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丰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丰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立智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丰立智能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的基本情况
(一)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为了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公司所面临的外汇汇率、利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公司拟使用与国际业务收入规模相匹配的资金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满足正常生产经营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公司资金使用安排合理。
(二)外汇衍生品投资的额度及授权有效期
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开展总额度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含等值外币)的外汇衍生品投资,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将不超过已审议额度。
投资额度有效期及授权期限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投资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依据公司相关管理制度具体实施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方案,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
(三)交易方式
1、交易业务品种: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
远期结售汇、外汇买卖、外汇期权、利率掉期等。
2、交易涉及的币种: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与公司实际经营业务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主要外币为美元和欧元。
3、交易场所:公司拟与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本次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对方不涉及关联方。
(四)资金来源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不存在直接或间接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从事该业务的情形。
二、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当前国际外汇市场的波动剧烈,汇率和利率起伏不定,存在一定汇率风险。因此,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加强公司的汇率风险管理,降低企业在外币经济环境中的汇率风险暴露,成为企业内在需求。基于此,为降低或规避汇率波动出现的汇率风险、减少汇兑损失、控制经营风险,公司有必要根据具体情况,适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公司制定了《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明确了相关实施部门及负责人,完善了内部操作流程。公司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切实可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具有可行性。
三、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
(一)市场风险:因外汇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引起外汇金融衍生品价格变动,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
(二)流动性风险:因市场流动性不足而无法完成交易的风险。
(三)履约风险:公司外汇金融衍生品投资交易对手均为信用良好且与公司已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履约风险较低。
(四)内部控制风险:外汇金融衍生品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造成的风险。
(五)其他可能的风险:在具体开展业务时,如发生操作人员未准确、及时、
完整地记录外汇金融衍生品投资业务信息,将可能导致外汇金融衍生品业务损失或丧失交易机会;同时,如交易人员未能充分理解交易合同条款和产品信息,将面临因此带来的法律风险及交易损失。
四、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一)制度完善:严格按照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对外汇衍生品投资进行决策、授权、风险管理、办理等。
(二)专业团队:由公司相关人员组成的工作小组,负责外汇衍生品交易前的风险评估,分析交易的可行性及必要性,负责交易的具体操作办理,当市场发生重大变化时及时上报风险评估变化情况并提出可行的应急止损措施。
(三)市场分析:在进行外汇金融衍生品交易前,在多个市场与多种产品之间进行比较分析,选择最适合公司业务背景、流动性强、风险较可控的外汇金融衍生工具开展业务。
(四)交易管控:充分了解办理外汇金融衍生品的金融机构的经营资质、实施团队、涉及的交易人员、授权体系,慎重选择信用良好且与公司已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必要时可聘请专业机构对金融衍生品的交易模式、交易对手进行分析比较。
(五)风险预案:预先确定风险应对预案及决策机制,专人负责跟踪金融衍生品公允价值的变化,及时评估已交易金融衍生品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定期汇报。在市场波动剧烈或风险增大的情况下,增加汇报频次,确保风险预案得以及时启动并执行。
(六)例行检查:公司内外部审计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业务相关交易流程、审批手续、办理记录及账务信息进行核查。
(七)定期披露: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要求及时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五、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的相关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执行,对拟
开展的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六、履行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核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额度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含等值外币)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上述额度的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能有效规避市场风险,防范市场价格大幅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的不良影响,保证经营业绩的相对稳定。同时,公司已经制定了《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通过加强内部控制,落实风险控制措施,为公司从事上述业务制定了具体操作规程,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按照相关制度的规定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召开专门会议审议本次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事项并出具了同意的意见。上述事项审批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保荐机构对丰立智能在批准额度范围内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丰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 |||
李鸿仁 | 业敬轩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