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立昂微: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3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分配比例: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中股份数量)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0.85元现金红利(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如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689,669,88

4.73元,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5,752,463.59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08,891,625.49元。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母公司2023年度净利润为基数提取10%的盈余公积20,889,162.55元,连同上年末的未分配利润586,707,583.29元、扣除2023年已实施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284,278,012.62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分配的未分配利润为490,432,033.61元。。

本着积极回报股东、与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的原则,同时为积极贯彻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公司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中股份数量)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0.85元现金红利(含税)。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676,855,027股,扣除回购专户中股份数量2,593,500股,现金股利分派的股份基数为674,261,527股,以此计算预计派发现金红利57,312,229.80元(含税),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87.16%,剩余未分配利润433,119,803.81元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

如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前提下,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现金分红相关事宜。

二、现金分红预案合理性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分红拟派发总额57,312,229.80元(含税),占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87.16%。2023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02,679.73万元,公司经营现金流充足;2023年公司的流动比率为2.33,速动比率为1.80,资产负债率为47.77%,利息保障倍数1.58,长短期偿债能力指标较为健康。故本次利润分配不会对公司偿债能力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过去十二个月内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及预计未来十二个月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如下:

1.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于2023年12月实施完毕并结项,节余募集资金4,316.47万元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的建设进度,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使用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23年1月3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截至2024年1月5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累计已使用的募集资金45,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3.2024年1月1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符合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议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未来业务发展、资金需求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股东的合理回报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决策程序审议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盈利水平、发展阶段,着重满足投资者合理回报、增强投资者获得感,不会对公司偿债能力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