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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孚新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4

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现将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3年7月26日召开了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并完成董事会换届。同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雷巧萍担任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选举独立董事叶昌松、非独立董事瞿承红为审计委员会委员。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7次会议,全体委员均亲自出席了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审议内容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

2023年4月14日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

案》;

(二)《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三)《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

案》;

(四)《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

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五)《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

案》;

(六)《关于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

案》;

(七)《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年度履

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八)《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

案》;

(九)《关于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

议案》;

(十)《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第十八次会议

2023年5月17日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2023年8月6日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第二次会议

2023年8月12日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

案》;

(二)《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

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2023年10月8日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追认日常性关联交易并增加2023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2023年10月21日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2023年12月15日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

计的议案》;

(二)《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

细则>的议案》。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

(一)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工作

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外部审计机构华兴的审计工作进行了监督和评估,认为华兴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在审计过程中能够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注册会计师职业规范的要求开展审计工作,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切实履行了作为审计机构的职责。在审计期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华兴对公司2023年度审计计划、财务报表概况、审计关注重点等进行了沟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听取了华兴关于公司审计事项的汇报。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积极关注内部审计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认可该计划的可行性,督促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严格按照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并对内部审计工作提出了指导性意见。

(三)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年度、半年度、季度财务报告,认为公司的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外部审计机构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内部控制运行总体良好,未发现财务报告及非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重要缺陷。

四、总体评价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的相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本着对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负责的态度,秉承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认真审议相关议案,并发挥了指导、协调、监督作用,有效促进了公司内部控制建设和财务规范,促进了公司董事会规范决策和公司规范治理,保证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之签署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雷巧萍 瞿承红 叶昌松

2024年4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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