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智立方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智立方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智立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智立方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核查,其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智立方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747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0,235,691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72.3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4,034.75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7,294.84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6,739.91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2年7月5日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3-60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 序号 | 金额 | |
募集资金净额 | A | 66,739.91 | |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B1 | 22,116.11 |
利息收入净额 | B2 | 554.82 |
本期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C1 | 11,342.75 |
利息收入净额 | C2 | 351.57 | |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D1=B1+C1 | 33,458.86 |
利息收入净额 | D2=B2+C2 | 906.39 | |
应结余募集资金 | E=A-D1+D2 | 34,187.44 | |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 F | 4,187.44 | |
差异 | G=E-F | 30,000.00 |
注:差异系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可转让大额存单30,000.00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根据《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公司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7月19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华支行、2022年7月27日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设有3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列示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备注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石岩支行 | 743275870911 | 4,187,595.12 | 专用存款账户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民中心支行 | 8110301014000627007 | 8,244,785.00 | 专用存款账户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皇岗支行 | 635330933 | 29,441,997.61 | 专用存款账户 |
合计 | 41,874,377.73 |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核查意见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经2023年8月24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升级项目”的实施地点由“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塘头社区宏发科技园C栋4楼、A栋5楼”变更为“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塘头社区宏发科技园A栋4楼、A栋5楼”。变更后新的实施地点与公司现有驻地形成联动作用,从而更好地利用区位优势,有利于公司发展战略的实施。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未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的用途和投向,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实施方式均未发生变化。
3、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4、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5、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6、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经2022年8月16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2,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于2023年9月28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2,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7、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30,000.00万元。
8、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为30,000.00万元,其余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9、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智立方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具体使用情况与信息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智立方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执行了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占用、委托理财等情形;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度编制单位:深圳市智立方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66,739.91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1,342.75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3,458.86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承诺投资项目 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 投资总额 (1) | 本年度 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金额 (2) | 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 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 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自动化设备产能提升项目 | 否 | 27,356.50 | 27,356.50 | 5,360.52 | 5,370.04 | 19.63 | 2025年7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研发中心升级项目 | 否 | 14,687.90 | 14,687.90 | 3,512.12 | 6,090.81 | 41.47 | 2025年7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否 | 18,000.00 | 18,000.00 | - | 18,000.00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承诺投资项目 小计 | 60,044.40 | 60,044.40 | 8,872.64 | 29,460.85 | 49.07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超募资金投向 | ||||||||||
1、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4,000.00 | 4,000.00 | 2,470.11 | 3,998.01 | 99.95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2、未明确流向 | 2,695.51 | 2,695.51 | - | -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超募资金投向小 计 | 6,695.51 | 6,695.51 | 2,470.11 | 3,998.01 | 59.71 | - | - | - | - | |
合 计 | 66,739.91 | 66,739.91 | 11,342.75 | 33,458.86 | -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2024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根据目前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展情况,将“自动化设备产能提升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2024年7月调整至2025年7月。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公司于2022年8月1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并于2022年9月6日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2,000万元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以满足公司后续发展的实际需求。 2023年9月28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经审议,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更好地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流动资金需求,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使用2,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公司于2023年8月2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 |
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根据公司业务经营需要,公司拟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升级项目”的实施地由“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塘头社区宏发科技园C栋4楼、A栋5楼”变更为“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塘头社区宏发科技园A栋4楼、A栋5楼”。变更后新的实施地点与公司现有驻地形成联动作用,从而更好地利用区位优势,有利于公司发展战略的实施。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未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的用途和投向,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实施方式均未发生变化。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公司于2022年8月16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762.69万元及预先支付发行费用人民币484.90万元,共计人民币1,247.59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上述自筹资金的使用情况出具了《关于深圳市智立方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2〕3-449号)。截至2022年12月31日,前述置换事项已完成。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为30,000.00万元,其余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本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智立方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秦亚中 杨改明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