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261 公司简称:阳光照明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 公司负责人陈卫、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圣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
人员)顾月珍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本次利润分配实施时,以2023年12月31日总股份1,375,181,566股扣减已注销回购股数40,128,600股,即1,335,052,966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1.3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73,556,885.58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到下一年度。
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经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存在的行业风险、政策风险,敬请查阅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关于公司未来发展可能面对的风险因素及对策部分的内容。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3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4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9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37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58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60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71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79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79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80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董事长签名的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 |
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会计报表 | |
报告期内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公司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原稿 |
第一节 释义
一、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公司、阳光照明、股份公司 | 指 |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世纪阳光、控股股东 | 指 | 世纪阳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浙江智易 | 指 | 浙江智易物联科技有限公司 |
厦门阳光 | 指 | 厦门阳光恩耐照明有限公司 |
安徽阳光 | 指 | 安徽阳光照明电器有限公司 |
鹰潭阳光 | 指 | 鹰潭阳光照明有限公司 |
浙江曼佳美 | 指 | 曼佳美照明电器(浙江)有限公司 |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审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中汇 | 指 |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公司章程 | 指 |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公司股东大会 | 指 |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
公司董事会 | 指 |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普通照明、通用照明 | 指 | General Lighting,适用于商业、家庭和其他非特定行业的照明产品。 |
OEM | 指 | Original Equipment Manufactures,指受托厂商按原厂之需求与授权,依特定的条件而生产。所有的设计图等都完全依照下游厂商的设计来进行制造加工 |
ODM | 指 | Original Design Manufactures,指一家厂商根据另一家厂商的规格和要求,设计和生产产品。受委托方拥有设计能力和技术水平,基于授权合同生产产品。 |
LED | 指 | “发光二极管”,是“light-emitting diode”的缩写,是一种当被电流激发时通过传导电子和空穴的再复合产生自发辐射而发光的半导体二极管。 |
半导体照明 | 指 | 采用发光二极管(LED)作为光源的照明方式 |
绿氢 | 指 | 利用风电、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通过电解的方式制取的氢,制氢过程完全没有碳排放。 |
灰氢 | 指 | 通过化石燃料(煤炭、石油、天然气等)燃烧产生的氢气,在生产过程中会有二氧化碳等排放。 |
ALK | 指 | 碱性水电解 |
PEM | 指 | 质子交换膜水电解 |
AEM | 指 | 阴离子交换膜水电解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阳光照明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ZHEJIANG YANKON GROUP CO.,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ZHEJIANG YANKON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陈卫 |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张龙 | 戴毅清 |
联系地址 | 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道人民大道西段568号 | 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道人民大道西段568号 |
电话 | 0575-82027721 | 0575-82027721 |
传真 | 0575-82027721 | 0575-82027721 |
电子信箱 | long6.zhang@yankon.com | yiqing.dai@yankon.com |
三、 基本情况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 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道人民大道西段568号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凤山路485号 |
公司办公地址 | 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道人民大道西段568号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312300 |
公司网址 | www.yankon.com |
电子信箱 | ir@yankon.com |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址 | www.sse.com.cn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
五、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阳光照明 | 600261 | 浙江阳光、G阳光 |
六、 其他相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内) | 名称 |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办公地址 | 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8号时代大厦A幢6楼 |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任成、陆玲莹 |
七、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2023年 | 2022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1年 |
营业收入 | 3,075,385,539.67 | 3,731,165,030.51 | -17.58 | 4,264,106,135.9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15,348,638.16 | 183,873,659.28 | 17.12 | 315,844,782.3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83,740,666.99 | 143,386,026.20 | 28.14 | 137,661,996.1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90,616,514.10 | 336,467,938.43 | 16.09 | 164,015,864.64 |
2023年末 | 2022年末 |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 2021年末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3,609,543,334.35 | 3,583,673,051.96 | 0.72 | 3,672,768,161.52 |
总资产 | 5,383,665,775.16 | 5,569,227,494.95 | -3.33 | 6,149,534,654.97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2023年 | 2022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1年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6 | 0.13 | 23.08 | 0.23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6 | 0.13 | 23.08 | 0.23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3 | 0.10 | 30.00 | 0.1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5.99 | 5.07 | 增加0.92个百分点 | 8.25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5.11 | 3.95 | 增加1.16个百分点 | 3.60 |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 2023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1-3月份) | 第二季度 (4-6月份) | 第三季度 (7-9月份) | 第四季度 (10-12月份) | |
