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程博
我作为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勤勉、忠实、尽责地履行职责,详细了解公司的运作情况,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公司董事会的各项议案,维护了股东的利益。现将 2023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向股东大会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程博,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高级会计师,研究生学历,会计学博士。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南京审计大学专任教师,研究生导师,中国会计学会高级会员,浙江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人才。兼任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本人2023年度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简要情况如下:
我认为,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相关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相关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对本年度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我在认真审阅、严格核查的基础上均投了赞成票。本年度我对公司其他事项没有提出异议。
2、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 | 出席董事会情况 | 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 |||
应出席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
程博 | 9 | 9 | 0 | 0 | 1 |
本人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和薪酬考核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相关履行职责,发挥专门委员会的工作职能。
(1)本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如下
本年度,公司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5次,本人出席了全部会议,严格按照《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开展各项工作,重点对公司各报告期的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2023年度审计计划等事项进行审议,并充分行使了表决权,对所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发挥了审核与监督作用。同时,督促年度审计机构按照审计计划完成2022年度审计工作,保障公司2022年度报告的及时、完整披露,切实履行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职责。
(2)本年度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履职情况如下
本年度,公司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2次,本人出席了全部会议,对薪酬考核事项、公司限制性股票第二次解除限售人员业绩考核情况,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三、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本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对相关事项进行认真了解和核查后,就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主要有:
序号 | 日期 | 会议名称 | 事项 |
1 | 2023年4月24日 | 第五届董事会第27次会议 | 1、对公司2022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2、关于公司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 3、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 4、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5、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
2 | 2023年6月14日 | 第五届董事会第29次会议 | 1、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3 | 2023年6月30日 | 第六届董事会第1次会议 | 1、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
4 | 2023年7月7日 | 第六届董事会第2次会议 | 1、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次解除限售独立意见。 |
5 | 2023年8月22日 | 第六届董事会第3次会议 | 1、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和对外担保等情况的专项说明; 2、关于实施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独立意见。 |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的情况
本年度,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根据公司情况对内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同时与会计师事务所积极沟通探讨。在年审会计师进场前以及出具审计报告初稿后,与公司管理层、内审部门、会计师进行了深入的交流,了解审计工作进展情况,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提交审计报告,维护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五、现场工作情况
本年度,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机会以及专业委员会会议及提前约定等时间对公司进行现场办公,了解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状况、安全生产情况、人力资源等相关情况,并通过电话和邮件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特别是要求公司作为上市公司要关注研究ESG,特别是向国内优秀的ESG上市公司学习;其次要求公司相关人员对上市公司新的监管要求与理念要求理解与贯彻并且要求平衡风险与管理、发展之间的发展。关注公众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对公司的重大事项进展能够做到及时了解和掌握。
六、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2023年度,本人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等情况,以及对董事会决议执行、定期报告、高级管理人员和董事的提名人选、业务发展和投资项目的进展等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和监督,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同时特别关注相关议案对全体股东利益的影响,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2023年度生产经营稳步发展,规范运作,诚实守信,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完善,财务管理稳健,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形。
2、2023年度,公司共披露了91份公告及文件。本人积极监督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和真实性,对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担保、重大投资、股权激励等重大事项进行了有效的监督和核查。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及时、准确、完整、真实地完成了2023年度的信息披露工作,切实保障了社会公众股东的知情权。
3、本人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为更好的履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2023年度,本人持续加强法律法规及规则的学习,不断提高履职能力,2023年10月完成上海证监局举办的独董制度改革专栏培训,进一步学习独董制度改革及规则修订内容,充分了解独立董事的权利义务责任及履职风险。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七、履行职责的其他工作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2、无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或咨询机构;
4、无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权利的情况。
八、总体评价
2023年度,本人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对公司的重大事项认真审核,独立、审慎、客观地行使了表决权,积极发表独立意见。同时,对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督促与考察,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2024年度,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勤勉、尽责的履职态度,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提供更多建议,为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发挥出应有的作用。
独立董事:程博202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