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98 证券简称:锦鸡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9债券代码:123129 债券简称:锦鸡转债
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度,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0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自律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自身职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维护公司、股东及员工的合法权益。
一、监事会会议情况
(一)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4次会议,具体内容如下:
序号 | 会议名称 | 会议时间 |
1 | 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 2023年04月24日 |
2 | 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 2023年06月11日 |
3 | 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 2023年08月25日 |
4 |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 2023年10月26日 |
1.2023年04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监事薪酬考核方案(2023年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关于<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保证担保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共14个议案。
2.2023年06月11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调整的议案》《关于与关联方共同向关联法人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共2个议案。
3.2023年08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募集资金2023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和设立参股公司的议案》,共3个议案。
4.2023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共2个议案。
报告期内,监事会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全体监事均亲自出席了全部会议并审议通过所有议案,不存在反对、弃权的情况。
(二)报告期内,监事会成员列席和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听取公司各项重要提案和决议,对各项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重大决策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有效监督。
二、监事会对2023年度有关事项发表的监事会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规范运作、财务情况、关联交易、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监督和检查,并发表意见:
(一)规范运作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履行职责,依法列席董事会和出席股东大会,并对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进行了监督和检查。
监事会认为: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规定。董事会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规范运作,勤勉尽责。
(二)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财务管理、定期报告进行了监督和检查,认为:报告期
内财务管理规范、内部控制有效。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报告期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未发现参与定期报告及其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三)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发生的关联交易行为进行核查,认为: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严格遵循回避制度,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相关交易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四)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0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内部控制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运行情况及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审核,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0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1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一般规定》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制定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能够得到有效地执行,保证公司运作的规范。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三、监事会2024年工作计划
(一)跟踪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活动,紧紧围绕公司战略目标高效开展监事会日常议事工作,根据法律规定和经营需要,召开定期和临时会议,做好各项议案的收集、整理、审议。
(二)认真检查公司财务,仔细审阅定期报告,督促财务管理做到规范、高效、精细,财务报告做到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有效降低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
(三)加强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行为和财务状况等重大事项的督促和检查。通过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行为的监督,促使相关人员经营决策规范合法。通过对财务状况的监督,特别是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方面的核查,能够控制并减少风险,有效维护公司以及股东权益。
(四)敦促董事会、经营层持续加强内部控制的组织建设,加强对内部审计人员的培训,提升内部审计人员的履职能力。同时并改进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严格设置不相容职务,从组织架构及基本制度上保障公司规范运作,确保公司资产不会流失、股东权益不会损害。
(五)加强监事的法律法规的日常培训学习,同时积极参加证券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组织的业务知识、监管动态、违法案例的专题培训,与时俱进,不断提高监事勤勉尽责的履职意识和工作能力。
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0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