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91 证券简称:潜能恒信 公告编号:2024-021
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8,183,987.68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680,802.93元。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按照母公司2023年度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68,080.29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411,501,608.06元,减去2022年度分配6,400,000.00元,截止2023 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405,714,330.70元。
鉴于公司 2023 年度业绩亏损,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公司拟定的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3 年度不派发现金股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七十四条的规定,利润分配的基本原则是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公司实施现金分红应当满足的条件之一是“公司该年度或半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鉴于公司 2023 年度业绩亏损的实际情况,公司不满足现金分红的条件,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综合考虑公
司 2024年经营计划和资金需求,公司董事会同意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公司2023年度拟定不实行现金分红,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利润分配预案,是从公司的实际情况出发提出的分配预案,符合公司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同意该议案内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审议意见
与会监事经审议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目前实际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此分配预案。
五、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