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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为智能: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2

证券代码:832876 证券简称:慧为智能 公告编号:2024-030

深圳市慧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的其中一种方式参与表决,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27日14:00。

2、网络投票起止时间:2024年5月26日15:00—2024年5月27日15:00。

登记在册的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提交投票意见。

投资者首次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资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www.chinaclear.cn)“投资者服务专区-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拨打热线电话4008058058了解更多内容。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证券代码证券简称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832876慧为智能2024年5月22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 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本公司聘请的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律师。

(七)会议地点

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工作,并对2023年度工作进行回顾与总结,对2024年公司未来进行展望,编制了《深圳市慧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3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工作,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已经编制完成,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11)和《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12)。

审议《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及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经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数据、经营情况及2024年度经营规划,编制了《深圳市慧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决算及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审议《关于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徐尧先生、邓家明先生对2023年度独立董事工作情况予以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徐尧)》(公告编号:

2024-013)《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邓家明)》(公告编号:2024-014)。

审议《关于202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3年度实际经营情况及公司未来发展规划,为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资金需求,保障公司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3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权益分派的说明》(公告编号:2024-016)。

审议《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公司为充分利用自有闲置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资金收益水平,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利用部分闲置的流动资金购买短期的稳健型理财产品,单笔购买理财产品金额或任意时点累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人民币2亿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17)。

审议《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7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拟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的理财产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公告》(公告编号:

2024-018)。

审议《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议案》

内,以上授信额度可以循环使用,具体融资额度将视公司的实际经营需求决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

审议《关于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暨资产抵押的议案》

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慧为智能科技(江门)有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上述项目贷款拟以建设项目土地(粤(2023)江门市不动产权第0047445号)、项目建设形成的厂房进行抵押,并追加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晓辉和关联方深圳市慧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连带责任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暨资产抵押公告》(公告编号:

2024-022)。

审议《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以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存放与使用管理,并编制了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23)。

审议《关于2023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说明》(公告编号:2024-027)。

审议《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根据《公司章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等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制定公司2024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上述议案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议案序号为(六)(九)(十);上述议案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议案序号为(九)(十);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

2.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

3.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4.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5.股东可以现场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但不接受电话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4年5月25日

(三)登记地点:公司会议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廖全继

2、联系电话:0755-26099742

3、邮箱:investors@techvision.com.cn

4、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学苑大道1001号南山智园A4栋12楼

(二)会议费用: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深圳市慧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二)《深圳市慧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慧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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