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多浦乐: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邓沫)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4

广州多浦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广州多浦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认真、勤勉、谨慎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完成了董事会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就本人2023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本人基本情况

本人邓沫,女,1972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4年毕业于上海财经大学,获得经济学学士学位。曾任职于广州诚安信咨询有限公司等,现任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州分所负责人。2019年9月起兼任公司独立董事。

经自查,任职期间,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本人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3年度,公司召开了董事会6次,股东大会2次。本人出席了上述所有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公司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等事项均按规定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2023年度本人在实地考察公司经营管理的基础上均作出了独立判断,对公司董事会全部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和弃权的情况发生。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发表同意独立意见的事项如下所示:

序号召开日期届次议案名称
12023年2月27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关于确认公司2022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最近三年申报财务报表与原始财务报表差异情况说明的议案》 《关于审议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的议案》
22023年4月25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关于2022年度高管考核及2023年度高管薪酬事项的议案》 《关于2022年度不分配利润的议案》 《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2023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32023年9月4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的议案》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42023年9月8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报告期内,本人发表同意事前认可意见的事项主要有:

序号召开日期届次议案名称
12023年2月27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关于确认公司2022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
22023年4月25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三)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了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三个专门委员会,本人兼任公司战略委员会的委员、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报告期内,本人出席了相关专门委员会的所有会议,并投了赞成票。本人在专门委员会任职期间的工作情况如下:

1、战略委员会

2023年度,本人出席了1次战略委员会会议,严格按照《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积极履行职责,审议了关于延长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相关事宜有效期的相关事项。

2、审计委员会

2023年度,本人出席了6次审计委员会会议,严格按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积极履行职责,审议了财务报告及相关财务资料、关联交易、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内部审计工作报告、财务决算及预算、利润分配、续聘审计机构、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变更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定期报告等事项。

(四)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履职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上市后本人及其他独立董事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共同组织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报告期内,本人出席了所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投了赞成票。本人在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中工作情况如

下:

2023年度,本人出席了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了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财务负责人、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积极有效地沟通,及时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并积极督促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按照审计计划有序实施年度审计工作,以确保年报按期真实、准确、完整披露。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本人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做好信息披露。

本人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通过电话、微信、邮件等多种途径,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主动了解公司相关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重点关注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落实情况,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专业知识及独立作用,向公司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本人积极关注报纸、网络等有关媒体关于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向公司了解相关信息。此外,本人关注互动易、各大股吧等,了解中小投资者的疑惑和诉求,并及时与公司沟通,做出相对应的解决方法,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

(七)现场工作情况

2023年度,本人利用现场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会议期间,通过与公司经理层、财务、销售、人力资源管理等部门相关人员进行沟通,及时了解公司各时期产品及服务、经营管理、发展战略规划等各个方

面的状况。

三、本人2023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3年2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22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符合市场规律和公司实际,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二)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定期报告。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故公司在报告期内关于定期报告方面仅披露了《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上述报告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由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定期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三)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3年5月16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决定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在聘任前本人对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严格的审查和评估,认为其各方面的执业证书齐备,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并且有丰富的审计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需求。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3年5月16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高管考核及2023年度高管薪酬事项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监事2023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本人认为:董事会对高管2022年度考核结果符合公司相关规定,董事会制定的2023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符合公司经营管理的实际状况水平。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不定期跟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包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会计师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沟通,做到及时了解公司财务、业务状况,为公司提供可行性建议,帮助公司健康高速发展。

2024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工作精神,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发挥独立董事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为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创造良好业绩,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同时,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在本人履行职责过程中给予的有效配合和支持表示感谢。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邓沫2024年4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