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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荣医疗: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追溯调整财务报表数据的专项说明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3

一、本次追溯调整的概述

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于2023年4月29日披露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9),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

2024年4月2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追溯调整财务报表数据的议案》。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相关规定,对2022年度财务报表相关项目进行追溯调整。本次追溯调整已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详见公司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附注四.33-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变更。

二、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明确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 号——所得税》规定的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该豁免不得适用于会产生金额相同且方向相反的暂时性差异的交易。因此,本公司需要为初始确认租赁和固定资产弃置义务产生的暂时性差异确认一项递延所得税资产和一项递延所得税负债。对于在首次施行本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本解释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本解释的单项交易,本公司按照本解释的规定进行调整。对于在首次施行本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本解释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本公司按照本解释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本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三、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财务报表影响

根据上述相关规定,公司对2022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2022 年度合并利润表的相关项目累积影响调整如下:

1、本公司合并比较财务报表的相关项目调整如下:

2022年度

报表项目2022年12月31日
调整前调整后调整数
递延所得税资产137,439,013.59137,085,922.42-353,091.17
递延所得税负债353,091.17--353,091.17

2、本公司母公司比较财务报表的相关项目调整如下:

2022年度

报表项目2022年12月31日
调整前调整后调整数
递延所得税资产48,677,909.8748,330,529.63-347,380.24
递延所得税负债347,380.24-347,380.24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的变更,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使得财务报告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本次对以前报告期披露的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追溯调整是合理的,符合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要求。

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4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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