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人”)作为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斯信息”、“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人,《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莱斯信息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宜进行了审慎核查,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4年4月23日,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通过此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4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毛永庆回避表决, 其余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通过此议案。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
2024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全体监事一致同意通过此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弃权。
本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尚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本次预计金额 | 占同类业务比例(%) | 本年年初至3月31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 | 上年实际发生金额 | 占同类业务比例(%) | 本次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向关联人购买商品 |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其他所属单位 | 18,000.00 | 14.76 | 673.75 | 6,791.72 | 5.57 | 结合上年预计和本年采购需求调整 |
数字金华技术运营有限公司 | 4,000.00 | 3.28 | 1,379.25 | - | - | 结合上年预计和本年采购需求调整 | |
小计 | 22,000.00 | 18.04 | 2,053.00 | 6,791.72 | 5.57 | ||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 |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其他所属单位 | 20,000.00 | 11.93 | 4,148.50 | 9,912.55 | 5.91 | 结合上年预计和本年预计销售增加 |
数字金华技术运营有限公司 | 8,000.00 | 4.77 | 0 | 2,832.95 | 1.69 | 结合上年预计和本年预计销售增加 | |
小计 | 28,000.00 | 16.70 | 4,148.50 | 12,745.50 | 7.60 | ||
在关联人的财务公司存款余额 | 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 | 60,000.00 | 47.68 | 9,976.70 | 26,333.33 | 20.93 | 根据公司资金情况和使用计划调整 |
小计 | 60,000.00 | 47.68 | 9,976.70 | 26,333.33 | 20.93 | ||
作为承租方的关联租赁 |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其他所属单位 | 200.00 | 34.70 | 2.70 | 19.70 | 3.42 | |
小计 | 200.00 | 34.70 | 2.70 | 19.70 | 3.42 | ||
作为出租方的关联租赁 |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其他所属单位 | 400.00 | 81.95 | 71.68 | 340.85 | 69.83 | |
小计 | 400.00 | 81.95 | 71.68 | 340.85 | 69.83 |
合计 | 110,600.00 | 16,252.58 | 46,231.10 |
注:“占同类业务比例”计算基数为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的同类业务的发生额。
(三)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上年(前次)预计金额 | 上年(前次)实际发生关联交易金额 | 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其他所属单位 | 12,000.00 | 6,791.72 | 根据实际采购需求调整 |
小计 | 12,000.00 | 6,791.72 | 根据实际采购需求调整 | |
向关联人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其他所属单位 | 14,500.00 | 9,912.55 | 根据实际销售情况调整 |
数字金华 | 6,000.00 | 2,832.95 | 根据实际销售情况调整 | |
小计 | 20,500.00 | 12,745.50 | ||
在关联人的财务公司存款余额 | 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 | 40,000.00 | 26,333.33 | 根据公司资金情况和使用计划调整 |
小计 | 40,000.00 | 26,333.33 | ||
作为承租方的关联租赁 |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其他所属单位 | 150.00 | 19.70 | |
小计 | 150.00 | 19.70 | ||
作为出租方的关联租赁 |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其他所属单位 | 350.00 | 340.85 | |
小计 | 350.00 | 340.85 | ||
合计 | 73,000.00 | 46,231.10 |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基本情况
1.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1)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2)法定代表人:王海波
(3)注册资本:2,000,000.00万元人民币
(4)成立时间:2002年2月25日
(5)企业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万寿路27号
(6)经营范围:承担军事电子装备与系统集成、武器平台电子装备、军用软件和电子基础产品的研制、生产;国防电子信息基础设施与保障条件的建设;承担国家重大电子信息系统工程建设;民用电子信息软件、材料、元器件、整机和系统集成及相关共性技术的科研、开发、生产、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经营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实业投资;资产管理;从事电子商务信息服务;组织本行业内企业的出国(境)参、办展。(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截至2023年9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58,240,548.50万元,净资产23,566,691.75万元,2023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27,170,338.42万元,净利润1,371,770.77万元。
2.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
(1)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2)法定代表人:杨志军
(3)注册资本:580,000万人民币
(4)成立日期:2012年12月14日
(5)企业住所:北京市石景山区金府路30号院2号楼1011、3-8层
(6)经营范围:吸收成员单位存款;办理成员单位贷款;办理成员单位票据贴现;办理成员单位资金结算与收付;提供成员单位委托贷款、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从事同业拆借;办理成员单位票据承兑;办理成员单位产品买方信贷和消费信贷;从事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
投资。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1,185.24亿元,净资产113.24亿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23.41亿元,净利润11.93亿元。
3.数字金华技术运营有限公司
(1)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2)法定代表人:黄新建
(3)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4)成立日期:2021年10月18日
(5)企业住所: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西关街道四联路398号金华网络经济中心大楼11楼(自主申报)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软件开发;软件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大数据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数据处理服务;物联网技术研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电气信号设备装置销售;网络设备销售;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销售代理;互联网安全服务;安全系统监控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云计算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4,844.91万元,净资产3,603.27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6,235.55万元,净利润487.11万元。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与公司均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数字金华技术运营有限公司为公司参股子公司。
(三)关联人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人是依法存续的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其经济效益和财务状况正常,具备正常的履约能力,不会给交易双方的经营带来风险。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相关关联人预计的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人销售系统开发等、采购商品、关联租赁、与关联人的财务公司金融服务等,属正常经营业务往来,各项交易根据自愿、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由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人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签订相应的协议,上述关联交易系公司日常经营业务,交易具体价格、款项安排和结算方式等主要条款将在协议签订时确定。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有利于公司相关业务的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上述交易的发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独立性等产生不利影响。
(二)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合理性
各项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严格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由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关联人产生重大依赖。
(三)关联交易的持续性
公司与上述关联人保持较为稳定的合作关系,在公司业务稳定发展的情况下,
与上述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将持续存在。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上述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该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过半数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截至目前,上述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上述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均为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未损害上市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上市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产生依赖。综上所述,保荐人对莱斯信息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陈泽 何洋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