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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光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审计委员会对公司2023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名称:华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机构名称: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日期:初始成立于1988年6月,2013年11月27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泸州市江阳中路28号楼三单元2号总部办公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洗面桥街18号金茂礼都南28楼首席合伙人:李武林先生四川华信自1997年开始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四川华信共有合伙人51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14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08人。四川华信2023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6,386.49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6,386.49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3,202.42万元;四川华信共承担43家上市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审计收费共计5,129.60万元。上市公司客户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和建筑业等。四川华信审计的同行业上市公司为10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通过对审计机构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并进行专业判断,认为四川华信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2023年3月29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四川华信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2023年4月17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3年5月9日2022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华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四川华信”)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2023年年报工作安排,四川华信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说明。

经审计,四川华信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四川华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四川华信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四、审计委员会对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四川华信就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策略及计划、特别风险及其他风险、年度审计重点、关键会计估计、审计错报和内部控制发现事项等与公司审计委员会进行了沟通。

(一)2024年3月4日,审计委员会与四川华信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负责人召开了沟通会议,对2023年度审计工作进行初步审计沟通,包括审计责任和审计的主要工作、审计范围和时间、审计重点和预审情况等进行了沟通。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二)2024年4月7日,审计委员会与四川华信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负责人召开第二次沟通会议,对已识别的重要审计事项实施的审计程序、审计完成情况进行了沟通。

(三)2024年4月1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交所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四川华信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在为公司提供2023年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过程中,独立、客观、公正、及时地完成了与公司约定的各项审计业务。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年4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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