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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宝生物: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4

证券代码:300239 证券简称:东宝生物 公告编号:2024-025债券代码:123214 债券简称:东宝转债

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24年5月14日(星期二)下午14:00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定于2024年5月14日(星期二)下午14:00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5月14日(星期二)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5月14日(星期二),其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4年5月14日(星期二) 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4年5月14日(星期二)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可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现场投票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附件2)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8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 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聘请的律师;

(4) 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内蒙古包头市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黄河大街46号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提案及提案编码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0《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00《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00《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00《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6.00《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
7.00《2023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8.00《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9.00《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累积投票提案提案10、11、12为等额选举
10.00《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人数 (4)人
10.01选举王爱国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02选举刘芳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03选举王富荣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04选举刘燕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00《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人数 (3)人
11.01选举任斌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1.02选举额尔敦陶克涛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1.03选举王京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2.00《关于监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应选人数 (2)人
12.01选举孙红喜女士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12.02选举王珺女士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做述职报告。

3、提案10、提案11和提案12需要逐项表决,采用累积投票方式,提案10应选举非独立董事4名,提案11应选举独立董事3名,提案12应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其中,提案11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每项累积投票议案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行,股东若委托他人投票的,应在授权委托书中,明确投给每位候选人的票数。

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

5、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4年5月9日(星期四)9:00-11:30至13:30-17:00。(除本指定登记时间外,公司有权不受理本次股东大会登记事项)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等登记文件送达地点:内蒙古包头市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黄河大街46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014030

4、登记手续:

(1) 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如有)、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其它法人股东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附件4)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如有)、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 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如有)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如有)、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 异地股东可凭以上证件采用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以便登记确认。电子邮件需在2024年5月9日(星期四)9:00-17:00将登记文件扫描件发送至公司邮箱dbswtina@163.com进行登记。信函于2024年5月9日(星期四)17:00前寄至内蒙古包头市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黄河大街46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014030(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5、注意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2)与会股东费用自理。

6、联系方式:

联系人:单华夷

联系电话:(0472)6208676

E-mail:dbswtina@163.com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4月24日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附件2:《授权委托书》附件3:《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239”

2、投票简称:“东宝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
对候选人A投X1票X1票
对候选人B投X2票X2票
合 计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1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4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1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选举监事(如提案1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4日(现场会议召开当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议案表决权。如没有作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委托人应在“应选人数”一栏下方空格处填写投票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 、“反对” 、“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表决意见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同意反对弃权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0《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00《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00《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00《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6.00《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
7.00《2023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8.00《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9.00《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累积投票提案提案10、11、12为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10.00《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人数(4)人
10.01选举王爱国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02选举刘芳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03选举王富荣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04选举刘燕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00《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人数(3)人
11.01选举任斌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1.02选举额尔敦陶克涛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1.03选举王京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2.00《关于监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应选人数(2)人
12.01选举孙红喜女士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12.02选举王珺女士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法人委托人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所持股份性质:

委托人持股数(股):

委托人股票帐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附注:

1、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3

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股东姓名/名称
股东地址
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姓名
股东账号持股数量(股)
出席会议人姓名/名称是否委托
代理人姓名代理人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4: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先生/女士,在我单位任 职务,系我单位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单位(盖章)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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