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天益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或“保荐机构”)作为宁波天益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天益医疗”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同意宁波天益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1〕3939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股)股票)1,473.68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52.37元,共计募集资金77,176.84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5,916.93万元 不含税)后的募集资金为71,259.91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3月29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803.59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69,456.3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 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ZA10604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 序号 | 金 额 |
募集资金净额 | A | 69,456.32 |
项 目 | 序号 | 金 额 | |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B1 | 15,017.69 |
扣除手续费的理财及利息收入净额 | B2 | 100.94 | |
其他投入 | B3 | 444.82[注1] | |
本期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C1 | 20,070.56 |
扣除手续费的理财及利息收入净额 | C2 | 1,457.78 | |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D1=B1+C1 | 35,088.25 |
扣除手续费的理财及利息收入净额 | D2=B2+C2 | 1,558.72 | |
其他投入 | D3=B3 | 444.82[注1] | |
应结余募集资金 | E=A-D1+D2-D3 | 35,481.97 | |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 F | 35,481.97 | |
其中:募集资金账户 | 6,481.97 | ||
其中:结构性存款 | 19,000.00 | ||
其中:大额存单 | 10,000.00 | ||
差异 | G=E-F |
[注1]:2022年公司通过募集资金户支付中介机构费税费共计462.19万元;2022年公司通过非募集资金户支付发行费用中的印花税17.37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2022年修订)》 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2023年12月修订)》 深证上(〔2023〕1146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 宁波天益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根据( 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
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于2022年3月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鄞州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新城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高新区支行以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于2023年9月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签订了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7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备 注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 | 31010122001060033 | 20,421,568.84 | 募集资金专户,活期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新城支行 | 3901150229000139186 | 2,631,705.44 | 募集资金专户,活期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高新区支行 | 39412001040011066 | 1,891,378.06 | 募集资金专户,活期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鄞州分行 | 33150199504600000596 | 3,892,939.88 | 募集资金专户,活期 |
中国建设银行东钱湖支行专户 | 33150199504600000852 | 8,650,082.32 | 募集资金专户,活期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 15110066666695 | 27,332,039.71 | 募集资金专户,活期 |
合 计 | 64,819,714.25 |
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 含)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 年之内有效,购买的投资产品期限不得超过 12 个月。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19,000.00万元,购买大额存单10,000.00万元,合计29,000.00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2. 本期超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经2023年7月1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6,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3. 公司本年度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开户银行 | 产品名称 | 产品类型 | 期初余额 | 本期购买 金额 | 本期赎回 金额 | 本期余额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 | 单位结构性存款 | 结构性存款 | 5,000.00 | 8,000.00 | 8,000.00 | 5,000.00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新城支行 | 挂钩汇率区间累计型法人结构性存款-专户型2022年232期P款 | 结构性存款 | 7,000.00 | 7,000.00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东钱湖支行 | 中国建设银行宁波市分行单位人民币定制型结构性存款 | 结构性存款 | 9,000.00 | 9,000.00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鄞州分行 | 单位结构性存款 | 结构性存款 | 12,000.00 | 14,000.00 | 12,000.00 | 14,000.00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鄞州分行 | 单位定期存款 | 定期存款 | 7,000.00 | 7,000.00 | ||
平安银行宁波分行 | 单位定期存款 | 定期存款 | 13,500.00 | 3,500.00 | 10,000.00 | |
合 计 | / | / | 40,000.00 | 35,500.00 | 46,500.00 | 29,000.00 |
注:公司购买上述理财产品本期实现投资收益1,399.20万元。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对( 宁波天益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 宁波天益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4〕3400号)。报告认为,天益医疗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3年度(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2022年修订)》 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2023年12月修订)》 深证上(〔2023〕1146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天益医疗公司募集资金2023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其它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度编制单位:宁波天益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 69,456.32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0,070.56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23,100.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5,088.24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23,100.00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33.26% | |||||||||
