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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源煤业: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5

证券代码:600397 股票简称:安源煤业 编号:2024-014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监事会议案无监事投反对或弃权票。

●本次监事会议案全部获得通过。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4月12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并于2024年4月23日上午9:

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5人,实际参会监事5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珣先生主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认真讨论和审议了本次会议议程事项,对有关议案进行了书面记名投票表决,具体情况如下: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其中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坏账的议案》,其中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转销及核销坏账符合谨慎性原则,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依据充分。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转销及核销坏账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

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同意公司2023年度资产减值准备计提、转销及核销坏账事项。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其中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其中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2023年度经营状况及公司可持续发展等因素,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日常关联交易2023年执行情况和2024年预计情况的议案》,其中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与控股股东江能集团及其附属企业、间接控股股东江投集团及其附属企业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2023年度发生额;同意公司与该等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2024年度预计金额;同意公司与该等关联方之间签订的关联交易协议。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其中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核定公司2024年度借款规模的议案》,其中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2024年度流动资金借款规模总额544,629万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并通过《关于2024年度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其中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246,212万元,其中:为江西煤业提供担保123,351万元(含公司与江能物贸联合为江西煤业担保的25,000万元);为江能物贸提供担保99,000万元;为曲江公司提供担保23,861万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并通过《关于2024年度江西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江西煤炭储备中心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其中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江西煤业2024年度为其全资子公司江储中心融资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69,389万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并通过《关于2024年度江西江能物贸有限公司继续为江西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其中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江能物贸继续为江西煤业融资提供联合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25,000万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其中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部分自用房地产转为投资性房地产及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议案》,其中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为提高资产使用率、提升经济效益,将本议案中自用房地产转为投资性房地产并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本次公司将该房地产转为投资性房地产及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

(十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年-2026年)的议案》,其中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其中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3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开展经营管理活动;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召开程

序和决议程序合法有效;董事会成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发生;公司经营管层做到了勤勉尽职、忠于职守,在履职时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2.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是客观、公正的。

3.报告期内公司与控股股东江能集团及其附属企业、间接控股股东江投集团及其附属企业日常关联交易均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交易条件坚持公平、合理原则,执行的价格是公允的,没有损害公司的利益。

4.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监事会工作报告》《总经理工作报告》《安源煤业2023年年度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一年来的工作情况。

特此公告。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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