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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江智能:瑞信证券关于豪江智能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5

瑞信证券(中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豪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核查意见

瑞信证券(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青岛豪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豪江智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通过取得公司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相关制度、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相关议案等方式对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进行了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情况概述

(一)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的目的

公司国际订单使用美元等外币结算,由于国际业务占公司整体经营比重较大,汇率波动给公司经营业绩带来了一定的不确定性,在全球经济急剧变化的环境中,公司应当进行合理有效的外汇风险管理确保主营业务的稳健发展。为有效规避和防范公司因进出口业务带来的潜在汇率风险,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下同)拟根据具体业务情况,以套期保值为目的,拟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以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减少汇率波动带来的不利影响。

(二)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方式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场所为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相应业务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主要的交易工具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等单一品种或上述产品的组合。

(三)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金额

公司预计2024年度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年累计不超过6,000万美元,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超过已审议额度。公司预计2024年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占用的可循环使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最高额度不超过300万美元,任一交易日收盘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2,000万美元。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四)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期限

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交易金额在期限内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

鉴于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与公司的经营密切相关,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审批公司日常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具体操作方案、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

(五)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资金来源

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资金均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二、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审议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该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不属于关联交易,无需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

三、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

(一)汇率波动风险:在外汇汇率走势与公司判断汇率波动方向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公司锁定汇率后支出的成本可能超过不锁定时的成本支出,从而造成公司损失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风险: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

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制度不完善而带来的风险。

(三)操作风险:在开展交易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操作或未能充分理解衍生品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

(四)流动性风险:因市场流动性不足而无法完成交易的风险。

(五)交易违约风险: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对手出现违约,不能按照约定支付公司衍生品盈利,从而无法对冲公司实际的汇兑损失的风险。

(六)法律风险:如交易合同条款不明确,将可能面临法律风险。

四、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一)明确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原则: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以锁定成本、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风险为目的,禁止任何风险投机行为,并结合市场情况,适时调整操作策略,提高保值效果。

为最大程度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带来的风险,公司授权相关部门和人员密切关注和分析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操作策略,严格控制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交易规模。

(二)公司已制定《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对远期结售汇业务、外汇掉期、外汇期权等业务的审批权限、业务流程、风险管理制度、报告制度及保密制度等作了明确规定,有效规范上述交易业务行为。

(三)在进行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前,在多个交易对手与多种产品之间进行比较分析,选择最适合公司业务背景、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衍生工具开展业务。

(四)公司仅与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必须基于公司的外币收(付)款的谨慎预测,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的交割期间需与公司预测的外币收款存款时间或外币付款时间相匹配,或者与对应的外币银行借款的兑付期限相匹配。财务部门将根据与金融机构签署的协议中约定的外汇金额、汇率及交割期间及时与金融机构进行结算。

(五)公司财务部门具体经办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交易事项,负责方案拟订、资金筹集、业务操作、日常询价和联系及相关账务处理,在出现重大风险或可能出现重大风险时,及时向公司总经理提交分析报告和解决方案,同时向公司董事会秘书报告。

(六)公司风控合规部门负责对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的合同条款进行严格审核、把控风险,对交易过程中的规范性文件加强审核。

五、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应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以及现金流量表相关项目。

六、公司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可行性分析结论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是为了充分运用外汇套期保值工具降低或规避汇率波动出现的汇率风险、减少汇兑损失、控制经营风险,具有必要性。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订《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并通过加强内部控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为公司从事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制定具体操作规程,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是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开展的,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

七、保荐人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批准,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合规。公司本次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是为了充分运用外汇套期保值工具降低或规避汇率波动出现的汇率风险、减少汇兑损失、控制经营风险,具有必要性。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订《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并将通过加强内部控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为公司从事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制定具体操作规程,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是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在保证正常

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开展的,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无异议。(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瑞信证券(中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豪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赵留军 吴 亮

瑞信证券(中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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