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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威股份: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4

证券代码:301202 证券简称:朗威股份 公告编号:2024-

苏州朗威电子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苏州朗威电子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24年5月14日(星期二)14:30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2024年5月14日(星期二)14:30

(2)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年5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4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本次会议网络投票时间段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9日(星期四)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武凌桥路70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0《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00《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4.00《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00《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00《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00《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8.00《关于公司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9.00《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上述提案已分别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参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有关公告。

3、相关关联股东需对议案8.00回避表决。

4、上述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关联交易事项,需要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5、现任独立董事张晟杰先生、孙裕彬先生、钱坤先生和时任独立董事叶玲女士(已离任)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进行2023年度的工作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或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方式进行登记,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2、登记手续:(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

(3)股东为QFII的,凭QFII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截止前,采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信函、电子邮件、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请股东仔细填写《授权委托书》(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邮寄地址:

【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武凌桥路70号朗威股份】

3、登记时间:2024年5月13日9:00-17:00

4、登记地点: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武凌桥路70号朗威股份。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冯娟、王宇

联系电话:0512-69399050

传真:0512-69399009电子邮箱:info@longwaycabinet.com联系地址: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武凌桥路70号朗威股份证券部

6、其他事项: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股东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请参阅本公告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参会登记表。

苏州朗威电子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51202”,投票简称为“朗威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计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4.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4日(现场会议召开当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苏州朗威电子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共持有其股股票,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苏州朗威电子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受托人有权按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代为行使表决权,并代为在本次会议的相关文件上签字。如没有作出明确投票指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投票,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表决意见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同 意反 对弃 权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0《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00《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4.00《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00《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00《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00《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8.00《关于公司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9.00《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注:1、每项议案只能有一个表决意见,请在“同意”或“反对”或“弃

权”的栏目里划“√”;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

3、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有效期:

附件三: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姓名(个人股东)/名称(法人股东)
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码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备注

附注:

1、请用正楷书写中文全名。个人股东,请附上身份证复印件和股票账户复印件;法人股东,请附上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复印件及拟出席会议股东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2、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请附上填写好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3、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4年5月13日下午17:00之前以邮寄、传真方式送达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个人股东签署:

法人股东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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