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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路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3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索引页码
鉴证报告1-2
关于募集资金2023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3-7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2023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核准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758号)核准,本公司向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蜀道集团”)发行218,889股股份,购买蜀道集团持有的四川高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路建筑”)0.72%的股权;向四川高速公路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高公司”)发行667,952,326股股份,购买川高公司持有的四川省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11月18日更名为:四川省交通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交建集团”)51.00%的股权、高路建筑96.00%的股权、四川高速公路绿化环保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路绿化”)96.67%的股权;向四川藏区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藏高公司”)发行462,234,510股股份,购买藏高公司持有的交建集团39.00%股权;向四川高路文化旅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高路文旅”)发行997,162股股份,购买高路文旅持有的高路建筑3.28%的股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收到蜀道集团用以出资的持有的高路建筑0.72%的股权,川高公司用以出资的持有的交建集团51.00%的股权、高路建筑96.00%的股权、高路绿化96.67%的股权,藏高公司用以出资的持有的交建集团39.00%股权,高路文旅用以出资的持有的高路建筑3.28%的股权并经北京国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国富验字[2022]51010001号验资报告验证。

同时,本公司于2022年11月向蜀道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81,249,999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6.40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1,799,999,993.60元,扣除不含增值税的各项发行相关的费用(不含税)共计33,677,342.28元,募集资金净额为1,766,322,651.32元。根据北京国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2年11月23日出具的《验资报告》(国富验字[2022]51010002号),截至2022年11月22日12时止,独立财务顾问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收到蜀道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有效认购款项1,799,999,993.60元。根据北京国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2年11月23日出具的《验资报告》(国富验字[2022]51010003号),截至2022年11月22日止,扣除未支付的财务顾问及承销费(含税)共计14,639,999.97元,本公司账户收到人民币1,785,359,993.63元,款项已于2022年11月22日转入本公司在中国银行成都两江国际支行开立的账户126604510787中。

(二) 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2022年度,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累计用于补充流动资金1,390,000,000.00元,支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费844,390.29元,取得利息收入200,347.94元,支付手续费865.00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应有余额394,715,086.28元,实有余额394,715,086.28元。

(三) 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2023年度,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累计用于补充流动资金12,128,763.07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3,515,600.00元,支付现金对价369,195,000.00元,取得利息收入124,787.79元,支付手续费511.00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应有余额0.00元,实有余额0.00元。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于2022年11月22日会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武侯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本公司、中信证券和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均严格按照监管协议的要求,履行了相应的义务。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专人审批,专款专用。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3月21日,本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武侯支行所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126604510787)内的募集资金已按照计划使用完毕。公司于2023年4月3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武侯支行、中信证券签订《关于解除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协议书》,并办理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转为一般账户的相关手续。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180,000.00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39,483.99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00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80,032.51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0.00%
承诺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偿还债务140,180.50140,180.50140,180.501,212.93140,213.0132.51100.02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支付现金对价36,919.5036,919.5036,919.5036,919.5036,919.500.001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支付中介机构费用和相关税费2,900.002,900.002,900.001,351.562,900.000.001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合计180,000.00180,000.00180,000.0039,483.99180,032.5132.51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为保证交易实施进度,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本次募投项目。根据北京国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国富专字[2022]51010001号)(以下简称“《鉴证报
告》”),截至2022年11月2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1,449.54万元。根据配套募集资金使用计划,配套募集资金可用于支付中介机构费用和相关税费总额为2,900.00万元,配套募集资金已支付财务顾问费及承销费1,464.00万元(含税)、新增股份登记费用84.44万元(含税),配套募集资金已合计支付中介机构费用和相关税费金额为1,548.44万元,配套募集资金剩余可用于支付中介机构费用和相关税费的金额为1,351.56万元。因此,本次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金额为人民币1,351.56万元,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上市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351.56万元置换已投入的自筹资金,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2023年3月6日,公司完成了置换支付工作。上市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不适用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不适用

注:上表用于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偿还债务的金额包含利息收入(32.51万元)及支付的银行手续费。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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