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73665 证券简称:科强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1
江苏科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拟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服务及收费情况: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为公司提供5年审计服务,上期审计收费40万元,本期审计收费35万元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公司拟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4年年度的审计机构。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0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
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023年度末合伙人数量:179人
2023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1,395人
2023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45人
2022年收入总额(经审计):266,287.74万元
2022年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254,019.07万元
2022年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135,168.13万元2022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66家2022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行业序号 | 行业门类 | 行业大类 |
C-39 | 制造业 |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
C-35 | 制造业 | 专用设备制造业 |
C-26 | 制造业 |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
C-38 | 制造业 |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
I-65 |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2022年上市公司审计收费:42,888.06万元2022年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6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0万元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20000万元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
3.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
措施2次和纪律处分1次。1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各1次,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处分各1次;2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次,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3次。
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童苗根,201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0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近三年签署过瑞纳智能、华茂股份、科大智能、贝斯美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崔健先生,201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7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近三年签署过上市公司巨一科技、美邦股份、润禾材料等多家上市公司的审计报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郑少杰,201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0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商信政通、杜威智能、汇通控股等多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
4.审计收费
本期2024年审计收费35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35万元。上期2023年审计收费4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40万元。
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根据本单位(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单位(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根据本单位(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单位(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2024年4月2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计委员会审计意见
2024年4月2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符合《证券法》相关规定,具备丰富的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和独立性,能够满足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符合《证券法》相关规定,具备丰富的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和独立性,能够满足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一)《江苏科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江苏科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江苏科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