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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瑞眼科: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4

证券代码:301239 证券简称:普瑞眼科 公告编号:2024-014

成都普瑞眼科医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成都普瑞眼科医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合并会计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67,913,456.76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37,308,953.31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可分配利润392,293,693.80元,母公司可分配利润为386,775,793.77元。根据利润分配应当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86,775,793.77元。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上市后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遵循回报股东、与股东分享公司经营成果的原则,在保证公司健康持续发展的情况下,公司拟以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49,619,048股剔除公司目前回购专户的股份余额755,267股(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后共148,863,781股,以此为基数计算,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00元(含税)向全体股东分配,共计分配现金红利59,545,512.40(含税)。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若在分配方案发布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等原因导致公司可参与权益分派的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

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制定的,综合考虑了公司的发展阶段、盈利能力及未来发展规划等因素,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有利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的经营发展成果。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回报规划及做出的相关承诺,该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合理。

三、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符合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长远发展需要,在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同时充分考虑了对投资者的稳定回报,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该利润分配预案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经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制度的有关规定,切实履行保密义务,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及时登记内部信息知情人名单,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普瑞眼科医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四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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