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外汇衍生品投资的额度及授权有效期
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开展总额度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含等值外币)的外汇衍生品投资,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将不超过已审议额度。
投资额度有效期及授权期限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投资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依据公司相关管理制度具体实施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方案,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
(二)交易方式
1、交易业务品种: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买卖、外汇期权、利率掉期等。
2、交易涉及的币种: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与公司实际经营业务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主要外币为美元和欧元。
3、交易对手:公司拟与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本次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对方不涉及关联方。
(三)资金来源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不存在直接或间接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从事该业务的情形。
当前国际外汇市场的波动剧烈,汇率和利率起伏不定,存在一定汇率风险。因此,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加强公司的汇率风险管理,降低企业在外币经济环境中的汇率风险暴露,成为企业内在需求。基于此,为降低或规避汇率波动出现的汇率风险、减少汇兑损失、控制经营风险,公司有必要根据具体情况,适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公司制定了《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明确了相关实施部门及负责人,完善了内部操作流程。公司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切实可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具有可行性。
1、市场风险:因外汇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引起外汇金融衍生品价格变动,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
2、流动性风险:因市场流动性不足而无法完成交易的风险。
3、履约风险:公司外汇金融衍生品投资交易对手均为信用良好且与公司已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履约风险较低。
4、内部控制风险:外汇金融衍生品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造成的风险。
5、其他可能的风险:在具体开展业务时,如发生操作人员未准确、及时、完整地记录外汇金融衍生品投资业务信息,将可能导致外汇金融衍生品业务损失或丧失交易机会;同时,如交易人员未能充分理解交易合同条款和产品信息,将面临因此带来的法律风险及交易损失。
1、制度完善:严格按照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对外汇衍生品投资进行决策、授权、风险管理、办理等。
2、专业团队:由公司相关人员组成的工作小组,负责外汇衍生品交易前的风险评估,分析交易的可行性及必要性,负责交易的具体操作办理,当市场发生重大变化时及时上报风险评估变化情况并提出可行的应急止损措施。
3、市场分析:在进行外汇金融衍生品交易前,在多个市场与多种产品之间进行比较分析,选择最适合公司业务背景、流动性强、风险较可控的外汇金融衍
生工具开展业务。
4、交易管控:充分了解办理外汇金融衍生品的金融机构的经营资质、实施团队、涉及的交易人员、授权体系,慎重选择信用良好且与公司已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必要时可聘请专业机构对金融衍生品的交易模式、交易对手进行分析比较。
5、风险预案:预先确定风险应对预案及决策机制,专人负责跟踪金融衍生品公允价值的变化,及时评估已交易金融衍生品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定期汇报。在市场波动剧烈或风险增大的情况下,增加汇报频次,确保风险预案得以及时启动并执行。
6、例行检查:公司内外部审计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业务相关交易流程、审批手续、办理记录及账务信息进行核查。
7、定期披露: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要求及时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的相关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执行,对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公司所面临的外汇汇率、利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订了《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完善了相关内控制度,公司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切实可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具有可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