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计划的
公告
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了《关于2024年董事薪酬计划的议案》《关于2024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计划的议案》和《关于2024年监事薪酬计划的议案》,其中公司董事、监事的薪酬计划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使用期限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三、薪酬计划
(一)董事薪酬计划
1、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按照其担任的职务领取薪酬,由固定薪酬和绩效考核薪酬构成。
2、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8万元/年/人(含税)。
(二)监事薪酬计划
在公司任职的监事按照公司薪酬体系综合评价领取薪酬,由固定薪酬和绩效考核薪酬构成。
(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计划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工作,依照公司相关分配制度领取薪酬,由固定薪酬和绩效考核薪酬构成。
四、其他相关事项
(一)上述薪酬均为税前收入,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二)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金按月发放,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三)根据相关法规的要求,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计划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生效,董事和监事薪酬计划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