营业收入 | 762,143,558.63 | 771,700,029.06 | 771,115,686.49 | 770,426,265.4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58,224,468.25 | 82,845,984.32 | 2,455,925.14 | 71,822,260.4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19,820,894.33 | 84,602,017.22 | 35,514,116.52 | 43,803,638.9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012,279.22 | 133,874,841.64 | 61,738,449.87 | 207,015,501.81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2023年金额 | 附注 (如适用) | 2022年金额 | 2021年金额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1,935,081.25 | 1,158,754.56 | 142,895,715.57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30,636,685.97 | 46,133,014.44 | 49,901,956.28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4,872,839.78 | -1,565,612.00 | 18,973,045.78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 |
损益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2,535,486.67 | 303,556.94 | 4,754,675.71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 ||||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 ||||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 ||||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173,949.30 | 2,803,212.47 | -3,226,556.03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816,922.11 | 459,783.90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0,333,359.79 | 8,840,919.15 | 35,183,253.53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212,712.01 | 321,296.29 | 392,581.51 | |
合计 | 31,607,971.17 | 40,487,633.08 | 178,182,786.17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当期变动 | 对当期利润的影响金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279,851,979.37 | 450,887,732.14 | 171,035,752.77 | 1,330,638.02 |
应收款项融资 | 3,022,276.73 | 12,848,112.32 | 9,825,835.59 | 0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81,514,444.51 | 96,956,646.92 | 15,442,202.41 | -12,209,422.47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5,474,059.80 | 1,003,412.83 | -4,470,646.97 | 624,312.18 |
合计 | 369,862,760.41 | 561,695,904.21 | 191,833,143.80 | -10,254,472.27 |
十二、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一)市场情况
1.海外市场
2023年,照明行业面临着国际与国内环境的双重压力,遭受了前所未有的困境与挑战。国际市场的不稳定、能源价格的上涨、亚欧运费的推高,以及欧美加息导致的全球通胀,都削弱了外需,给照明行业的出口带来了沉重打击。
2.国内市场
国内市场也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在房地产调控政策的影响下,多家房地产企陷入困境,市场需求疲软,照明行业自然无法幸免。为了应对这种局势,中国照明企业纷纷将产业链外移以满足欧美大客户的需求,但这却导致出口进一步下滑,使行业困境加剧。
3.产业链转移
LED照明终端市场的竞争也愈发激烈。随着LED照明产品寿命的延长,替换市场
逐渐缩小。照明行业自动化水平的提升降低了扩大产能的门槛,同时中国上市公司数量的增加,使得产能过剩问题愈发凸显。国际与国内终端客户需求的下降,使照明行业去库存压力增大,导致LED照明产品终端市场价格持续下跌。
4.LED终端竞争加剧
尽管照明行业正经历着前所未有的变革与洗礼,但挑战与机遇并存。只有不断创新与突破,公司才能在变革中找到新的生机与希望。
(二)公司工作重点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围绕以下方面开展工作:
1、加强内控管理,提升经营质量
(1)重要管理岗位任职调整
2023年,公司经营团队在董事会的指导下,致力于提升内部实力。公司根据既定战略,完善了组织构架,调整了关键管理岗位,优化了业务结构,并着重加强国内外自主品牌和自主市场的建设,从而提升了整体经营质量。
(2)公司主要经营指标提升
2023年度,公司营业收入为307,538.55万元,同比下降17.58%;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1,534.86万元,同比增长17.12%;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18,374.07万元,同比增长28.14%。这一年里,公司采取了多项成本控制措施,通过引入新材料和技术设计降本、制造自动化效率提升等手段实现降本收益4,470.75万元,通过供应商整合、招投标等多项举措,实现采购降本收益4,403.01万元,通过人民币兑美元、欧元、澳元的远期锁汇,加之外部人民币贬值,实现汇兑收益3,434万元,共同推动了公司整体盈利能力的提升。
(3)OEM向自主品牌实现转型
经过对管理层级的调整,新的组织架构已经具备品牌营销策划、自主品牌销售拓展以及海外子公司和区域办事处的管理能力。公司还成立了自主品牌产品规划、开发和技术服务团队,为公司的长远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2023年,公司整体自主品牌销售占比达到57.28%,同比增长7%。丹麦、澳洲、香港MHK公司等多个海外公司电商业务方面均实现了自主品牌销售的同比增长。尤为突出美洲区事业部美国亚马逊电商业务相比2022年同期增长22%。
(4)光源向灯具产品实现转型
公司成功实现了从光源向灯具产品的转型,整体灯具销售占比已达76.93%。多个事业部的灯具业务占比均超过70%,如澳洲公司占比91.3%、丹麦公司占比
82.1%、中国渠道工程占比82.9%、美洲工程占比85.5%等,充分展现了公司已从光源产品为主转向以灯具产品为主。
2、加强产品管理,提高自主品能力
(1)产品需求市场调研
2024年,公司营销管理中心将设立产品支持项目组,成员涵盖海外公司或核心客户的产品经理、产品开发和技术负责人等。该组每季度需深入市场调研,持续收集海外公司、经销商和终端网点的最新产品需求信息。产品支持项目组则根据需求进行产品开发同时明确产品价格、款式、质量、功能和上市时间等关键要素,并与客户在各开发阶段定期沟通,确保产品成功率。
(2)公司现有产品线提升
2023年,公司的主要销售收入来源于八大核心产品(LED小功率、大功率光源、吸顶灯具、平板灯具、筒射灯、支架、投光灯具、工矿灯具)。2024年为提升产品核心竞争力,为此,营销、制造、采购中心需深入分析销售下降原因,综合评估BOM成本及各项费用,使产品更有竞争力。同时,产品经理也精心规划产品线,包括基础款(Classic)、中端款(Engineer)和高端款(Signature),以满足不同人群、不同市场需求。基础款注重质量和价格,中端款在功能方面凸显光效和安装便利性,高端款则注重产品造型和工艺。期望通过丰富产品线,保持并提升八大类产品的销售收入。
(3)品牌、营销策划管理
价格策略:瞄准各国一线本土品牌市场,抢占其市场份额,实现中端大众品牌布局。
公司自主品牌定位:
Nordlux,源自北欧的高端照明品牌,融合高端设计与智能系统,面向高端消费者。
MEGAMAN,源自1994年德国,以飞利浦、LEDVANCE为标杆,主打设计与功能并重,简约而高端。
(4)自主品牌销售保障服务体系提升
为提升自主品牌的销售,公司各营销管理中心已建立一对一海外公司服务体系,为关键区域设立专属团队服务,业务职能主要品牌营销策划、产品销售、订单处理等。在业务资源支持上,优先满足新品发布、产品定价及技术开发等自主品牌需求。
(5)重点市场管理
为了避免OEM与自主品牌的市场冲突,利用OEM渠道拓展自主品牌。稳定OEM重点区域,避免非理性销售导致下滑。运用定价策略、产品区分减少市场冲突。转化OEM客户为自主品牌客户,提升销售利润,推进自主品牌业务。加强品牌宣传,更新官网、专业杂志等渠道,参与国内外展览与发布会。重建产品展示中心,完善客户产品展示。
(6)制造中心管理提升
① 以车间为单位设置制造产值、考核净利底线和管理人员比例。
② 提倡内部制造配件自制,提升产品竞争力。
③ 推进外购成品转自制,扩大公司核心产品线。
3、创新引领未来,科技驱动发展
公司成立以来,始终致力于研发、制造和推广行业领先的节能照明产品,坚守将绿色理念贯穿于整个照明产品的设计、制造、推广和回收体系的理念。基于以上理念,根据公司战略规划,公司出资设立浙江阳光绿色氢能科技有限公司,积极开拓氢能源相关业务。在此过程中,公司不断吸引业内精英加盟,设立氢能技术研发实验室,为掌握核心技术奠定了坚实基础。公司战略投资了上海莒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宁波中科氢易膜科技有限公司等优秀上游企业,用于加强氢能产业链的协同合作,打造产投研一体化平台。
对于未来三年,公司设定了以下工作目标:
阴离子交换电解槽制氢技术的成功研发将解决“绿氢”发展的瓶颈问题,有效降低生产成本,增强氢能产业竞争力。我们计划在三年内,即2026年底前,建立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的阴离子交换电解槽制氢设备开发实验室,成功研发出从2.5kW、5kW等小功率规格到500kW、1MW等大功率规格的制氢设备。同时,完成产品半自动化或自动化装配示范线的调试工作,确保具备批量产品订单交付能力。我们致力于使产品整体技术水平跻身国内同行业前列。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一)行业情况说明
照明电器行业的主要上下游行业如下:
①产业链结构
灯具及照明装置行业的产业链包括上游原材料供应、中游照明生产、下游照明应用领域等环节。灯具及照明装置行业上游行业主要涉及LED芯片、电子元器件、塑料、玻璃、五金、包装材料等原材料提供商。一方面,照明器具厂商销售规模的扩大,将刺激其对上游原材料的需求,从而带动上游厂商的销售增长。另一方面,照明器具厂商的产品直接面向消费者,因此能够感知消费者的需求变化,从而融入其新产品的开发设计之中,新产品的应用开发必然对原材料性能提出新的要求,该等信息反馈至上游厂商,促进上游厂商技术水平的提高。灯具及照明装置行业下游应用领域,室内主要包括家庭住宅、办公楼、商店、学校、工厂等,体育场等户外产品的要求也在不断升级,个性化、特殊需求不断涌现,这些都将推动照明市场的发展。
②上游
LED照明产品的上游主要是芯片、传感器、面板、电源、模组、网关/智能控制器等,零部件中最核心的是LED芯片,经过LED照明多年的发展,LED照明下游应用市场逐渐趋向稳定成熟,产业规模也远大于其他细分环节;上游外延芯片受外界影响较大,近几年呈现波动状态;中游封装受上游影响,变化趋势和上游变化趋势基本相同。
③中游
灯具及照明装置,公司的主营业务为LED照明产品的设计与生产、销售和相关照明工程的实施,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包含产品、设计在内的综合解决方案。
④下游
灯具及照明装置行业的下游应用领域较为广泛,根据终端应用领域的不同又可分为商业照明应用、办公照明应用、家庭照明应用、景观照明应用、工矿照明应用等不同细分市场。
(二)LED照明行业发展趋势
