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73665 证券简称:科强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8
江苏科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4月20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年4月9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周明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全体监事、董事会秘书和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8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总经理代表管理层汇报2023年度经营工作情况。
3.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周明代表董事会汇报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公司独立董事袁晓、倪礼忠、徐小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袁晓)》、《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倪礼忠)》、《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徐小娟)》。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周明代表董事会汇报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袁晓、倪礼忠、徐小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袁晓)》、《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倪礼忠)》、《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徐小娟)》。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独立董事出具的《2023年度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公司独立董事不存在任何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3.回避表决情况:
(www.bse.cn)披露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公司编制了《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公司编制了《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公司根据2023年度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编制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根据2023年度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编制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根据2024年经营目标,结合市场的具体状况,编制了《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编制了《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编制了《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根据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会计师事务所履职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情况评估报告》。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审计委员会编制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审计委员会编制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在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实际经营情况、项目投资情况以及经营资金需求等因素,为保障公司持续发展,公司拟定了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设计的合理性及运行的有效性进行了自评,编制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设计的合理性及运行的有效性进行了自评,编制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就2023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编制了《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以及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聘请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的议案》。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以及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聘请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的议案》。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拟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以及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www.bse.cn)披露的《拟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4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根据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公司对2024年日常性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预计2024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以及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公司对2024年日常性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预计2024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毕瑞贤已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毕瑞贤已回避表决。公司结合实际经营发展等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制定了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2.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结合实际经营发展等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制定了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全体董事均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
因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因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委员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结合实际经营发展等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制定了公司2024年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关联董事周明、金刚、沈建东、毕瑞贤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关联董事周明、金刚、沈建东、毕瑞贤回避表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提议于2024年5月13日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应由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提议于2024年5月13日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应由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一) 《江苏科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江苏科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