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投资合法金融机构发行的风险较低、流动性较好的理财产品。不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产品。
● 投资金额:闲置自有资金20,000万元人民币。
● 履行的审议程序: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 投资风险: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为风险较低、流动性较好的理财产品,但仍不排除因市场波动、宏观金融政策变化等原因引起的影响收益的情况。
一、委托理财概况
(一)投资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阶段性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依据公司资金计划安排,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用于购买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
(二)投资金额及期限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资金可以进行循环滚动使用,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投资额度。
(三)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闲置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主要用于投资合法金融机构发行的风险较低、流动性较好的理财产品,不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产品。
公司及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交易对方均为境内合法金融机构,交易对方与公司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券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
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由投资发展部负责组织实施。
二、审议程序
2024年4月23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进行循环滚动使用。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其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为风险可控、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但仍不排除因市场波动、宏观金融政策变化等原因引起的影响收益的情况。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会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金融机构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投资发展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等,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由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公司监事会有权对闲置自有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所需资金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通过适度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好的投资回报,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
特此公告。
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