(1)绿色照明将成为未来发展趋势
随着全球环保意识逐渐普及,绿色照明将是未来灯具及照明装置行业的发展趋势。企业需要加强可再生能源的应用、开发低碳环保型产品以满足环保意识日益增强的消费需求。
(2)智能化照明产品将受到更多地关注
未来,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智能化照明产品将日益受到人们的关注,智能化方案包括通过网络和移动设备远程控制照明、自动调节照明、集成多种传感器以及使用人工智能等技术来实现灯具及照明装置的自动化和智能化。
(3)个性化和创新化将成为灯具及照明装置行业的发展方向
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未来企业需要加强创新能力,开发新产品和新的应用场景,实现个性化和定制化服务,以满足不同消费者的需求。
(4)品牌效应将越来越重要
在市场竞争中,品牌效应将成为更加重要的途径之一。未来企业需要加强品牌建设,树立自己的品牌形象,提升品牌美誉度,以获得更大市场份额。
(三)行业市场规模进一步提高
中国是LED照明产品最大的生产制造国,随着国内LED照明市场渗透率快速攀升至七成以上,LED照明已基本成为照明应用的刚需,国内的LED照明市场规模呈现出较全球平均水平更快的增长势头。随着行业发展渐趋稳定,预计LED照明市场规模将由2022年的6813亿元增长到2026年的7386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为2.0%。
数据来源:弗若斯特沙利文、中商产业研究院整理
(四)国内LED照明渗透率大大提高
近年来,中国LED照明市场进入快速发展期,LED在照明产品中的渗透率不断上升,2021年,中国LED照明渗透率进一步增加到75.1%。2022年渗透率约为75.7%,预计未来五年渗透率仍将保持一定程度增长,并于2026年达到82.0%,发展迅速,行业市场规模进一步加大。中国照明产业的规模优势已不可撼动,未来以智能化健康化绿色低碳照明系统为主导方向的高质量发展将成为产业发展的必由之路。以控制、物联网、传感、人工智能等技术为主导的智能照明技术发展,针对光对生物活动的影响的光生物、光健康前沿研究,绿色低碳技术与先进制造装备的升级,专业精准的照明设计服务推广,都将为照明行业的高质量发展提供必要的科技创新支持。
数据来源:弗若斯特沙利文、中商产业研究院整理
三、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一)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照明电器的研发、生产、销售,同时为客户提供综合照明解决方案。主要产品包括LED照明产品和照明控制系统,涵盖了商业照明、家居照明、办公照明、户外照明、轨道照明、工业照明、教育照明等通用照明,同时覆盖应急照明、植物照明、电工电器。
(二)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公司主要产品为LED光源及灯具产品及开展与绿色制氢专用设备制造相关的新业务。
(三)经营模式
公司在经营模式上,树立了国际化的视野和现代化的经营理念,实现从生产型企业向经营型企业的转变。在不断夯实生产制造能力的同时,提升企业开拓市场、自主创新、照明设计的能力,为客户提供从单品化到系统集成化的完整服务,成为国内领先、国际一流的照明产品提供商和照明系统服务供应商。
1、采购模式
公司主要原材料包括电子元器件及配件、金属材料、电线类材料、塑胶材料、发光二极管以及光源材料等。
公司制定了《采购管理实施细则》等一系列严格的采购管理制度,对采购过程进行有效管理和规范,加强内部采购流程管控和对供应商的考核评估,以确保和提高原材料的采购质量、控制采购成本、保证供货的及时性,建立稳定的采购体系。
公司集团采购管理中心通过SAP、SRM系统,对供应商订单接收,合同管理、询竞价、送货等一系列业务进行了规范管理,加强公司与供应商之间的业务交流,实现业务过程、业务结果的实时跟踪和追溯,提高数据的准确性、及时性。
2、生产模式
公司的生产模式主要采取计划式与订单驱动式。计划式是指企业根据未来市场需求情况进行预测,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设定原材料、各类半成品及成品的安全库存,制定库存计划,再根据预测制定生产计划后进行生产。此类生产模式主要应用于标准化产品。订单驱动式是指企业根据从客户处接取到的产品采购订单或投标接取照明工程
项目后,根据订单或项目所需产品种类、技术特征等,进行定量的原材料或半成品采购,再组织制定生产计划。此类生产模式可以满足客户对产品定制化的要求。
3、销售模式
(1)企业层面:公司将大力拓展自主品牌产品销售渠道,提升自主品牌产品的销售占比,管理层强调要进一步实现从代工模式转变为自主品牌、自主市场的销售模式。
(2)渠道层面:在现有的和新的渠道中取得横向和纵向的增长(如:零售、商分、五金、项目渠道、新渠道、电商、地产、户外等)。
(3)用户层面:最大限度地了解消费者需求,通过在每个互动售点增加消费者、购买者和客户对品牌的相关系和差异性的了解,来建立和加强持续性竞争优势;
(4)品牌层面:公司自有品牌“Energetic”“曼佳美”“诺乐适”等的拓展,依托本地经销商以及亚马逊等知名海外电商平台导流,实现自主品牌产品的销售,另一方面为国际知名照明企业、境外照明批发商、境外连锁型终端超市等进行代工生产。
四、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一)研发技术优势
公司创新研发中心围绕“以客户需求为导向,最大限度地了解消费者需求,通过在每个互动售点增加消费者、购买者和客户对品牌的相关性和差异性的了解来建立和加强持续性竞争优势; 在多年的打造、积累中,研发中心在光学、电子、材料、机械设计等方面形成了强大的核心竞争力。建立了先进的技术管理平台,可以从客户角度深入理解照明的根本需求,以此定义更贴近客户的基础照明产品。在产品及研发创新的同时公司进一步优化产品和平台模组化及标准的快速接口,在提升消费者体验的同时,保持行业的成本优势,为未来定制化产品,制造及转型服务做好准备。
(二)专利及专有技术优势
公司一直以来重视知识产权和专利技术,公司是国家知识产权总局评定的首批“全国专利试点企业”,获授权国家专利1193项,其中获授权发明专利131项,国内实用新型专利776项,获得国外专利39项,主持、参与起草国家标准55项。在LED照明领域,公司是传统照明行业中起步最早的公司之一,在热学、光学、材料、造型结构设计、驱动芯片开发、智能控制系统等多个要点领域实现技术突破。
(三)规模效益
公司树立了全球化的视野和现代化的经营理念,公司凭借良好的产品质量、稳定的供货能力和精准的行业定位,积累了优质的客户群,建立了长期、稳定、共赢的合作关系。公司四大生产基地:浙江上虞、福建厦门、江西余江、安徽金寨已形成制造规模效应。公司已达到了4亿盏LED光源和1.2亿套LED灯具的年生产能力。随着公司在技术创新方面的强化和升级,产品结构方面的调整和优化,产能规模将进一步提升。
(四)成本管理优势
公司运用现代企业的成本管理理念,结合LED照明的产业特点,以目标市场为导向构建全价值链的成本管理模型,不仅关注从LED芯片封装到外形结构到电子驱动等原材料供应链的成本优化,更关注从研发到制造到交付的整个价值链的成本优化,在保证产品品质的同时,始终保持成本领先优势。此外,公司以现代化、自动化的装备提升传统产业,推动公司从“机器换人”向“智能制造”跨越,在引入工业机器人及各种自动与半自动设备的同时进行数字化转型升级,有效地提高了公司的生产效率以及产品的稳定性。
(五)营销渠道优势
公司在保持全球均衡的营销策略下,目前已在比利时、德国、美国、法国、丹麦、加拿大、澳大利亚、新加坡、香港等全球多个国家和地区设立了销售公司,积极拓展国际业务,在发展本地零售业务的同时发展工程业务,引进本地化销售团队,为客户提供售前售后的问题解决一体化服务,使业务模式更均衡。在区域内部的业务开展上也更加细分,积极拓展原来的薄弱区域如非洲、拉丁美洲、大洋洲等区域业务。此外,公司也在不断加强销售新模式、新路径的探索,积极布局在各国家及地区的电商平台,大力拓展直播销售等新兴模式,促进产品销售。
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307,538.55万元,同比下降17.58%;归属于上市公司净利润21,534.86万元,同比增长17.1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18,374.07万元,同比增长28.14%。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3,075,385,539.67 | 3,731,165,030.51 | -17.58 |
营业成本 | 2,015,870,514.25 | 2,673,741,051.87 | -24.60 |
销售费用 | 447,854,167.44 | 459,273,582.47 | -2.49 |
管理费用 | 279,890,619.08 | 313,987,085.01 | -10.86 |
财务费用 | -38,015,834.09 | -83,935,858.54 | 不适用 |
研发费用 | 101,219,784.38 | 136,669,650.49 | -25.9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90,616,514.10 | 336,467,938.43 | 16.09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49,905,653.26 | -117,244,699.86 | 不适用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07,345,274.52 | -307,578,604.41 | 不适用 |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收入和成本分析
√适用 □不适用
近期照明行业规上企业产能明显提升,企业数量有所增加,企业主营业务稳定,营业成本有所降低,利润水平得到改善,整体效益平稳向好;外销受外需减弱影响较大,出口有所放缓,海外市场区域分化,整体处于承压修复期。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照明电器销售 | 3,027,173,032.59 | 1,983,258,551.85 | 34.48 | -17.32 | -23.92 | 增加5.68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LED光源产品 | 659,559,557.66 | 406,286,773.58 | 38.40 | -23.96 | -33.80 | 增加9.15个百分点 |
LED灯具产品 | 2,328,874,626.39 | 1,543,003,418.15 | 33.74 | -14.18 | -19.65 | 增加4.15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 ||||||
分地区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北美洲 | 781,149,254.56 | 433,878,844.19 | 44.46 | -31.56 | -43.09 | 增加11.24个百分点 |
非洲 | 40,874,377.23 | 29,612,037.14 | 27.55 | 2.47 | -7.08 | 增加7.45个百分点 |
拉丁美洲 | 2,277,793.29 | 1,513,284.18 | 33.56 | -43.86 | -47.26 | 增加4.29个百分点 |
欧洲 | 779,918,950.95 | 469,909,684.77 | 39.75 | 2.04 | 6.56 | 减少2.55个百分点 |
亚洲 (不含中国) | 678,866,158.72 | 516,207,697.60 | 23.96 | -24.11 | -29.43 | 增加5.73个百分点 |
大洋洲 | 104,032,688.59 | 47,827,525.38 | 54.03 | -0.51 | -17.24 | 增加9.29个百分点 |
中国 | 640,053,809.24 | 484,309,478.59 | 24.33 | -10.18 | -16.41 | 增加5.65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销售模式情况 | ||||||
销售模式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自主品牌 | 1,711,823,655.81 | 1,048,529,333.18 | 38.75 | -4.93 | -11.96 | 增加4.9个百分点 |
OEM | 1,315,349,376.78 | 934,729,218.67 | 28.94 | -26.12 | -30.40 | 增加4.37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的说明无
