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和制度,结合目前经济环境、公司所处地区、行业和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公司拟定了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及方案,相关议案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本方案适用日期
2024年1月1日起执行。
三、薪酬、津贴标准
(一)公司董事的薪酬
1、独立董事津贴为每人每年人民币6.00万元(5,000元/月,税前)。
2、非独立董事津贴为每人每年人民币4.56万元(3,800元/月,税前)。非独立董事在公司兼任高管或中管的(含董事长兼任高管的情况),按公司
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
3、薪酬包括:基本工资、工龄工资、岗位绩效考核奖励、年度奖金(如有)、基本福利、津贴等。
(二)公司监事的薪酬
公司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对应的薪资管理规定执行,薪酬包括:基本工资、工龄工资、岗位绩效考核奖励、年度奖金(如有)、基本福利、津贴等;并领取监事津贴,监事津贴为每人每年人民币1.80万元(1,500元/月,税前)。
(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津贴。
四、其他说明
(一)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二)外部董事出席会议及来公司现场考察的差旅费用,在每次差旅发生时凭有效票据按实报销。
(三)上述薪酬均为税前薪酬,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四)2024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五、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一)公司本次制定的董事薪酬标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调动公司董事的工作积极性,更加勤勉尽责,承担相应的责任,履行应尽的义务,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二)公司制定的2024年度高管薪酬及考核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结合了公司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年度经营状况及岗位职责,有利
于完善公司考核激励机制,有效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价值。
特此公告。
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