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信永道(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北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华信永道(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信永道”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就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相关核查情况及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3年7月10日,公司发行普通股11,000,000股,发行方式为定价发行,发行价格为10.3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14,180,0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99,273,483.51元,到账时间为2023年6月29日。公司因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取得的募集资金净额为15,911,050.54元,到账时间为2023年8月9日。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存储的具体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上述发行股份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元,%
序号 | 募集资金用途 | 实施主体 | 募集资金计划投资总额(调整后)(1) | 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2) | 投入进度(3)=(2)/(1) |
1 | 综合服务能力提升项目 | 华信永道(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1,943,383.51 | - | - |
2 | 香江兴融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 41,783,946.96 | 8,353,435.76 | 19.99 | |
3 | 济南华信永道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8,935,237.53 | 1,817,260.32 | 20.34 |
4 | 金政数字科技(武汉)有限公司 | 9,238,534.79 | 2,514,311.28 | 27.22 | |
5 | 金政数字科技(昆明)有限公司 | 8,754,785.74 | 2,725,107.95 | 31.13 | |
小计 | 80,655,888.52 | 15,410,115.31 | 19.11 | ||
1 | 数字智治一体化项目 | 华信永道(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8,521,694.90 | 3,371,407.52 | 18.20 |
2 | 济南华信永道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3,873,331.63 | - | - | |
3 | 金政数字科技(武汉)有限公司 | 12,133,619.00 | 938,065.11 | 7.73 | |
小计 | 34,528,645.53 | 4,309,472.63 | 12.48 | ||
合计 | 115,184,534.05 | 19,719,587.94 | 17.12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序号 | 账户名称 | 银行名称 | 账号 | 金额 |
1 | 金政数字科技(武汉)有限公司 | 中信银行北京安贞支行 | 8110701012002625179 | 11,863.33 |
2 | 金政数字科技(武汉)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青年路支行 | 127918004710402 | 188,359.44 |
3 | 金政数字科技(昆明)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青年路支行 | 871912635810602 | 477,253.58 |
4 | 香江兴融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青年路支行 | 755946550010502 | 357,346.64 |
5 | 华信永道(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青年路支行 | 110954618210902 | 683,171.97 |
6 | 华信永道(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青年路支行 | 110927525510808 | 527,408.95 |
7 | 华信永道(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支行 | 8110701012202596833 | 13,514,696.94 |
8 | 华信永道(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中信银行北京安贞支行 | 8110701112802676363 | 30,000,000.00 |
9 | 华信永道(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青年路支行 | 11092752557800010 | 40,000,000.00 |
10 | 华信永道(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媒体村支行 | 7219903318 | 10,000,000.00 |
合计 | 95,760,100.85 |
注1: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储金额与累计投入金额合计为115,479,688.79元,与募集资金净额差异系利息所致;
注2:序号8、9、10均为临时理财账户,非募集资金账户。
(二)募集资金暂时闲置的原因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实际建设过程当中,公司加强了成本控制以及建设需要一定周期等原因,根据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安排,现阶段募集资金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一)投向情况
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资金安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日常经营使用,不会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二)公司流动资金不足的原因
公司产销规模扩大,营运资金投入增加,对流动资金需求也随之增大。同时为应对外部经济环境变化和客户支付能力等因素可能致使应收账款账期延长导致的流动性阶段性不足。
(三)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性投资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前12个月不存在财务性投资。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满足公司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到期前,公司将及时、足额归
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是否存在高风险投资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用于高风险投资的情形。
四、决策程序
本次事项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2024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信永道(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杭立俊 贾 奇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