(2) 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适用 □不适用
主要产品 | 单位 | 生产量 | 销售量 | 库存量 | 生产量比上年增减(%) | 销售量比上年增减(%) | 库存量比上年增减(%) |
LED光源产品 | 只、套 | 76,875,958 | 81,627,391 | 23,257,333 | -47.16 | -46.69 | -16.96 |
LED灯具产品 | 只、套 | 49,511,856 | 52,264,783 | 9,701,296 | -8.52 | -28.08 | -22.10 |
产销量情况说明主要系公司对外销售结构变动。
(3) 重大采购合同、重大销售合同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
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 说明 |
照明电器销售 | 材料 | 1,599,458,519.12 | 82.05 | 2,065,622,100.94 | 81.51 | -22.57 | |
人工工资 | 196,422,885.77 | 10.08 | 274,799,377.21 | 10.84 | -28.52 | ||
折旧 | 40,011,338.11 | 2.05 | 40,029,678.85 | 1.58 | -0.05 | ||
其他 | 113,397,448.73 | 5.82 | 153,667,087.89 | 6.06 | -26.21 | ||
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 说明 |
LED光源产品 | 材料 | 322,090,298.44 | 79.28 | 465,452,416.98 | 75.84 | -30.80 | |
人工工资 | 48,161,666.02 | 11.85 | 87,417,788.87 | 14.24 | -44.91 | ||
折旧 | 8,894,194.77 | 2.19 | 18,068,472.29 | 2.94 | -50.78 |
成本分析其他情况说明无
(5) 报告期主要子公司股权变动导致合并范围变化
√适用 □不适用
根据2023年1月14日公司股东会决议,由于公司业务架构调整而决定解散上海登芯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已于2023年4月23日办妥工商变更登记。故自该公司注销时起,不再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6) 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
A.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63,402.78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20.62%;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0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0。
报告期内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客户中存在新增客户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B.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 | 27,140,614.36 | 6.68 | 42,757,263.65 | 6.97 | -36.52 | ||
LED灯具产品 | 材料 | 1,277,368,220.68 | 82.78 | 1,600,169,683.96 | 83.32 | -20.17 | |
人工工资 | 148,261,219.75 | 9.61 | 187,381,588.34 | 9.76 | -20.88 | ||
折旧 | 31,117,143.35 | 2.02 | 21,961,206.56 | 1.14 | 41.69 | ||
其他 | 86,256,834.38 | 5.59 | 110,909,824.24 | 5.78 | -22.23 |
序号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1 | 客户A | 305,287,298.38 | 9.93 |
2 | 客户B | 123,932,503.79 | 4.03 |
3 | 客户C | 94,445,014.78 | 3.07 |
4 | 客户D | 64,006,551.12 | 2.08 |
5 | 客户E | 46,356,437.63 | 1.51 |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7,373.40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4.51%;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0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0%。
报告期内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供应商中存在新增供应商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3. 费用
√适用 □不适用
科目 | 本期金额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销售费用 | 447,854,167.44 | 459,273,582.47 | -2.49 |
管理费用 | 279,890,619.08 | 313,987,085.01 | -10.86 |
财务费用 | -38,015,834.09 | -83,935,858.54 | 不适用 |
4. 研发投入
(1) 研发投入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本期费用化研发投入 | 101,219,784.38 |
本期资本化研发投入 | 0 |
研发投入合计 | 101,219,784.38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3.29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0 |
(2) 研发人员情况表
序号 | 客户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1 | 供应商A | 16,713,864.96 | 1.02 |
2 | 供应商B | 14,704,303.50 | 0.90 |
3 | 供应商C | 14,491,211.61 | 0.89 |
4 | 供应商D | 14,099,207.39 | 0.86 |
5 | 供应商E | 13,725,396.41 | 0.84 |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 | 566 |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 14.01 |
研发人员学历结构 | |
学历结构类别 | 学历结构人数 |
博士研究生 | 5 |
硕士研究生 | 38 |
本科 | 423 |
专科 | 80 |
高中及以下 | 20 |
研发人员年龄结构 | |
年龄结构类别 | 年龄结构人数 |
30岁以下(不含30岁) | 150 |
30-40岁(含30岁,不含40岁) | 289 |
40-50岁(含40岁,不含50岁) | 112 |
50-60岁(含50岁,不含60岁) | 14 |
60岁及以上 | 1 |
(3) 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5.现金流
√适用 □不适用
科目 | 本期金额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90,616,514.10 | 336,467,938.43 | 16.09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49,905,653.26 | -117,244,699.86 | 不适用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07,345,274.52 | -307,578,604.41 | 不适用 |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期期末数 | 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450,887,732.14 | 8.38 | 279,851,979.37 | 5.02 | 61.12 | |
应收款项融资 | 12,848,112.32 | 0.24 | 3,022,276.73 | 0.05 | 325.11 | |
合同资产 | 1,049,710.09 | 0.02 | 2,379,769.06 | 0.04 | -55.89 | |
其他流动资产 | 258,744,179.38 | 4.81 | 127,222,510.35 | 2.28 | 103.38 | |
在建工程 | 2,260,628.84 | 0.04 | 1,532,984.54 | 0.03 | 47.47 | |
长期待摊费用 | 2,276,935.70 | 0.04 | 5,060,618.56 | 0.09 | -55.01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808,880.50 | 0.03 | 98,904,691.52 | 1.78 | -98.17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1,003,412.83 | 0.02 | 5,474,059.80 | 0.10 | -81.67 |
其他说明交易性金融资产:主要系本期增加了私募基金的投入所致应收款项融资:主要系本期未结算的银行承兑汇票增加所致合同资产:主要系合同资产结算增加所致其他流动资产:主要系本期新增一笔投资性定期存款20000万元所致在建工程:主要系子公司厦门阳光部分新增自制模具与设备本期未达到转固要求所致长期待摊费用:主要系本期摊销增加所致其他非流动资产:主要系子公司厦门阳光照明一笔保函保证金预计2024收回,转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主要系本期远期结售汇期末公允价值增加所致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规模
境外资产1,000,135,206.64(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占总资产的比例为
18.58%。
(2) 境外资产占比较高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53,412,141.72 | 承兑汇票保证金、保函保证金、远期结售汇保证金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99,590,191.28 | 保函保证金 |
合计 | 153,002,333.00 |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景气指数下探,行业经济承压放缓
2023年以来,我国照明行业虽面临内需不足、外需放缓、国际地缘政治格局扰动、全球供应链重组等不利因素,但随着国家稳经济、扩内需、促消费政策措施效果的持续显现,全行业攻坚克难,积极通过科技创新持续打造智能、健康、绿色发展新“引擎”,推动行业生产稳定恢复。综合来看,近期照明行业规上企业产能明显提升,企业数量有所增加,企业主营业务稳定,营业成本有所降低,利润水平得到改善,整体效益平稳向好;外销受外需减弱影响较大,出口有所放缓,海外市场区域分化,整体处于承压修复期。
2、规上企业产能提升,效益平稳向好
2023年以来,照明行业通过科技创新、调整生产经营策略、提升生产效率、参展抢抓订单等方式,不断促进行业经济加速回暖。从景气指数上来看,随着行业经济效益逐步好转,照明行业主营业务景气指数、利润景气指数逐月从过冷区间向渐冷区间过渡,资产指数始终保持在稳定区间内。
3、外贸市场承压修复
从2023年出口形势来看,照明行业外销具有如下特点:一是外需减弱导致行业出口整体放缓;二是灯具产品出口压舱石作用凸显,电光源产品出口持续走低;三是海外市场呈现区域分化,“一带一路”沿线市场提供了外销新增长点;四是LED模块、灯具产品零配件高速增长背后隐藏产能外移风险。
