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7092 证券简称:汉鑫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1
山东汉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服务及收费情况: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为公司提供1年审计服务,上期审计收费50万元,本期审计收费50万元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公司拟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4年年度的审计机构。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1月4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 号院 1 号楼南楼 20 层
首席合伙人:李尊农
2023年度末合伙人数量:189人
2023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969人
2023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489人
2022年收入总额(经审计):184,514.90万元
2022年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135,088.59万元
2022年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32,011.50万元2022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15家2022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行业序号 | 行业门类 | 行业大类 |
C | 制造业 | 制造业 |
I |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F | 批发和零售业 | 批发和零售业 |
K | 房地产业 | 房地产业 |
E | 建筑业 | 建筑业 |
2022年上市公司审计收费:14,809.90万元2022年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9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13,602.43万元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2,000万元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
3.诚信记录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15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和纪律处分0次。
3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37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和纪律处
分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1)签字注册会计师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合伙人):靳军先生,2002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 年开始在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执业,近三年签署过金正大(002470.SZ)、廊坊发展(601700.SH)、华丽家族(600503.SH)等上市公司的审计报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石稳女士,2013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 年开始在中兴华执业,近三年签署过丹化科技(600844.SH)、*ST 美尚(300495.SZ)等上市公司的审计报告。
(2)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质量控制复核人:赵国超先生,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 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201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 年开始在中兴华执业,多年来一直从事 IPO、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近三年来为云鼎科技(000409.SZ)、国拓科技(872810.NQ)等上市公司、挂牌公司提供年报主审服务,有着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中兴华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2024年审计收费5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50万元。
上期2023年审计收费5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50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本期审计费用较上期审计费用无变化。
2024 年 4 月19日,山东汉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计委员会审计意见
2024 年 4 月19日,山东汉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024年4月1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兴华符合《证券法》相关规定,具备丰富的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和独立性,能够满足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继续聘任其作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2024年4月1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兴华符合《证券法》相关规定,具备丰富的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和独立性,能够满足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继续聘任其作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1、《山东汉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次会议决议》;
2、《山东汉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山东汉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山东汉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