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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德股份:董事会风险管理和审计委员会对年审会计师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5

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风险管理和审计委员会对年审会计师2023年度履职

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风险管理和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董事会风险管理和审计委员会对年审会计师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

截至2023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78人、注册会计师2,533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693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及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立信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2023年度报告工作安排,立信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立信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

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立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立信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董事会风险管理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风险管理和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风险管理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2023年4月24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风险管理和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4年2月6日,董事会风险管理和审计委员会与年审会计师召开审前沟通会议,对2023年度审计工作计划进行了沟通。

(三)2024年4月19日,董事会风险管理和审计委员会与年审会计师召开会议,对未最终定稿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议并同意。

(四)2024年4月23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风险管理和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和摘要》、2023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风险管理和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风险管理和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对立信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立信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立信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风险管理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风险管理和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在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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