(五) 投资状况分析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投资额(万元) | 2,633.18 | |||
投资额增减变动金额(万元) | -1,616.82 | |||
上年同期投资额(万元) | 4,250 | |||
投资额增减幅度(%) | -38.04 | |||
被投资公司 | 主营业务 | 投资金额(万元) | 投资方式 | 占被投资公司权益比例(%) |
上海莒纳科技新材料有限公司 | 从事新材料科技、新能源科技、环保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电动工具、电线电缆、建筑材料、金属材料、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照明器材、通讯设备、五金交电、环保设备、制冷设备、酒店用品、卫生洁具的销售,企业管理咨询,市场信息咨询与调查(不得从事社会调查、社会调研、民意调查、民意测验)。(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2,000 | 增资 | 3.125 |
宁波中科氢易膜科技有限公司 | 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生态环境材料销售;新型膜材料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新型催化材料及助剂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633.18 | 增资 | 1.91 |
2023年,根据公司布局氢能源领域战略,分别投资了上海莒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宁波中科氢易膜科技有限公司两家优秀上游企业,用于加强氢能产业链的协同合作,打造产投研一体化平台。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资产类别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计提的减值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赎回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私募基金注1 | 279,443,133.56 | 8,919,301.55 | -11,637,564.89 | 0 | 0 | 0 | 0 | 288,362,435.11 |
私募基金注2 | 0 | -7,588,663.53 | -7,588,663.53 | 0 | 170,000,000.00 | 0 | 0 | 162,411,336.47 |
其他注3 | 81,514,444.51 | -12,209,422.47 | -3,174,572.87 | 0 | 0 | 0 | 1,319,873.11 | 70,624,895.15 |
其他注4 | 0 | 0 | 20,000,000.00 | 0 | 0 | 20,000,000.00 | ||
其他注5 | 0 | 0 | 6,331,751.77 | 0 | 0 | 6,331,751.77 | ||
合计 | 360,957,578.07 | -10,878,784.45 | -22,400,801.29 | 0 | 196,331,751.77 | 0 | 1,319,873.11 | 547,730,418.50 |
注1:幻方500指数增强欣享18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注2:金澹添盈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注3: 舒塞尔医疗公司股权。
注4:上海莒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3.125%股权。注5:宁波中科氢易膜科技有限公司1.91%股权。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证券投资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私募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于2021年10月认购了宁波幻方量化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管理的幻方500指数增强欣享18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投资金额3亿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净值为2.88亿元。
(2)公司于2023年7月起认购了上海金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金澹添盈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总金额1.7亿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净值为1.62亿元。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整合的具体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七)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 注册资本 | 主营业务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厦门阳光恩耐照明有限公司 | RMB31,579 | 节能电光源、照明电器制造 | 118,426.43 | 98,043.46 | 49,026.26 | 7,520.56 |
鹰潭阳光照明有限公司 | RMB5,000 | 照明电器产品的制造、销售 | 31,999.36 | 19,007.87 | 27,086.87 | 2,364.44 |
安徽阳光照明电器有限公司 | RMB10,000 | 照明电器开发、制造、销售;LED照明技术的开发、技术服务;照明系统的设计安装 | 18,335.45 | 11,817.38 | 741.19 | 480.72 |
浙江阳光照明灯具有限公司 | RMB5,000 | 生产销售照明产品 | 19,145.12 | 6,068.37 | 24,965.82 | 441.85 |
浙江阳光城市照明工程有限公司 | RMB7,000 | 照明电器的开发、制造、销售、安装;照明系统工程设计、安装 | 26,200.93 | 8,213.29 | 35,039.69 | 1,734.64 |
艾耐特照明(欧洲)有限公司(合并) | USD760 | 照明电器销售网络拓展、兼具仓储、物流、配送、售后服务 | 43,997.77 | 1,372.20 | 52,432.25 | 3,128.98 |
利安分销有限公司 | HKD10,308.37 | 照明电器,LED照明产品,CFL照明产品,照明灯具等产品的销售及仓储,售前售后服务 | 8,529.06 | -2,444.91 | 16,254.43 | 808.85 |
美国阳光实业公司 | USD1,768 | 照明电器产品的销售、销售网络拓展、兼具仓储、物流、配送、售后服务等 | 9,588.42 | 7,315.61 | 11,660.11 | -892.69 |
阳光照明美国公司 | USD1,200 | 照明电器产品的生产、制造和进口、销售,技术研发、咨询服务,原料及成品的仓储及物流配送 | 19,200.34 | 2,312.31 | 18,432.47 | -1,359.60 |
浙江智易物联科技有限公司 | RMB10,000 | 人工智能硬件销售;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物联网设备制造;物联网应用服务;光电子器件制造;照明器具制造等 | 8,916.76 | 2,118.59 | 732.45 | -1,768.48 |
曼佳美照明(浙江)有限公司 | RMB3,000 | 照明器具制造;半导体照明器件制造;电工器材制造;家用电器制造;物联网设备 | 5,123.93 | 5,045.99 | 121.61 | 50.05 |
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等 | ||||||
恩耐照明澳洲有限公司 | AUD100 | 照明电器的研发和销售 | 5,613.18 | 927.97 | 10,338.37 | 483.58 |
安徽智易物联科技有限公司 | RMB5,000 |
物联网设备制造;物联网应用服务;人工智能硬件销售;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光电子器件制造;照明器具制造;照明器具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等
19,462.80 | 985.57 | 31,327.04 | 1,159.89 |
(八)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适用 □不适用
1、照明行业
(1)LED照明行业参与者众多,根据销售收入可大致分为三个梯队:第一梯队销售收入超过20亿元;第二梯队销售收入在5亿元至20亿元之间;第三梯队销售收入低于5亿元,主要为品牌知名度较小的民营企业。尽管第一梯队企业在销售收入和资产规模上仍存在较大差异,但整个行业相对分散,市场集中度较低。
(2)从LED照明行业的现有竞争状况来看,行业存在较高的技术壁垒。而下游应用领域由于进入门槛相对较低,预计未来照明行业将形成“大者恒大,强者恒强”的竞争格局。技术创新是LED照明健康、有序发展的重要驱动力,预计未来LED照明技术将进一步发展。从细分市场发展来看,健康照明、人本照明将成为LED照明的发展趋势。
(3)目前尚未出现第五代光源,国家政策大力扶持LED照明行业发展,因此替代品风险较小。LED性能优异,更节能环保,与其他光源相比,同质化水平较低。整体来看,行业替代品威胁较小。
(4)从行业上游议价能力来看,我国LED上游除LED芯片外,其余原材料行业竞争充分,生产技术稳定,供应充足,议价能力一般。
(5)从下游议价能力来看,下游应用领域广泛,吸引了众多小企业通过简单的代工参与市场竞争,导致低端产品市场高度竞争,产品同质化现象严重,下游具有较大的议价权。整体来看,议价能力较强。
2、氢能源装备行业
(1)氢能源装备行业的核心设备——电解槽是重要的制取绿氢的方法。目前主要包括碱性制氢(ALK)和质子交换膜制氢(PEM)两种方式。碱性电解槽技术成熟、成本较低,但要求电力供应稳定可靠,因此难以与风光等间歇性可再生能源相匹配。质子交换膜制氢技术则具有较强的风光匹配灵活性高,能适应波动电源。然而它需要使用稀有贵金属,导致成本高昂且难以大规模应用。相比之下,固体聚合物阴离子交换电解槽(AEM)制氢技术无需使用贵金属,既保留了碱性电解槽的成本优势,又展现出与风光等可再生能源的良好匹配性,能适应波动电源。因此,阴离子交换电解槽制氢技术的发展有望推动绿色氢能的快速进步。
(2)目前全球氢气使用量约1亿吨,95%以上是天然气和煤生产的灰氢,产生大量二氧化碳排放。国际主要能源机构预测,针对2050年氢能在全球能源总需求中的占比进行了预测,数据显示主要能源组织预测到2050年氢能在总能源中的占比将达22%。以国际可再生能源机构12%的占比预测为例,绿氢产量将提升到2050年的6.14亿吨。绿氢不仅将取代大量传统灰氢,同时也是新增氢气的一个主要来源。整体上,绿氢行业目前处于示范期,根据GGII《中国电解水制氢项目数据库》统计,截至2024
年1月,国内公开在建及规划电解水制氢示范项目制氢装机总规模超过41GW,从电力来源来看,98%为可再生能源制氢项目,绿氢项目投建呈现爆发式增长态势。
(3)电解槽制氢设备行业前景广阔。随着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技术的应用,制氢设备将更加智能化,实现自动化管理和智能决策,提升能源利用效率。新材料、新技术的涌现将进一步提升氢能装备效率,降低成本,为氢能广泛应用奠定坚实基础。
(二)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 □不适用
1、创新技术: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我们需要不断更新和升级我们的技术,以满足客户需求和市场变化。例如,我们可以考虑开发智能照明系统、LED照明技术等。
2、扩展市场份额:我们应该继续开拓新的市场并拓展我们的客户群。这可以通过增加分销渠道、合并收购、推广策略等手段实现。
