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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硕科技:董事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4

证券代码:301295 证券简称:美硕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6

浙江美硕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美硕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4月22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1日以短信、邮件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黄晓湖先生主持,监事、高管列席。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董事会认真审议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已审议通过本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真审议了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一致认为该报告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2023年度公司管理层落实董事会决议、管理生产经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执行公司各项制度等方面的工作及取得的成果。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一致认为认为该报告真实、准确、客观的反映了公司董事会2023年度在公司战略规划、经营管理、公司治理方面所取得的工作成果。公司独立董事计时鸣先生、金爱娟女士、黄晓亚女士分别向董事会递交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独立董事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董事会对该报告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计时鸣)、《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金爱娟)、《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黄晓亚)以及《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一致认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的反映了公司2023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资产质量良好,财务状况健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04)的相关章节。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已审议通过本议案。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公司编制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核通过,保荐机构对本议案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情况进行了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的情形。

保荐机构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议案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针对该议案出具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3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津贴)及制定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董事的薪酬方案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因所有董事均为关联董事,全部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已审议通过本议案。

8、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3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制定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拟定的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黄晓湖、刘小龙、虞彭鑫、黄正芳、陈海多、刘峰回避表决。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已审议通过本议案。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更好地兼顾了股东的利益和诉求,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已审议通过本议案。

10、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于2024年5月14日(星期二)通过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相关工作,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董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已审议通过本议案。

12、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一致同意《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已审议通过本议案。

1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是公司业务正常发展的需要,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涉及的关联交易具备必要性和公允性,没有损害公司和公司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黄晓湖、黄正芳、刘小龙、虞彭鑫、陈海多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4、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回报,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保障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公司拟使用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同时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公司董事会同意《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5、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在2024年度向相关银行申请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贸易融资等,在此额度内由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开展融资活动(涉及重大资产抵押、质押,仍应根据公司相关制度履行审批程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4、《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美硕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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