承诺投资项目 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 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 投资总额 (1) | 本年度 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金额 (2) | 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 (3)=(2)/(1) | 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 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 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1.年产4,000万套血液净化器材建设项目 | 否 | 23,900.00 | 23,900.00 | 13,126.65 | 17,576.01 | 73.54% | 2025年10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2.年产1,000万套无菌加湿吸氧装置建设项目 | 是 | 7,900.00 | 239.42 | 6.84 | 239.42 | 100.00% | 2025年10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3.综合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是 | 9,200.00 | 9,200.00 | 0.00 | 335.74 | 3.65% | 2025年10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4.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10,000.00 | 10,000.00 | 1.81 | 10,001.81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5. 宁乡)建设项目 | 是 | 0.00 | 13,660.58 | 935.26 | 935.26 | 6.85% | 2026年10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承诺投资项目 小计 | 51,000.00 | 57,000.00 | 14,070.56 | 29,088.24 | -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1.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0.00 | 6,000.00 | 6,000.00 | 6,000.00 | - | - | - | - | - |
2.暂时闲置超募资金 | 是 | 18,456.32 | 5,994.23 | - | - |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18,456.32 | 11,994.23 | 6,000.00 | 6,000.00 | - | - | - | - | - | |
合 计 | - | 69,456.32 | 68,994.23 | 20,070.56 | 35,088.25[注] |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超募资金为18,456.32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支付账户手续费0.16万元,收到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377.96万元,补充流动资金6,000.00万元,调整至 宁乡)建设项目6,000.00万元,购买结构性存款6,000.00万元。期末账户余额为389.29万元。差异金额系公司通过非募集资金专户支付发行费用中的印花税17.37万元;公司通过募集资金户支付中介机构费税费共计462.19万元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详见附表2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经公司二届十九次董事会决议,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444.80万元以及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 含增值税)1,213.03万元,共计2,657.83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用于先期投入及置换的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2,657.83万元。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经公司三届四次董事会决议和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将超募资金6,0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承诺投资金额为10,000.00万元,公司已于2022年4月一次性完成补流。2023年4月26日,公司将该项目涉及的募集资金监管专户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银行账号:574903146510828)做销户处理,并将账户内余额18,077.54元全部转至公司在工行宁波新城支行开设的基本户3901150209000002154。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经公司三届二次董事会决议和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40,000万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银行理财产品、金融机构的收益凭证等),期限为12个月内。截至2023年12月31日,用于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29,000.00万元。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不适用 |
[注] 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存在的尾差系数据折算四舍五入所致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3年度编制单位:宁波天益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 | 对应的 原承诺项目 | 变更后项目 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 | 本年度 实际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实际 累计投入金额 (2) | 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日期 | 本年度 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宁乡)建设项目 | / | 13,660.58 | 935.26 | 935.26 | 6.85% | 2026年10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年产1,000万套无菌加湿吸氧装置建设项目 | 年产1,000万套无菌加湿吸氧装置建设项目 | 239.42 | 6.84 | 239.42 | 100.00% | 2025年10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综合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综合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9,200.00 | 0.00 | 335.74 | 3.65% | 2025年10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合 计 | - | 23,100.00 | 942.10 | 1,510.42 | - | - | - | -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 分具体项目) | 经公司2023年7月12日三届四次董事会和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对外投资的议案》、 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决定在宁乡高新区投资建设血液透析耗材及设备、ICU连续性血液净化机(CRRT)耗材及设备、外科急危重症耗材研发制造基地,同时决定将“综合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天益血液、天益医疗”调整为“泰瑞斯科技”,将“年产1,000万套无菌加湿吸氧装置建设项目”剩余尚未使用募集资金全部调整到“ 宁乡)建设项目”。 1、“综合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变更原因:主要系天益医疗公司根据自身未来战略发展规划,对下属子公司职能重新进行了定义,泰瑞斯科技作为公司的技术研发中心,将承担公司部分重大项目、产品、技术的研发职能; |
2、“年产1,000万套无菌加湿吸氧装置建设项目”变更原因:主要系“年产1,000万套无菌加湿吸氧装置建设项目”整体实施进度未达预期,公司希望尽快推进募投项目的落地,提高募集资金整体使用效率,该项目公司后续将以自有资金投入。 3、新设“ 宁乡)建设项目”的原因:为充分利用当地优势资源,合理优化天益公司生产管理布局,提升公司整体产能,扩大公司产品和服务辐射范围,同时一定程度上降低公司的人力及运输成本。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7月12日公司在深交所网站公告的 关于对外投资的公告》及 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本页无正文,系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天益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签名):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沈一冲 栾俊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