3、提高客户体验:提供高品质的产品和服务,满足客户需求,并提高客户满意度和忠诚度。这可以通过加强售后服务、搭建在线客户支持系统等实现。
4、可持续发展:照明行业面临的环境问题越来越严峻,我们应该致力于开发和使用环保、节能的产品,以真正做到可持续发展。
5、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照明行业技术含量高,要保证公司的竞争力,我们需要不断吸收和培养高素质的人才,建立强大的技术团队。同时,员工的培训和职业发展也是必须重视的。
6、公司设立创新业务中心,不断进行市场开拓、调研,通过投资与并购的方式实现外延式发展。公司持续关注同行业或者国家产业发展动态,主要着眼于补充技术短板、丰富产品种类和实现主营业务战略协同,快速提升公司规模及影响力,实现公司规模与产业布局的跨越式发展。
(三)经营计划
√适用 □不适用
为实现2024年经营目标,公司管理层一方面要落实董事会指定的年度经营目标,另一方面也要注重经营质量目标的要求,实现公司健康、可持续地发展。
1、销售管理
(1)重视商超业务
欧洲、美洲的销售收入主要通过商超渠道实现终端销售,亚太、中国区域尝试拓展商超渠道提升品牌形象、提升销售收入。
(2)重视批发渠道业务
中国区、亚太营销中心、澳洲公司、加拿大公司、法国公司、英国公司等主要通过家居灯具店渠道、五金、电工、商照等批发渠道实现销售收入。2024年美国洛杉矶公司、欧洲本地事业部、香港公司将重新布局,快速提升批发渠道销售占比。
(3)重视室内、外工程业务
中国区、香港公司、法国公司、新加坡公司等主要通过室内、外工程项目实现销售收入。2024年海外公司将引进工程销售人才,从产品、工程设计、项目品牌入围等建立工程项目承接能力,争取落地当地多个地标性项目,为未来几年提升工程项目销售收入打下基础。
(4)重视电商业务
电商作为新营销手段,是快速提升自主品牌销售收入、品牌影响力的最佳营销方式,公司美洲电商业务已超过2000万美元,国内同行雷士、欧普电商业务占比已超过40%。2024年各营销管理中心将搭建具有丰富经验的电商团队,做好线上、线下产品,定价等终端市场冲突策划。
2、产品管理
(1)产品需求市场调研
①2024年,营销管理中心将成立产品支持项目组,该组由对口海外公司或核心客户的产品经理、产品开发和技术负责人等人员组成。通过产品支持项目组需每季度进行深入的市场调研,持续从海外公司、经销商和终端网点收集最新的产品需求信息。
②产品支持项目组需按照产品开发项目书的要求,明确满足客户产品的价格、款式、质量、功能和上市时间等关键要素,并组织各开发阶段与客户定期沟通,以确保产品的成功率。
(2)公司现有产品线提升
①2023年,公司的主要销售收入将源自LED小功率及大功率光源、吸顶灯具、平板灯具、筒射灯、支架(包括三防灯、大功率支架)、投光灯具(含工作灯)以及工矿灯具等八大核心产品。然而,预计2024年由于核心产品的竞争力减弱,产品价格将持续下滑,为此,公司的营销、制造、采购中心需深入分析下降原因,通过综合评估BOM成本及各项费用的降低,来增强产品竞争力。
②产品经理应精心规划产品线,包括基础款(Classic),确保质量可靠、价格适中;中端款(Engineer),应凸显光效、光品质及安装便利性,提升专业显现率与高
品质;高端款(Signature),则需在产品造型设计、选材考究及极致工艺上下功夫,以满足不同设计的偏好。通过丰富产品线,我们期望八大类产品的销售收入能够保持稳定并逐步上升。
(3)品牌、营销策划管理
①价格策略:我们瞄准各国一线本土品牌市场,致力于抢占其市场份额,以此作为实现中端大众品牌布局的关键一步。
②品牌定位:
Nordlux,源自北欧的照明品牌,延续其高端设计及精湛的灯具工艺,并引入高端智能系统,旨在打造照明行业的高端奢侈品牌,主要面向高端收入水平的消费者。
MEGAMAN拥有“源自欧洲(德国)1994”的深厚品牌基础,以国际品牌飞利浦、LEDVANCE为竞争标杆,主打设计与功能并重的差异化路线;品牌形象风格简约而高端。
(4)自主品牌销售保障服务体系提升自主品牌销售
①为提升自主品牌的销售表现,公司各营销管理中心针对品牌营销、销售、订单处理、产品规划与开发、技术服务及制造交货等环节,建立一对一的海外公司,为海外公司及国内关键区域与业态设立专属服务团队。
②在自主品牌资源支持上,应优先满足新品发布、产品定价及技术开发资源等自主品牌业务需求。
(5)重点市场需妥善处理OEM与自主品牌的市场冲突,并利用OEM渠道有效拓展自主品牌。
销售支持。公司在现阶段仍需依赖OEM销售作为支撑,涉及费用分摊与利润贡献等要素。
稳定OEM重点区域。2024年自主品牌拓展过程中,应避免非理性销售导致OEM快速下滑。公司应运用定价策略、产品区分等手段,减少自主品牌与OEM在终端市场的冲突。
①转化OEM客户为自主品牌客户。针对OEM客户的痛点,提升产品销售利润,拓展更多销售终端。在稳定OEM业务的同时,快速推进自主品牌业务。
②加强品牌宣传。公司将重视官网、专业杂志、线上、线下的品牌宣传及时更新。同时,积极参与国内外展览会及终端品牌发布会。
2024年计划在上虞总部和厦门公司重建亚太、美洲、欧洲全系列产品展示中心,并设立重要客户的独立产品展厅。此外,将完善重要客户的产品展示,涵盖过去、现
在与未来的产品。各海外公司办公所在地建立或更新公司品牌形象与产品展示中心。
(6)制造中心管理提升
①设置以车间为单位的制造产值、考核净利底线、管理人员比例。
②提倡内部制造配件自制提升公司产品竞争力。
③推进外购成品转自制。
(四)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照明行业风险
(1)市场竞争风险
面对市场的变化,各大厂商近年来都面临深度调整,多家企业提出了市场竞争带来的风险。由于LED照明市场处于高速成长阶段,行业中的一些中小型规模企业在产品、技术的研发上投入较少,主要通过以较为低廉的价格抢占市场,从而导致LED照明行业呈现一定的无序竞争、产品同质化现象,这些问题不仅影响着LED照明企业的盈利状况,更加不利于LED照明行业的健康和可持续发展。
(2)汇率影响
中美贸易战愈演愈烈,也导致了人民币大幅贬值。虽然人民币贬值在一定程度上抵消了国内出口企业所遭受的加征关税影响,但无论是大涨还是大跌,汇率短期内的异常剧烈波动都会打乱市场的价格体系,进而影响企业的出口业绩和毛利率。
(3)技术竞争
随着科技进步和产品创新,各个企业之间的技术优劣势差距将越来越小,技术优势不断被压缩,产品同质化竞争加剧,市场竞争压力越来越大。
(4)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原材料、劳动力、设备等成本的持续上升会对企业造成巨大的经济压力,尤其是小是中业,承受不了大额的成本增加。
(5)重视知识产权
公司新品外发上市必须有相关专利查询,评估专利风险。发布文章、广告必须合法合规,外购成品、原材料应根据市场知识产权要求评估专利风险并转嫁产生的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2、氢能源业务风险
(1)技术风险:氢能源技术在目前仍处于发展阶段,存在着技术成熟度不高、产业链不完善等问题。公司通过引进专业人才和投资氢能源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提升技术储备,但在研发和商业化过程中仍可能会遇到技术难题和挑战。
(2)安全风险:氢气具有一定的爆炸性和易燃性,储存、运输和使用过程中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保障氢能源系统的安全性是一个重要的挑战。
(3)成本风险:目前,氢能源的生产、储存、运输和加氢设施的建设成本较高,这给氢能源的商业化应用带来了一定的经济风险。
(4)竞争风险:虽然氢能源具有广阔的应用前景,但目前仍面临着来自传统能源以及其他新能源技术的竞争。在市场竞争激烈的环境下,氢能源行业需要不断提升自身的竞争力。
(5)政策风险:氢能源发展的政策环境、政策支持和政府监管等因素可能会对行业发展产生一定的影响。政策的变化和不确定性可能会导致行业的风险和不确定性增加。
(6)财务风险:由于阳光绿色氢能科技有限公司刚刚成立,氢能源相关业务短期内不会形成订单和收入。
(五)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公司因不适用准则规定或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殊原因,未按准则披露的情况和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要求,加强信息披露工作,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公司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各经营层职责明确,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确保了公司安全、稳定、健康、持续的发展。
(一)关于股东与股东大会
公司能够根据《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要求,召集、召开股东大会,股东大会的会议筹备、会议提案、议事程序、会议表决和决议、决议的执行和信息披露等方面符合规定要求。能够确保所有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充分行使表决权,享有平等地位。公司还邀请律师出席股东大会,对会议的召开程序、审议事项、出席人身份进行确认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保证了股东大会的合法有效。
(二)关于控股股东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公司与控股股东产权关系相互独立。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内部机构能够独立运作。公司建立了防止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企业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长效机制,未发生过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和资产的情况。
(三)关于董事和董事会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选聘程序选举董事,公司董事会人数和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各位董事能够依据《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认真出席董事会会议。每位独立董事均严格遵守《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认真负责、勤勉诚信地履行各自的职责。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四个专业委员会,其成员组成合理。专业委员会设立以来,均严格按照相应工作条例开展工作,已在公司的经营管理中充分发挥了其专业性作用。
(四)关于监事和监事会
公司监事会严格执行《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人数和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能够依据《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
对公司财务以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并独立发表意见。
(五)信息披露
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定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通过《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媒体切实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义务,并做好信息披露前的保密工作,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积极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法进行信息披露,按期保质完成了全年信息披露工作,公司不存在因信息披露违规受到监管机构批评、谴责或处罚的情况。2023年,公司按规定要求编制、报送、披露了临时公告39份和定期报告4份。
(六)投资者关系管理
