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53 证券简称:中科江南 公告编号:2024-062
北京中科江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4月22日(星期一)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4月22日(星期一)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4月22日(星期一)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万泉河路68号紫金大厦15层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北京中科江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罗攀峰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股东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9人,代表股份139,303,09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6580%。其中: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8人,代表股份138,385,00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185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股份918,08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723%。
2、中小投资者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14人,代表股份1,088,54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00%。其中:
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共3人,代表股份170,46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77%;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共11人,代表股份918,08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723%。
3、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全体董事、全体监事、董事会秘书和董事、监事候选人通过现场及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通过现场方式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39,229,61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9473%;反对73,48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52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015,06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2497%;反对73,4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5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表决通过。
2、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39,229,61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9473%;反对73,48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52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015,06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2497%;反对73,4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5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表决通过。
3、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预算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39,229,61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9473%;反对73,48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52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015,06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2497%;反对73,4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5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表决通过。
4、审议并通过《关于<董事会2023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39,229,61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9473%;反对73,48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52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015,06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2497%;反对73,4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5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表决通过。
5、审议并通过《关于<监事会2023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39,229,61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9473%;反对73,48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52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015,06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2497%;反对73,4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5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表决通过。
6、审议并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39,229,61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9473%;反对73,48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52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015,06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2497%;反对73,4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5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表决通过。
7、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38,256,60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2488%;反对1,046,30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7511%;弃权1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00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42,0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639%;反对1,046,30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196%;弃权1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5%。
本议案属于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本议案表决通过。
8、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38,434,16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3762%;反对868,92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623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19,62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1756%;反对868,9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824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表决通过。
9、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长期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39,229,61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9473%;反对73,48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52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015,06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2497%;反对73,4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5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表决通过。
10、审议并通过《关于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39,229,61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9473%;反对73,48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52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015,06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2497%;反对73,4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5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表决通过。
11、以累积投票方式逐项审议并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1.01 选举罗攀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罗攀峰先生获得的选举票数为139,187,478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70%。
其中,中小投资者选举票数为972,931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3790%。
本议案表决通过,罗攀峰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02 选举李叶东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李叶东先生获得的选举票数为139,187,476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70%。
其中,中小投资者选举票数为972,929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3788%。
本议案表决通过,李叶东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03 选举李家琪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李家琪先生获得的选举票数为139,187,476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70%。
其中,中小投资者选举票数为972,929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3788%。
本议案表决通过,李家琪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04 选举黄敬超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黄敬超先生获得的选举票数为139,187,479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70%。
其中,中小投资者选举票数为972,932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3790%。
本议案表决通过,黄敬超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05 选举衡凤英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衡凤英女士获得的选举票数为139,187,481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70%。
其中,中小投资者选举票数为972,934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3792%。
本议案表决通过,衡凤英女士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06 选举朱玲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朱玲先生获得的选举票数为139,187,477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70%。
其中,中小投资者选举票数为972,930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3789%。
本议案表决通过,朱玲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07 选举曾纪才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曾纪才先生获得的选举票数为139,187,475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70%。
其中,中小投资者选举票数为972,928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3787%。
本议案表决通过,曾纪才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以累积投票方式逐项审议并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及确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12.01 选举石向欣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独立董事津贴8万元
石向欣先生获得的选举票数为139,187,475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70%。
其中,中小投资者选举票数为972,928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3787%。
本议案表决通过,石向欣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2.02 选举蒋必金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独立董事津贴8万元
蒋必金先生获得的选举票数为139,187,475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70%。
其中,中小投资者选举票数为972,928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3787%。
本议案表决通过,蒋必金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2.03 选举李琳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独立董事津贴8万元李琳女士获得的选举票数为139,187,478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70%。
其中,中小投资者选举票数为972,931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3790%。本议案表决通过,李琳女士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2.04 选举申慧慧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独立董事津贴8万元
申慧慧女士获得的选举票数为139,187,479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70%。
其中,中小投资者选举票数为972,932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3790%。
本议案表决通过,申慧慧女士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3、以累积投票方式逐项审议并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13.01 选举姚建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姚建华先生获得的选举票数为139,010,094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97%。
其中,中小投资者选举票数为795,547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0835%。
本议案表决通过,姚建华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13.02 选举杜雪莹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杜雪莹女士获得的选举票数为139,187,479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70%。
其中,中小投资者选举票数为972,932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3790%。
本议案表决通过,杜雪莹女士当选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陈玲玲、许涤非
3、律师见证结论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证券法》《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中科江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中科江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