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金浪-已离任)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3年度任期内(2023年1月1日-2023年2月14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定和要求,诚信、勤勉、尽责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会议议题进行认真审议,并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独立性和专业性的作用,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3年度任期内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金浪,198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会计专业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历任立信事务所、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浙江鼎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公司独立董事,现未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2023年度任期内,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3年度任期内,公司共召开1次董事会、1次股东大会,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均亲自出席,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的情况。本人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和意见,并以专业能力和经验做出独立的表决意见。各项议案均未损害全体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2023年度任期内,本人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 | 董事会 | 股东大会 | |||
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董事会次数 | 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 | 缺席董事会次数 |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
金浪 (已离任) | 1 | 1 | 0 | 0 | 1 |
(二)发表独立意见及事前认可意见情况
2023年度任期内,本人勤勉审慎地履行职责,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如下:
序号 | 日期 | 会议名称 | 发表独立意见事项 | 意见类型 |
1 | 2023年1月29日 |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并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2 |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并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三)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在各专门委员会任职期间的工作情况如下:
姓名 | 审计委员会 | 战略委员会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提名委员会 | ||||
应参加次数 | 实际参加次数 | 应参加次数 | 实际参加次数 | 应参加次数 | 实际参加次数 | 应参加次数 | 实际参加次数 | |
金浪 (已离任) | 0 | 0 | 0 | 0 | 0 | 0 | 2 | 2 |
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主持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切实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作用。
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切实履行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担任提名委员会委员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责发挥提名委员会在遴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方面的专业职能和作用。2023年度任期内,本人共出席提名委员会会议2次,议题涵盖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第三届高级管理人员的遴选及任职资格审查等事项。日常本人亦持续关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动态,未发现相关人员存在《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研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3年度任期内,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股东大会等形式深入公司开展实地考察,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内控建设等情况。同时还通过邮件、电话、微信等途径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及董事会办公室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对公司战略执行、重大项目进展、各业务板块生产经营情况及困难、公司治理等各方面情况进行持续跟踪了解,并对公司实际运行中遇到的问题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平时本人亦持续关注媒体对公司相关报道、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公司董事、高管及相关工作人员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联系,积极配合和支持独立董事的工作,切实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有效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与指导职责,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本人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在审议董事会议案过程中,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对所有议案和有关材料进行了认真审核,独立、公正、审慎地发表意见和行使表决权,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2.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监督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落实信息披露工作,要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正。
3.自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本人一直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积极参加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协会组织的相关培训,参加公司组织的持续督导机构对董事的专题培训与交流活动,并通过了解行业动态和同
行业公司的经营情况,不断提高自身保护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意识和履职能力。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3年度,本人通过参加股东大会、关注投资者对公司的提问,倾听中小股东的疑问及诉求,同时,高度关注公司舆情,尤其在公司重大信息披露前后密切关注主要舆论平台的动态变化,及时与管理层进行交流,敦促管理层及时回应中小投资者的提问和关切。敦促公司持续提升投资者关系管理能力,通过多种渠道加强与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交流。
(七)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3年度任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内审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及时了解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及年度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确保审计结果客观及公正。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公司于2023年1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并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并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蔡彬女士、秦鹏先生、利征先生、刘宋敏先生、伍蕴华先生、王聪先生6人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和谢纯先生、王荣昌先生、王冰先生3人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上述人员的任职条件、提名及聘任流程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
四、其他事项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情形,不涉及被收购的情形,未发生过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而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未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上市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或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未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五、总体评价
作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2023年度任期内,本人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独立判断和决策,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3年2月14日,本人任期届满离任,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且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衷心感谢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相关工作人员在本人履职期间给予的积极配合和有效支持!
特此报告。
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金浪2024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