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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江智能: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5

青岛豪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3年,青岛豪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的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依法履行职权,对公司经营活动、重大事项、财务状况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了监督,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监事会在本年度的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召开情况

公司监事会设监事 3 名, 其中职工代表监事 1 名, 监事会的人数及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2023 年,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会议 6 次,所有议案均获得全票通过,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召开时间会议届次会议主要议案
12023 年 3 月 4 日第二届监事会 第八次会议1、《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3、《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4、《关于2023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5、《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6、《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22年度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及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8、《关于续聘请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2023 年 6 月 30日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1、《关于提名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2、《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32023年7月7日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1、《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暨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报告期内有关事项的专项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依法运作、财务状况、募集资金、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内部控制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意见如下: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监事会认真履行职责,列席历次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依法对会议的召集、召开、决策程序、董事会对股东大会的执行情况等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开和决议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决策程序合法、有效,董事会能够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基本框架;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2023年的工作中,努力为公司的发展尽职尽责,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本年度监事会认真履行财务检查职能,对公司财务制度执行情况、经营活动情况等进行检查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状况良好,公司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聘请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情况进行审计,并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财务报告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能够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

42023年7月19日第三届监事会 第一次会议1、《关于豁免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期限的议案》 2、《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3、《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4、《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52023 年8 月 24日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1、《关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3、《关于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62023年10月23日第三届监事会 第三次会议1、《关于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

监事会检查了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情况,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违规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四)公司关联交易和对外担保情况

监事会按照《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要求对公司2023年度的关联交易行为进行了监督、核查,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实际需要,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未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公司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报告期内公司无对外担保情况。

(五)公司对外投资情况

2023年度公司对外投资事项均履行了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易价格公允、合理,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未发生有损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经审阅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的要求,已建立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基本框架,保证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正常开展,对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各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七)公司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体系,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内幕信息保密制度,严格规范信息传递流程,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知情人严格遵守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未发现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八)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监事会经核查认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三、公司监事会2024年度工作计划

2024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为完善公司治理、督促公司依法运作、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发挥应有的作用。2024年监事会的工作计划主要有以下两方面:

(一)积极参加深交所、青岛上市公司协会举办的相关线上、线下培训,有针对地加强法律法规、财务管理、内控建设、公司治理等相关方面学习和业务培训,提高专业技能,提升监事会的专业业务能力和监督能力水平。

(二)继续完善监事会的运行机制,监督公司依法运作情况,提高监督水平,积极督促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有效运行。依法列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及时了解公司重大决策事项,确保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合规性;加强与董事会和管理层的沟通协调,积极督促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有效运行;对董事会编制的定期报告进行认真审核,从严把关,确保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防止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发生,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权益。

青岛豪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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