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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信永道:关于新增2024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2

证券代码:837592 证券简称:华信永道 公告编号:2024-038

华信永道(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增2024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一、 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一) 预计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于2023年12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4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2月27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关于预计2024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18)。

因业务发展需要,本次需新增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公司于2023年12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4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2月27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关于预计2024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18)。

关联交易

类别

关联交易类别主要交易内容原预计金额累计已发生金额新增预计发生金额调整后预计发生金额上年实际发生金额调整后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接受劳务技术服务、云服务13,300,000771,509.433,000,00016,300,0004,792,072.77公司业务发展需要
出售产品、商品、提供劳务技术服务12,000,000-012,000,0001,629,245.30公司业务发展需要
委托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接受关联人委托代-------
为销售其产品、商品
其他出售车辆----80,000.00-
合计-25,300,000771,509.433,000,00028,300,0006,501,318.07

注:上表中“累计已发生金额”为2024年1-3月未经审计数据。

(二) 关联方基本情况

二、 审议情况

(一) 决策与审议程序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黄浦路977号成立日期:1996年05月23日主营业务:计算机软件开发;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计算机应用电子设备及通信系统设备开发、组装及销售;建筑智能化工程及安全技术防范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和信息服务业务;货物、技术进出口(进口商品分销和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实际控制人:刘军、张利民、王悦、李成金、张起臣主要财务数据:2023年末资产总额为392,498.55万元、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06,486.85万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为331,650.63万元、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575.45万元。

以上财务数据来源于信华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经审计数据。

关联关系:信华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履约能力:根据其财务状况和资信状况,该关联人信誉良好,具备充分履约能力。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对《新增预计2024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审查意见,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均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全体董事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新增预计2024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彭韵回避表决。根据《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三、 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 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二) 定价公允性

本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发生的交易双方依据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按照市场价格或双方参照市场协议价格执行。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本着公平交易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作为定价基础,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四、 交易协议的签署情况及主要内容

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本着公平交易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作为定价基础,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在预计的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范围内,公司根据业务开展的需要签署相关协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相关的交易协议主要内容为约定交易内容和交易方式等,具体协议条款以实际签订为准。

五、 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在预计的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范围内,公司根据业务开展的需要签署相关协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相关的交易协议主要内容为约定交易内容和交易方式等,具体协议条款以实际签订为准。

以上关联交易系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侵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 保荐机构意见

以上关联交易系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侵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新增预计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本次新增预计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于公司本次新增预计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事项无异议。

七、 备查文件目录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新增预计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本次新增预计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于公司本次新增预计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事项无异议。

1.《华信永道(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华信永道(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

华信永道(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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