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美硕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通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浙江美硕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硕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证上〔2023〕93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2023〕1146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证上〔2022〕25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美硕科技在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美硕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623号)批准,浙江美硕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8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37.4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7,32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6,917.09万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0,402.91万元。截至2023年6月21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到位,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天健验〔2023〕313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 序号 | 金额 |
项目 | 序号 | 金额 | |
募集资金净额 | A | 60,402.91 | |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B1 | |
利息收入净额 | B2 | ||
本期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C1 | 22,713.00 |
利息收入净额 | C2 | 598.77 | |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D1=B1+C1 | 22,713.00 |
利息收入净额 | D2=B2+C2 | 598.77 | |
应结余募集资金 | E=A-D1+D2 | 38,288.68 | |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 F | 39,443.76 | |
差异[注] | G=E-F | -1,155.07 |
[注]差异系使用票据支付但尚未置换的金额1,139.97万元,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15.10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6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美硕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于2023年6月21日分别与并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市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乐清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2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备 注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北白象支行 | 33050162757709768888 | 343,018,810.08 | 专用存款账户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北白象支行 | 19270301048886662 | 51,418,761.77 | 专用存款账户 |
合计 | 394,437,571.85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核查意见附件1。
2、本期超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2023年7月1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2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1、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不产生直接的经济效益,项目建成后将进一步提升自主研发能力,提高公司应对市场需求变化及客户个性化需求的反应速度,增强核心客户配套供货能力,巩固公司市场竞争优势,促进公司销售收入和营业利润的持续增长,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2、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系通过优化公司财务结构,满足公司经营规模持续增长带来的资金需求,通过公司整体盈利能力的提升来体现效益,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保荐人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执行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占用等情形;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改变实施地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等情形,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未发现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保荐人对美硕科技在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美硕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徐小兵 程森郎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度编制单位:浙江美硕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60,402.91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2,713.00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2,713.00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承诺投资项目 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 投资总额 (1) | 本年度 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金额 (2) | 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 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 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继电器及水阀系列产品生产线扩建项目 | 否 | 33,000.00 | 33,000.00 | 5,295.39 | 5,295.39 | 16.05 | [注] | [注] | [注] | 否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否 | 6,600.00 | 6,600.00 | 1,875.23 | 1,875.23 | 28.41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16,000.00 | 16,000.00 | 14,342.38 | 14,342.38 | 89.64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承诺投资项目 小计 | 55,600.00 | 55,600.00 | 21,513.00 | 21,513.00 | ||||||
超募资金投向 |
承诺投资项目 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 投资总额 (1) | 本年度 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金额 (2) | 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 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 重大变化 |
暂未确定用途的超募资金 | 否 | 3,602.91 | 3,602.91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1,200.00 | 1,200.00 | 1,200.00 | 1,200.00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超募资金投向 小 计 | 4,802.91 | 4,802.91 | 1,200.00 | 1,200.00 | ||||||
合 计 | - | 60,402.91 | 60,402.91 | 22,713.00 | 22,713.00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超募资金的金额为4,802.91万元。2023年7月1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1,200.00万元人民币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3年12月31日,尚有超募资金3,602.91万元(不含利息和理财收益)未明确用途。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2023 年8月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6,038.00万元。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投入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关于浙江美硕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3〕9080 号)。保荐机构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关于浙江美硕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核查意见》。截至2023年12月31日,已完成募集资金置换金额6,038.00万元。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 不适用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截至本报告期末剩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在公司银行募集资金专户中。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不适用 |
[注]继电器及水阀系列产品生产线扩建项目尚处实施初期阶段,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