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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孚新科: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4

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华兴”)作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对华兴在2023年度审计工作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系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创立于1981年,隶属福建省财政厅。1998年12月,与原主管单位福建省财政厅脱钩,改制为福建华兴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2009年1月,更名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3年12月,转制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年7月,更名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华兴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B座7-9楼,首席合伙人为童益恭先生。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华兴拥有合伙人66名、注册会计师337名,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73人。

华兴2023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44,676.5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42,951.7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24,547.76万元。2023年度为82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上市公司主要行业为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审计收费总额(含税)为10,395.46万元,其中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64家。

(二)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华兴已购买累计赔偿限额为8,000万元的职业保险,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华兴近三年未发生因执业行为导致的民事诉讼。

(三)诚信记录

华兴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3次,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的情况。1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自律惩戒2次,无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及纪律处分。

二、2023年度审计项目基本信息

(一)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徐继宏,注册会计师,2006年起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2011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华兴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了东箭科技、三孚新科、协创数据、兴森科技、利德曼、智光电气、美联新材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邓文娇,注册会计师,2016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华兴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了三孚新科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郑镇涛,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开始在华兴执业,近三年复核了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二)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徐继宏、签字注册会计师邓文娇、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郑镇涛近三年均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三)独立性

华兴及项目合伙人徐继宏、签字注册会计师邓文娇、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郑镇涛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一)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情况

华兴在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期间,配备了专属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等专业资质。项目负责合伙人、项目现场负责人分别由资深审计服务合伙人和注册会计师担任。

华兴的后台支持团队包括税务、信息系统、内控、风险管理、财务管理、金融工具及可持续发展服务等多领域专家,且技术专家后台前置,全程参与对审计服务的支持。

(二)审计工作方案及其实施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2023年年报工作安排,华兴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华兴针对公司的服务需求及被审计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详细的审计计划。审计工作围绕被审计单位的审计重点展开,其中包括内控测试、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存货、长期股权投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关联交易等。

在审计过程中,华兴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报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华兴在执行审计业务时,采取了有效的政策和程序,并就公司的所有重大

会计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无不能解决的意见分歧。经审计,华兴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华兴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全面配合公司审计工作,充分满足了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间要求。

(三)信息安全管理

公司在《审计业务约定书》和《保密协议》中明确约定了华兴在信息安全管理中的责任义务。华兴制定了涵盖档案管理、保密制度、突发事件处理等系统性的信息安全控制制度,在制定审计方案和实施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也考虑了对敏感信息、保密信息的检查、处理、脱敏和归档管理,并能够有效执行。

四、总体评价

经评价和审查,公司认为华兴在资质条件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能够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在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公允、客观原则,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及时出具公司的审计报告,报告内容客观、完整、清晰,切实履行了会计师事务所应尽的职责。

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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