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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民股份:关于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及接受关联方担保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3

证券代码:300345 证券简称:华民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5号

湖南华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

及接受关联方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华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民股份”)于2024年4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及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公告如下:

一、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拓展所需资金,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根据公司2024年的发展战略及财务预算,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拟向相关金融机构及非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5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用于办理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项目贷款、承兑汇票、票据贴现、保函、信用证、供应链金融、融资租赁、法人账户透支等综合业务。

本次授信的额度不等同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根据公司及子公司自身运营的实际需求,以在授信额度内与相关机构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在授信额度内提供担保额度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支持公司发展,保障上述综合授信顺利实施,公司及子公司拟在前述授信额度范围内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0万元(包括公司及子公司为自身提供担保、公司与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抵押、质押担保等方式。

前述担保的额度不等同实际担保金额,具体担保金额及保证期间以与相关机

构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明细如下:

担保方被担保方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截至目前担保余额 (万元)本次新增担保额度 (万元)担保额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比例是否关联担保
公司及子公司子公司>70%10,278.8080,000100.20%
公司及子公司子公司≤70%20,00025.05%
子公司华民股份20.18%50,00062.62%

在不超过已审批担保总额度的情况下,公司管理层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符合要求的担保对象之间进行担保额度的调剂(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但在调整时,对于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被担保方处获得担保额度。截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已提供且尚在有效期内的担保额度合计31,000万元,该等担保将继续执行至担保合同到期后自动终止。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华民股份

公司名称湖南华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金洲新区金沙西路068号
法定代表人欧阳少红
注册资本57,759.5483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10018740061XE
成立日期1995年7月31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黑色金属铸造;有色金属铸造;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矿山机械制造;矿山机械销售;采矿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节能管理服务;试验机制造;试验机销售;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3D打印服务;3D打印基础材料销售;增材制造装备制造;增材制造装备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

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软件开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华民股份自设立以来严格遵守和执行国家法律、规章制度,资信情况良好,具备偿债能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华民股份(母公司)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2月31日2024年3月31日
资产总额134,546.57138,657.52
负债总额27,150.6932,139.34
净资产107,395.88106,518.18
项目2023年度2024年1-3月
营业收入7,017.021,646.09
利润总额-4,025.49-1,205.46
净利润-4,917.02-1,200.72

注:2023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4年1-3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鸿新新能源科技(云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新新能源”)

公司名称鸿新新能源科技(云南)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祥云县祥城镇财富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黄涛明
注册资本15,0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2923MA7FFWB02B
与公司的关系鸿新新能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鸿新新能源80.83%的股权。
成立日期2022年1月12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科技中介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管理服务;电子产品销售;仪器仪表制造;仪器仪表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鸿新新能源自设立以来严格遵守和执行国家法律、规章制度,资信情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鸿新新能源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合并口径):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2月31日2024年3月31日
资产总额177,449.93205,153.74
负债总额182,575.95214,900.26
净资产-5,126.03-9,746.51
项目2023年度2024年1-3月
营业收入105,649.7020,617.31
利润总额-22,169.71-4,825.39
净利润-19,482.60-4,710.81

注:2023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4年1-3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3、鸿晖新能源(安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晖新能源”)

公司名称鸿晖新能源(安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春华路18号
法定代表人夏宇
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800MA8Q6NTF8R
与公司的关系鸿晖新能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鸿晖新能源70%的股权。
成立日期2023年3月17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光伏发电设备租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软件开发(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鸿晖新能源自设立以来严格遵守和执行国家法律、规章制度,资信情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鸿晖新能源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2月31日2024年3月31日
资产总额13,906.1521,171.25
负债总额6,145.2014,384.30
净资产7,760.956,786.95
项目2023年度2024年1-3月
营业收入0.15632.82
利润总额-496.26-1,041.24
净利润-339.05-974.00

注:2023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4年1-3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接受关联方担保情况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拓展所需资金,确保公司持续发展,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欧阳少红及其关联方(包括但不限于:配偶刘平建、关联方湖南建鸿达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鸿达集团”)和欧阳少红或刘平建所控制的其他公司)拟为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累计不超过人民币15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抵押、质押担保等。具体担保金额、担保种类、方式、期限等内容以最终签署的相关文件为准。以上担保不收取担保费用。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关联方基本情况及关联关系说明

欧阳少红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32,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84%,通过湖南建湘晖鸿产业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88,259,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27%,直接和间接持股比例合计38.12%。欧阳少红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并担任公司董事长。

刘平建系欧阳少红配偶,其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亦未在公司任职。

欧阳少红持有建鸿达集团30.00%股权,并担任建鸿达集团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其配偶刘平建持有建鸿达集团65.00%股权,公司董事罗锋持有建鸿达集团5.00%股权,并担任建鸿达集团总经理;公司监事孙高峰担任建鸿达集团副总经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建鸿达集团为公司关联法人,建鸿达集团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湖南建鸿达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长沙市雨花区芙蓉中路三段569号陆都小区湖南商会大厦西塔28楼
法定代表人欧阳少红
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000732852567Y
股东刘平建(65.00%)、欧阳少红(30.00%)、罗锋(5.00%)
实际控制人刘平建
成立日期2001年11月8日
经营范围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允许的投资管理、国内贸易;板卡的生产、加工及产品封装。(不得从事吸收存款、集资收款、受托贷款、发放贷款等国家金融监管及财政信用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诚信情况

经查询,欧阳少红、刘平建、建鸿达集团诚信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原则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欧阳少红及其关联方为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累计不超过人民币15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抵押、质押担保等。具体担保金额、担保种类、方式、期限等内容以最终签署的相关文件为准。上述担保为无偿担保,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欧阳少红及其关联方为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对公司的经营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持,解决了公司融资面临的担保问题,保障公司经营业务正常运转,将对公司经营产生积极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年初至今与上述关联方累计已发生关联交易金额

2024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欧阳少红及其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关联交易金额
1湖南建鸿达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住宿、餐饮、物业服务53.87
及其控制的关联方
合计--53.87

四、综合授信、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事项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及子公司可根据实际融资需求,在股东大会核定的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内与相关机构协商确定,具体授信金额、担保金额、担保种类、方式、期限等内容以最终签署的相关文件为准。

五、业务办理授权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上述申请综合授信及担保的全部事宜,签署授信额度内和担保额度内的一切授信和担保(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对外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度为130,000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提供担保总余额为10,278.8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03%。

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为合并报表以外单位提供担保,也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等情形。

七、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意见

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及接受关联方担保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系确保其生产经营和流动资金周转的需要,风险可控,符合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为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未收取任何费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及接受关联方担保事项。

八、董事会意见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决策拥有绝对控制权,有能力对其经营风险进行控制,财务风险可控;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为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遵循了公平、合理、公正的原则,有利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业务拓

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长远利益。董事会同意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及接受关联方担保事项。

九、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上述交易是公司在融资过程中,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要而发生的正常的担保行为,有利于提高公司运作效率,推动公司长远发展,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及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关联董事在相关议案表决时进行了回避。监事会同意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及接受关联方担保事项。

十、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及接受关联方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度第一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合理、公正的原则,有利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业务拓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长远利益。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且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或非关联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及接受关联方担保事项无异议。

十一、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度第一次会议决议;

4、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华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及接受关联方担保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湖南华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三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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