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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荣医疗: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3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尚荣医疗”、“公司”、“上市公司”)2019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规的相关规定,对上市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现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843号)核准,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获准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75,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为6年。尚荣医疗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应募集资金人民币750,000,000.00元,发行价格为每张人民币100.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50,000,000.00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大华验字[2019]000067号验证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专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50,000,000.00元,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扣除保荐承销费用含税金额15,000,000.00元,其他发行费用含税金额2,653,0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32,347,000.00元。

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1、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公司的募投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额募集资金拟投入额
1高端医疗耗材产业化项目90,576.0075,000.00
合计90,576.0075,000.00

注:(1)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3,234.70万元;

(2)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高端医疗耗材产业化项目所生产高端医疗耗材包括一次性使用手术包产品(其中包含一次性吻合器系列产品、医用水胶体敷料系列产品、医用无纺布产品等)。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2019年3月1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以及其他相关程序,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19]001121号),以募集资金14,684.30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部分自筹资金。以上资金于2019年3月7日置换完毕。

2、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2020年1月1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以及其他相关程序,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上述资金于2020年1月20日打入公司账户,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

2020年1月17日至2021年1月7日期间,公司在规定期限内使用了人民币10,000万元的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已于2021年1月7日将上述范围内使用的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一次性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2021年1月11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以及其他相关程序,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上述资金于2021年3月2日打入公司账户,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

2021年1月11日至2022年1月10日期间,公司在规定期限内使用了人民币10,000万元的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已于2022年1月7日将上述范围内使用的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一次性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3)2022年1月11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以及其他相关程序,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上述资金于2022年1月12日打入公司账户,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

2022年1月11日至2023年1月10日期间,公司在规定期限内使用了人民币10,000万元的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已于2023年1月6日将上述范围内使用的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一次性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4)2023年1月13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以及其他相关程序,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上述资金于2023年3月6日打入公司账户,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

2023年1月13日至2024年1月12日期间,公司在规定期限内使用了人民币10,000万元的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分别于2023年12月21日和2024年1月10日将上述范围内使用的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3、截至2024年3月31日,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投项目投入情况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额募集资金拟投入额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截止2024年3月31日累计投入金额截止2024年3月31日实际募集资金余额(含利息)
1高端医疗耗材产业化项目90,576.0075,000.0073,234.7040,408.4436,208.31
合计90,576.0075,000.0073,234.7040,408.4436,208.31

注:1、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高端医疗耗材产业化项目合计已使用

募集资金40,408.44万元,剩余募集资金余额为36,208.31万元(其中利息为3,382.05万元)。

2、募集资金专户账户实际金额为36,366.81万元与36,208.31万元的差异为

158.50万元,该差异为已用自有资金支付的其他发行费所致。

(三)募集资金闲置原因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中,由于项目的实际需求,需要逐步投入募集资金,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况。

三、公司前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1、2019年4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肆亿伍仟万元(含肆亿伍仟万元)(¥450,000,000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保本收益产品、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以及其他低风险、保本型投资产品,不包括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等标的,并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本次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2、2020年4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叁亿元整(含叁亿元整)(¥300,000,000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保本收益产品、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以及其他低风险、保本型投资产品,不包括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等标的,并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本次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3、2021年4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贰亿伍仟万元整(含贰亿伍仟万元整)(¥250,000,000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保本收益产品、

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以及其他低风险、保本型投资产品,不包括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等标的,并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本次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4、2022年4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贰亿伍仟万元整(含贰亿伍仟万元整)(¥250,000,000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保本收益产品、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以及其他低风险、保本型投资产品,不包括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等标的,并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本次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5、2023年4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贰亿贰仟万元整(含贰亿贰仟万元整)(¥220,000,000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保本收益产品、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以及其他低风险、保本型投资产品,不包括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等标的,并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本次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

以股东利益最大化为原则,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以及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

(二)投资品种及安全性

为控制风险,公司投资品种为短期(不超过一年)、安全性高、流动性强、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或进行结构性存款,不包括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等标的。公司购买的上述产品不得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

(三)有效期

授权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四)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叁亿贰仟万元整(含叁亿贰仟万元整)(¥320,000,000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和有效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超过额度需要及时提交公司权利决策机构审批。公司实施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时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所投资产品不得违反相关规定,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五)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范围和有效期内,公司授权董事长梁桂秋先生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额度内的与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相关的合同、协议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本公司承担。由于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具有较强的时效性,为提高办理效率,授权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实施该事项。

(六)资金来源

公司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项目闲置募集资金。

(七)信息披露

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八)关联关系

公司与拟购买投资产品的金融机构无关联关系。

五、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进行投资决策,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影响的风险,实际投资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投资标的,选择购买安全性高的投资品种。

2、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4、独立董事将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核查为主。

5、公司监事会将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6、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确保公司股东知情权。

六、对公司的影响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高经济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七、其他事项

公司在过去12个月内未进行高风险证券投资活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在董事会的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2024年4月20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叁亿贰仟万元整(含叁亿贰仟万元整)(¥320,000,000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与募投项目的投资实施计划及公司的正常经营不存在抵触情形,不影响募投项目及生产经营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因此,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叁亿贰仟万元整(含叁亿贰仟万元整)(¥320,000,000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九、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相应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该议案无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于洁泉 袁 科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 4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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