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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好太太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现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工作情况向各位董事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组成情况报告期内,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由独立董事孙振萍女士、独立董事黄建水先生和董事王妙玉女士组成,其中主任委员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孙振萍女士担任。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2023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5次会议,全体委员均亲自出席,具体召开情况如下:
(一)2023年04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募集资金2022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公司2023年度预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关于公司预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二)2023年04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三)2023年08月22日,召开了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
(四)2023年09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续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五)2023年10月30日,召开了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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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主要工作内容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聘用的审计单位,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且其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从聘任以来一致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
2、向董事会提出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的建议。为确保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及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规定,公司审计委员会提名聘请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建议公司董事会聘请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内控审计机构。
3、与外部审计机构讨论和沟通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及在审计中发现的重大事项报告期内,我们与审计机构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等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与沟通,并且在审计期间未发现在审计中存在其他重大事项。
(二)审阅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定期财务报告,并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的、完整的和准确的,不存在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也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和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三)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我们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四)报告期内,为更好的使管理层与审计机构进行充分有效的沟通,我们在听取了双方意见后,积极进行了相关协调工作,以求达到用最短的时间完成相关审计工作。2023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现场会议、会面、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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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等方式协调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沟通、交流,全力配合外部审计机构工作,确保提高审计效率、降低审计成本,提升内部审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内部审计水平,共同发挥审计监督职能。
四、总体评价报告期内,我们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制定的《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尽职尽责的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2024年,我们将继续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更好的完成公司及董事会的各项委托。
广东好太太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