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 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和材料已于2024年4月9日以书面形式提交全体董事。
2. 本次会议于2024年4月24日在广东省深圳市深南大道2002号中广核大厦南楼3408会议室采用现场视频及通讯方式召开。
3. 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董事杨长利先生和庞松涛先生通过通讯方式进行了议案表决。
4. 经半数以上的董事共同推举,本次会议由公司执行董事高立刚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会监事、总裁、副总裁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5.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董事审议与表决,本次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1. 审议通过《关于批准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本议案进行了审议,全体委员一致通过本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批。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详细内容于2024年4月24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公告编号2024-026)。
2. 审议通过《关于批准修订〈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制度的具体内容于2024年4月24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