公司始终坚持"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的理念,最大限度地保障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征求意见稿)》的有关要求,对公司《章程》进行了修订,并制定了《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报告期内,公司认真对待股东的来信、来电、来访和网络咨询,主动通过多种方式与投资者进行交流,维护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此外,公司为投资者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采用网络投票方式表决,提高了中小股东话语权。2023年公司召开股东大会1次。
(七)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
为规范公司经营管理,公司对同业竞争、关联交易、内幕信息等敏感事项进行了全面梳理。经自查,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保密信息知情人严格执行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制度》,未发生内幕信息外泄或内幕交易事项。
(八)关于绩效评价和激励约束机制
公司建立了公正、透明的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评价标准与激励约束机制;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公开、透明,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综合公司年度经营业绩、高级管理人员任期目标和年度绩效考核等指标,确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及相应福利待遇。
(九)制度建设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情况
公司修订了《董事会议事规》、《监事会议事规则》,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优化公司法人治理环境,切实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同时,根据《内幕信息保密制度》、《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和《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规定,公司在披露定期报告及发生重大事项时,及时编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表,详细记录事项的进展及参与人员,确保信息披露的公平、公正、公开。
公司治理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重大差异,应当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
独立性的具体措施,以及影响公司独立性而采取的解决方案、工作进度及后续工
作计划
□适用 √不适用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近业务的情况,以及同业竞争或者同业竞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已采取的解决措施、解决进展以及后续解决计划
□适用 √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3年5月25日 | www.sse.com.cn | 2023年5月26日 | 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2022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22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4、《2022年度财务决算及 2023年度财务预算》 5、《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2022年度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
7、《关于续聘2023年度
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8、《关于董事、监事年度
薪酬的议案》
9、《关于2023年对外担
保计划的议案》10、《关于独立董事年度津贴的提案》
11、《关于公司回购注销
部分股票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12、《关于修改《公司章
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13、《关于使用闲置自有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4、《关于换届选举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1次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14份议案,无未通过议案。
四、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年初持股数 | 年末持股数 | 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 增减变动原因 | 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薛 跃 | 独立董事 | 女 | 66 | 2023年5月25日 | 2026年5月24日 | 0 | 3,000 | 3,000 | 二级市场增持 | 5.83 | 否 |
王瑞林 | 独立董事 | 男 | 68 | 2023年5月25日 | 2026年5月24日 | 5.83 | 否 | ||||
刘 葳 | 独立董事 | 男 | 39 | 2023年5月25日 | 2026年5月24日 | 5.83 | 否 | ||||
陈 卫 | 董事长 | 男 | 49 | 2023年5月25日 | 2026年5月24日 | 169.31 | 否 | ||||
陈森洁 | 董事 | 男 | 75 | 2023年5月25日 | 2026年5月24日 | 115,439,778 | 115,439,778 | 0 | 39.30 | 否 | |
吴国明 | 董事、总经理 | 男 | 54 | 2023年5月25日 | 2026年5月24 | 5,532,357 | 5,532,357 | 0 | 123.48 | 否 |
日 | |||||||||||
李 阳 | 董事、副总经理 | 男 | 57 | 2023年5月25日 | 2026年5月24日 | 3,439,400 | 3,439,400 | 0 | 98.44 | 否 | |
赵伟锋 | 董事、副总经理 | 男 | 47 | 2023年5月25日 | 2026年5月24日 | 650,000 | 650,000 | 0 | 97.07 | 否 | |
赵芳华 | 董事 | 男 | 45 | 2023年5月25日 | 2026年5月24日 | 133,200 | 133,200 | 0 | 45.43 | 否 | |
花天文 | 监事会主席 | 男 | 53 | 2023年5月25日 | 2026年5月24日 | 284,750 | 284,750 | 0 | 78.06 | 否 | |
郑万丰 | 监事 | 男 | 43 | 2023年5月25日 | 2026年5月24日 | 98,800 | 98,800 | 0 | 48.14 | 否 | |
郑 东 | 职工代表监事 | 男 | 47 | 2023年5月25日 | 2026年5月24日 | 21,100 | 21,100 | 0 | 19.83 | 否 | |
陶春雷 | 副总经理 | 男 | 48 | 2023年5月25日 | 2026年5月24日 | 144,700 | 144,700 | 0 | 70.12 | 否 | |
李炳军 | 副总经理 | 男 | 44 | 2023年5月25日 | 2026年5月24日 | 265,000 | 265,000 | 0 | 46.69 | 否 | |
陈圣华 | 财务总监 | 男 | 38 | 2023年5月25日 | 2026年5月24日 | 46,100 | 46,100 | 0 | 35.02 | 否 |
张 龙 | 董事会秘书 | 男 | 41 | 2023年5月25日 | 2026年5月24日 | 77,500 | 77,500 | 0 | 66.62 | 否 | |
沃 健 | 独立董事(离任) | 男 | 64 | 2020年5月9日 | 2023年5月25日 | 4.17 | 否 | ||||
宋执环 | 独立董事(离任) | 男 | 62 | 2020年5月9日 | 2023年5月25日 | 4.17 | 否 | ||||
任明武 | 独立董事(离任) | 男 | 55 | 2020年5月9日 | 2023年5月25日 | 4.17 | 否 | ||||
俞光明 | 监事(离任) | 男 | 52 | 2020年5月9日 | 2023年5月25日 | 210,000 | 210,000 | 0 | 28.57 | 否 | |
吴文海 | 副总经理(离任) | 男 | 59 | 2020年5月9日 | 2023年5月25日 | 297,000 | 297,000 | 0 | 32.35 | 否 | |
周亚梅 | 财务总监(离任) | 女 | 48 | 2020年5月9日 | 2023年5月25日 | 255,600 | 255,600 | 0 | 31.10 | 否 | |
合计 | / | / | / | / | / | 126,895,285 | 126,898,285 | 3,000 | / | 1,059.53 | / |
姓名 | 主要工作经历 |
薛 跃 | 女,1958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会计学副教授。2010年7月至2013年7月任华东师范大学会计系主任;2013年7月至2015年12月任华东师范大学企业管理会计联合支部支部书记;2000年至2017年任华东师范大学工会经济审查 |
委员会主任;2019年4月至2024年4月任大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至今任上海市普陀区人大预算管理专家小组专家。2023年5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 |
王瑞林 | 男,1960年出生,研究生学历,博士,四川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博导,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四川省学术与技术带头人,四川省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2003年4月被四川大学以优秀人才从英国帝国理工引进回国,2003年5月任教教授至今,承担包括科技部“863”、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教育部重点培养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四川省科技重大项目和科技支撑计划、横向科研项目等30余项,已发表研究论文200余篇,从事新能源材料与器件的教学科研工作,主要研究方向:1)二次电池、低温燃料电池之催化剂材料的合成与催化性能研究;2)全钒液流电池关键材料的合成与其性能研究;3)太阳光催化分解水制氢光催化材料的制备与性能的研究;4)高/超高纯碲铋等稀散稀贵材料技术研发;5)薄膜太阳电池关键材料与器件研究。2023年5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
刘 葳 | 男,1985年出生,研究生学历,管理学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2013年至2017年任职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2017年至2023年5月,任上海信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伙人。2020年4月至2026年3月任北京浦然轨道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6月至今,任上海大观达诚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任总经理。2023年5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
