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港通医疗设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四川港通医疗设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解释而进行的相应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准则解释第16号》,规定“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财政部上述文件要求,公司对现行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并按规定的施行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政策。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解释第16号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对于在首次施行上述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本解释施行日之间发生的上述交易,企业应当按照上述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上述会计处理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本公司对租赁业务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按照解释第16号的规定进行调整。
执行上述会计政策对2023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和2023年度合并利润表的影响如下:
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2023年12月31日) | 影响金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174,247.65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2,344,256.67 |
盈余公积 | -16,990.36 |
未分配利润 | -153,018.66 |
合并利润表项目 (2023年度) | 影响金额 |
所得税费用 | 67,423.38 |
净利润 | -67,423.38 |
执行上述会计政策对2022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和2022年度合并利润表的影响如下:
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2022年12月31日) | 调整前 | 调整金额 | 调整后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5,629,019.34 | 1,463,550.54 | 27,092,569.88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566,136.18 | 1,566,136.18 | |
盈余公积 | 37,500,000.00 | -10,246.83 | 37,489,753.17 |
未分配利润 | 316,556,024.13 | -92,338.81 | 316,463,685.32 |
合并利润表项目 (2022年度) | 调整前 | 调整金额 | 调整后 |
所得税费用 | 9,390,000.25 | -17,947.08 | 9,372,053.17 |
净利润 | 73,909,823.05 | 17,947.08 | 73,927,770.13 |
执行上述会计政策对2022年1月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如下:
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2022年1月1日) | 调整前 | 调整金额 | 调整后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9,874,189.90 | 1,443,591.13 | 21,317,781.03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32,123.90 | 1,564,123.85 | 1,596,247.75 |
盈余公积 | 32,049,843.90 | -12,017.82 | 32,037,826.08 |
未分配利润 | 248,096,357.18 | -108,514.90 | 247,987,842.28 |
本期会计政策变更的累积影响
受影响的项目 | 本期 | 上期 |
期初净资产 | -102,585.64 | -120,532.72 |
其中:留存收益 | -102,585.64 | -120,532.72 |
净利润 | -67,423.38 | 17,947.08 |
受影响的项目 | 本期 | 上期 |
期末净资产 | -170,009.02 | -102,585.64 |
其中:留存收益 | -170,009.02 | -102,585.64 |
三、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未产生重大影响。特此公告。
四川港通医疗设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