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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硕科技: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4

浙江美硕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方案的公告

浙江美硕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了《关于确认2023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津贴)及制定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确认2023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制定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和《关于确认2023年度公司监事薪酬及制定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关于确认2023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津贴)及制定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确认2023年度公司监事薪酬及制定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和监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并参照地区薪酬水平,拟定了公司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的董事(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三、薪酬方案标准

1、2024年公司董事薪酬政策:独立董事的津贴为人民币7.14万/年(税前)。独立董事津贴按月发放。非独立董事按照在公司担任的实际职务领取薪酬,不额外领取董事津贴;未在公司担任实际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董事津贴。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2024年公司监事薪酬政策:在公司任职的监事按其岗位以及在实际工作中的履职能力和工作绩效领取相应的薪酬,不额外领取监事津贴;未在公司担任实际职务的监事,不领取监事津贴。

3、2024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根据《公司章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为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和财务总监。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实际工作绩效并结合公司经营业绩等综合评定薪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组成。

四、发放办法

1、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福利、津贴均按月发放。

2、上述薪酬福利、津贴均为税前金额,其所涉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五、其他规定

1、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解聘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获得连任或续聘的,上述薪酬方案保持不变。

2、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董事、监事薪酬方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美硕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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