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内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公告
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凯发电气”)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内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强化公司以奋斗者为本的文化理念,提升经营管理团队的认同感和归属感,促进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根据《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基于公司内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岗位、职责、工作范围,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运行情况、未来发展规划并参考公司所处同区域企业及同行业上市公司的薪酬水平,拟对公司内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进行优化调整,具体内容如下:
一、适用对象
本次调整适用对象为公司内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本次调整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后自动失效。
三、薪酬标准
(一)具体标准
职务 | 薪酬组成 | 绩效考核标准 |
内部董事 | 基本薪酬+绩效薪酬 | 公司业绩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总经理 | 基本薪酬+绩效薪酬 | 公司业绩 |
总工程师 | 基本薪酬+绩效薪酬 | 部门业绩 |
副总经理 | 基本薪酬+绩效薪酬 | 部门业绩 |
财务负责人 | 基本薪酬+绩效薪酬 | 公司业绩 |
(二)发放办法
基本薪酬按月平均发放,绩效薪酬根据年度绩效考核发放,年终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评定。该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其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四、其他说明
1、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2、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方案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执行。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