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
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4月23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确认2023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监事确认2023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董事和监事薪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方案
(一)适用对象: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三)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情况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年薪:万元(含税) | 备注 |
1 | 顿珠朗加 | 党委书记、董事长 | 13.72 | |
2 | 赵云德 | 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 | 3.43 | |
3 | 刘显军 | 董事 | 0 | 未在公司领取薪酬 |
4 | 西虹 | 党委专职副书记、董事 | 37.45 | |
5 | 格桑罗布 | 党委委员、董事、副总经理 | 37.45 | |
6 | 陈行军 | 董事 | 0 | 未在公司领取薪酬 |
7 | 梁青槐 | 独立董事 | 8.00 | |
8 | 徐扬 | 独立董事 | 8.00 | |
9 | 孙茂竹 | 独立董事 | 8.00 |
10 | 扎西尼玛 | 原党委书记、董事长 | 27.44 | |
11 | 孙旭 | 原董事 | 0 | 未在公司领取薪酬 |
12 | 达瓦扎西 | 党委委员、监事会主席 | 43.44 | |
13 | 蔡顺利 | 监事 | 0 | 未在公司领取薪酬 |
14 | 周李梅 | 职工监事 | 14.17 | |
15 | 王育顺 | 原党委专职副书记 | 35.50 | 2024年已退休 |
16 | 谭平 | 原党委委员、原纪委书记 | 37.45 | 2024年工作调整 |
17 | 次旦多杰 | 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 | 45.25 | |
18 | 吴成彬 | 副总经理 | 37.45 | |
19 | 胡炳芳 | 财务负责人兼董事会秘书 | 37.45 | |
20 | 张辉 | 副总经理 | 37.45 | |
合计: | 431.65 |
注:除上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领取的基础薪酬外,2023年公司还发放了2021高校毕业生就业奖励金66.66万元、第五任期(2020)薪酬清算156.17万元,2020年度企业负责人薪酬清算60.29万元。
二、2024年度薪酬方案
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确认,根据2023年度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同时结合地区行业薪酬水平,2024年度拟确定董事(含独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如下:
1、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 8万元/年/人(含税)。
2、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参照同行业类似岗位薪酬水平,按公司相关薪酬标准与绩效考核领取薪酬,不额外领取津贴。
3、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实际工作绩效并结合公司经营业绩等因素综合评定薪酬。
三、其他规定
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解聘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四、其他说明
1、本次薪酬方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各位董事在
讨论本人薪酬事项时均予以回避。
2、根据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董事、监事人员薪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特此公告。
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