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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虹能源: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4

证券代码:836239 证券简称:长虹能源 公告编号:2024-038

四川长虹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提议召开,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同一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24日14:30。

2、网络投票起止时间:2024年5月23日15:00—2024年5月24日15:00。登记在册的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

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提交投票意见。投资者首次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资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www.chinaclear.cn)“投资者服务专区-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拨打热线电话4008058058了解更多内容。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证券代码证券简称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836239长虹能源2024年5月20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 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七)会议地点

四川省绵阳市高新区永兴镇新平大道36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2023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董事会对2023年的经营情况、董事会决策情况做了总结回顾,并明确了2024年度公司的重点工作。

审议《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18)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19)。

审议《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等相关规定,公司现任独立董事于清教先生、邓路先生、郑洪河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对2023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汇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于清教)》(公告编号:2024-022)、《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邓路)》(公告编号:2024-023)、《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郑洪河)(公告编号:2024-024)。

审议《2023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就2023年年度经营成果做了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2024年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公司根据2024年度经营计划编制了财务预算报告。

审议《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

依据公司2023年经营业绩情况,参照《公司章程》及《利润分配管理制度》有关权益分派的条款,现提议不进行2023年度权益分派。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权益分派的说明》(公告编号:2024-025)。

审议《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会同意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25,431.09万元。本次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计提将减少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590.81万元,已在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中反映。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

审议《关于拟变更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鉴于公司原聘任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9年,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及中国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相关规定,2024年度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公司拟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拟变更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

审议《关于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议案》

因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同意公司在工商银行等银行开展基于套期保值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交易金额不超过10,000万美元,授权期间为2024年6月1日-2025年5月31日。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在上述额度内办理远期外汇交易业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关于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

审议《关于向工商银行等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终授信额度以银行批复为准。

审议《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

2024-030)。

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

审议《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支持控股子公司浙江长虹飞狮电器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虹飞狮”)、深圳长虹聚和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聚和源”)及其全资子公司湖南长虹聚和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聚和源”)的业务发展,同意为长虹飞狮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授信提供合计不超过2.25亿元担保额度,为深圳聚和源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授信提供合计不超过1.2亿元担保额度,为湖南聚合源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授信提供合计不超过0.3亿元担保额度,合计3.75亿元。担保授权期限自本年股东大会审议同意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审议担保事项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担保债务期限以签订的担保合同规定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

上述议案存在特别决议议案,议案序号为13;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上述议案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议案序号为7;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

2、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受托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委托书、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投资者可将相关资料通过电子邮件发送杨椋博先生邮箱进行登记,本次股东大会不受理电话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4年5月23日13:00-17:00

(三)登记地点:绵阳市高新区新平大道36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杨椋博,0816-2415005,liangbo.yang@changhong.com

(二)会议费用:参加会议的股东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四川长虹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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