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1175 证券简称:派诺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1
珠海派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4月21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五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年4月11日以电话、专人送达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监事会主席梅祥松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本次监事会的通知时间、召集人等均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需要再经其他部门批准,不需要再履行其他手续。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3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次监事会的通知时间、召集人等均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需要再经其他部门批准,不需要再履行其他手续。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公司治理制度的规定和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要求,以及公司2023年度的经营情况和监事会运作情况,监事会编制了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北京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运营实际,对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报告情况进行编制及汇报。
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2023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告编号2024-052,2024-053)。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北京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运营实际,对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报告情况进行编制及汇报。
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2023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告编号2024-052,2024-053)。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针对公司2023年度经营情况,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报告编号:信会师报字【2024】第ZL10170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公告编号2024-054)。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针对公司2023年度经营情况,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报告编号:信会师报字【2024】第ZL10170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公告编号2024-054)。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报告编号:信会师报字【2024】第ZL10170号),公司拟进行权益分派。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55)。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2023年度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公司2023年度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公司2023年度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本议案不存在回避表决事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4年度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存在回避表决事项。
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6)。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存在回避表决事项。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公司编制了《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67)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珠海派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专
项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编制的《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专项报告》进行审核,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形,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2023年12月31日的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关于珠海派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专项报告》(报告编号:信会师报字【2024】第ZL10172号)(公告编号:2024-070)。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编制的《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专项报告》进行审核,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形,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2023年12月31日的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关于珠海派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专项报告》(报告编号:信会师报字【2024】第ZL10172号)(公告编号:2024-070)。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建立健全了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并保证其有效实施,保证企业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企业实现发展战略;公司编制了《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并委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内部控制鉴证报告》(报告编号:信会师报字【2024】第ZL10174号)。具体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编号:2024-071)、《内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部控制鉴证报告》(公告编号:2024-072)。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经公司全体监事一致同意,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经公司全体监事一致同意,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会计政策变更公告》(公告编号:2024-074)。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会计政策变更公告》(公告编号:2024-074)。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珠海派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珠海派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