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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莱特: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4

威海克莱特菲尔风机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威海克莱特菲尔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关于上市做好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工作的提醒》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在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能够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5、首席合伙人:梁春

6、截至2023年12月31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数量为270人,注册会计师1,47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141人。2022年度,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业务收入307,355.1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38,862.04万元,2022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88家。2022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分别为: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专用设备制造业,医药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及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外部审计机构。独立董事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相关规定要求,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包括2023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23年度的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鉴证报告或专项说明。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要点、审计调整事项、审计意见等与公司进行了沟通,有效的提升了工作的准确性。

三、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评估情况

经公司评估和审查,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执行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能够满足审计工作的要求。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威海克莱特菲尔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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