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审核意见
我们认真审核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经讨论全体独立董事认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交易遵循平等自愿原则,交易定价原则公允,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全体独立董事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吴华春先生、孙辉永先生应予以回避。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并由关联方提供担保事项的审核意见
我们认真审议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并由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因经营需要向银行申请授信,由关联方吴华春先生提供担保,支持了子公司的发展,公司及子公司无需就此次担保支付任何费用,或提供反担保,亦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该关联交易对公司的独立性没有不利影响。
全体独立董事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吴华春先生、孙辉永先生应予以回避。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苏超英 戴仲川
陈守德
日期:2024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