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年4月23日,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形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2日以邮件和电话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红女士主持。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经投票表决,提交会议审议的全部议案均获得通过,会议决议如下:
一、通过《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报告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内容。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通过《2023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同意将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公司编制的《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
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做出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通过《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内控规范建设情况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公司现阶段经营管理目标的发展需求和生产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对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保证了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六、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审议程序合法。此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更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关于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文件,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监事会制定了监事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一)在公司内部任职的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照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不再另行发放监事津贴。
(二)在公司股东单位及其关联方任职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三)既不在公司内部任职,也不在公司股东单位及其关联方任职的监事,在公司领取监事津贴,除此之外不再另行发放薪酬。监事津贴标准自2024年度起拟定为人民币 8 万元/年/人(税前)。
上述薪酬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公司监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表决结果: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本议案涉及全体监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本议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将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通过《关于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公司续聘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九、通过《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