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德美化工: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3

证券代码:002054 证券简称:德美化工 公告编号:2024-042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4月22日(周一)下午15:00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4月22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4月22日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楼会议室(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广珠公路海尾路段44号)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黄冠雄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194,595,57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0.950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194,564,07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0.943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31,5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66%。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人,代表股份20,482,20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310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20,450,70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3036%。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人,代表股份31,5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66%。

(三)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秘书、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4,564,07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38%;反对31,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0,450,70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62%;反对31,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3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二)审议《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4,564,07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38%;反对31,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三)审议《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4,564,07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38%;反对31,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四)审议《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4,564,07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38%;反对31,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0,450,70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62%;反对31,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3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五)审议《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4,564,07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38%;反对31,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0,450,70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62%;反对31,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3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六)审议《关于2024年度与关联方顺德农商行预计持续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股东黄冠雄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92,773,11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61%;反对31,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0,450,70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62%;反对31,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3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七)审议《关于2024年度向关联方顺德农商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股东黄冠雄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回避表决。总表决情况:

同意92,773,11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61%;反对31,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0,450,70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62%;反对31,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3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八)审议《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非关联方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4,564,07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38%;反对31,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九)审议《关于2024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4,564,07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38%;反对31,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0,450,70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62%;反对31,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3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十)审议《关于2024年度与银行开展供应链融资业务合作暨对外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4,564,07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38%;反对31,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0,450,70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62%;反对31,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3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十一)审议《关于2024年度控股子公司向非关联方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相关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4,564,07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38%;反对31,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0,450,70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62%;反对31,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3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十二)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4,564,07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38%;反对31,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十三)审议《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4,564,07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38%;反对31,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十四)审议《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4,564,07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38%;反对31,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十五)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条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4,564,07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38%;反对31,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十六)审议《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4,564,07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38%;反对31,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十七)审议《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4,564,07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38%;反对31,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十八)审议《关于修订<公司担保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4,564,07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38%;反对31,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十九)审议《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计划(2023-2025)>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4,564,07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38%;反对31,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0,450,70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62%;反

对31,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3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二十)审议《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4,564,07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38%;反对31,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二十一)逐项审议《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黄冠雄先生、何国英先生、高明波先生、宋琪女士、陈秋有先生、黄尚东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逐项表决结果如下:

21.01.选举黄冠雄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194,564,07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38%。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0,450,71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62%。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已达到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已获通过,黄冠雄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1.02.选举何国英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194,564,07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38%。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0,450,71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62%。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已达到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已获通过,何国英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1.03.选举高明波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194,564,07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38%。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0,450,71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9.8462%。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已达到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已获通过,高明波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1.04.选举宋琪女士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194,564,07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38%。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0,450,71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62%。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已达到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已获通过,宋琪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1.05.选举陈秋有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194,564,07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38%。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0,450,71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62%。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已达到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已获通过,陈秋有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1.06.选举黄尚东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194,564,07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38%。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0,450,71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62%。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已达到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已获通过,黄尚东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二十二)逐项审议《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2.01.选举张俊良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194,564,07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38%。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0,450,71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62%。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已达到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已获通过,张俊良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2.02.选举刘书锦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194,564,07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38%。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0,450,71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62%。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已达到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已获通过,刘书锦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2.03.选举郑结斌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194,564,07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38%。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0,450,71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62%。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已达到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已获通过,郑结斌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十三)逐项审议《关于选举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23.01.选举Wei Yanxiang先生(中文名:魏燕翔)为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194,564,07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38%。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0,450,71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62%。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已达到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已获通过,Wei Yanxiang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23.02.选举叶远璋先生为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194,564,07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38%。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0,450,71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62%。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已达到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已获通过,叶远璋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见证律师事务所为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为刘宇律师和林婕律师。本次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

大会规则》《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三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