陈 卫 | 男,1975年出生,大学学历。1999年至2000年任上海森恩浦照明电器有限公司总经理,2000年至2002年任浙江阳光照明有限公司董事长,2002年至今任世纪阳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2014年4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长,2022年12月至2023年11月兼任公司总经理。 |
陈森洁 | 男,1949年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历任上虞灯泡总厂厂长、浙江照明电器总公司总经理、公司党 |
委书记,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曾获浙江省首届“十大发明家”,全国优秀乡镇企业厂长称号。2003年2月至2014年3月,任本公司董事长;2014年4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 | |
吴国明 | 1970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程师。自1991年加入公司,曾任上虞灯具厂生产技术办公室主任、公司技术负责人。历任公司灯具事业部、亚太营销管理中心、公司制造管理中心总经理;中韩合资浙江阳光碧陆斯有限公司、浙江阳光照明灯具公司、浙江智易物联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2003年至2023年10月,现任公司董事及副总经理,2023年11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总经理。曾获得“上虞劳动模范”、“上虞市优秀专业技术人才”、“上虞市第五批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等荣誉称号。曾担任浙江省照明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浙江省照明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电光源分技术委员会主任委员。 |
李 阳 | 男,1967年出生,硕士学历,光电子技术系激光技术专业。1991年至2006年,电子科技大学国家重点实验室从事教学科研工作;2007年任江苏句容亿灯科技有限公司总工程师;2008年7月至2014年3月,任公司产品研究所负责人,2011年3月至2014年3月,兼任公司技术总监。2014年3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理,2020年5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2023年1月起,兼任公司新产品创新中心总经理。2024年1月至今,任浙江阳光绿色氢能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
赵伟锋 | 男,1977年出生,本科学历,国际贸易专业。1999年9月起任职公司国际市场部销售员;2005年10月至2011年3月任浙江阳光照明有限公司总经理;2011年4月至2019年9月任公司国际市场总监;2019年9月至今任副总经理、兼任公司市场管理中心总监;2022年5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
赵芳华 | 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金融专业。2003年7月至2011年11月,先后任职卧龙电气运营管理部、卧龙地产董事会办公室、卧龙电气证券事务代表兼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2012年4月至2012年12月,任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
2013年1月至2021年6月,先后担任本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2023年5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 |
花天文 | 男,1971年3月出生,大专学历,财务会计专业,会计师、国际注册内审师。1994年毕业于郑州粮食学院(现为河南工业大学),1994年7月至今在本公司工作,先后任财务部成本科副科长、科长、成本控制部负责人、审计监察部主任,现任本公司审计总监、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主席。 |
郑万丰 | 男,1981年出生,本科学历。2008年进入公司子公司厦门阳光恩耐照明有限公司,历任担任公司部门经理、副总监和事业部副总经理等职位。现任公司厦门管理中心总经理。 |
郑 东 | 男,1977年11月出生,大专学历,高级工程师,项目管理专业资质认证(PMP)。2000年5月至今在公司工作,先后任体系主管、质量经理、项目副总监和行政副总监等。2023年5月至今,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
陶春雷 | 男,1976年出生,大专学历。1997年进入本公司工作,曾任公司技术员、车间主任、生产经理、灯具生产总监、美洲事业部生产副总经理、公司第八届、第九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上虞制造事业部总经理等职。2023年5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
李炳军 | 男,1980年出生,本科学历,机械设计专业,2002年7月起任职公司灯具技术部技术员;2008年5月至2014年5月先后担任灯具技术一部经理、灯具技术中心经理;2014年6月至2022年12月先后担任公司子公司安徽阳光照明电器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浙江阳光城市照明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浙江智易物联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2年1月至今任浙江智易物联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2023年5月至今,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
陈圣华 | 男,1986年出生,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2010年7月至2015年2月任职浙江逸盛石化有限公司财务部主办会计;2015年3月进入本公司工作,2016年至2018年2月任美洲子公司财务总监;2018年3月至2023年4月任厦门阳光恩耐照明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23年5月至今,担任公司财务总监。 |
张 龙 | 男,1983年出生,硕士学历,工商管理专业,经济师,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曾先后任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21年6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1.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股东单位名称 |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陈卫 | 世纪阳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11年3月31日 | / |
陈森洁 | 世纪阳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1年3月31日 | / |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2.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薛跃 | 大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9年4月 | 2024年4月 |
王瑞林 | 四川贝瑞鑫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兼经理 | 2023年2月 | 2030年12月 |
刘葳 | 上海信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合伙人 | 2017年9月 | 2023年5月 |
刘葳 | 北京浦然轨道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0年4月 | 2026年3月 |
刘葳 | 上海大观达诚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总经理 | 2023年6月 | /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三)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 | 董事、监事的报酬由股东大会批准,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并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 |
董事在董事会讨论本人薪酬事项时是否回避 | 是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或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事项发表建议的具体情况 | 参考行业以及地区水平,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确定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 | 根据公司相关薪酬与考评管理办法,综合公司年度经营业绩、高级管理人员任期目标和年度绩效考核等指标,确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及相应福利待遇。董事、监事则是根据其履行职责情况确定。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 | 已支付完成。 |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 |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付报酬合计为1059.53万元。 |
(四)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变动情形 | 变动原因 |
薛 跃 | 独立董事 | 选举 | 股东大会选举 |
王瑞林 | 独立董事 | 选举 | 股东大会选举 |
刘 葳 | 独立董事 | 选举 | 股东大会选举 |
陈 卫 | 董事长 | 选举 | 股东大会选举 |
陈森洁 | 董事 | 选举 | 股东大会选举 |
吴国明 | 董事、总经理 | 选举 | 股东大会选举 |
李 阳 | 董事、副总经理 | 选举 | 股东大会选举 |
赵伟锋 | 董事、副总经理 | 选举 | 股东大会选举 |
赵芳华 | 董事 | 选举 | 股东大会选举 |
花天文 | 监事会主席 | 选举 | 股东大会选举 |
郑万丰 | 监事 | 选举 | 股东大会选举 |
郑 东 | 职工代表监事 | 选举 | 职工代表大会选举 |
陶春雷 | 副总经理 | 聘任 | 董事会聘任 |
李炳军 | 副总经理 | 聘任 | 董事会聘任 |
陈圣华 | 财务总监 | 聘任 | 董事会聘任 |
张 龙 | 董事会秘书 | 聘任 | 董事会聘任 |
沃 健 | 独立董事(离任) | 离任 | 任期届满 |
宋执环 | 独立董事(离任) | 离任 | 任期届满 |
任明武 | 独立董事(离任) | 离任 | 任期届满 |
俞光明 | 监事(离任) | 离任 | 任期届满 |
吴文海 | 副总经理(离任) | 离任 | 任期届满 |
周亚梅 | 财务总监(离任) | 离任 | 任期届满 |
2023年5月25日,公司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工作。
(五) 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五、 报告期内召开的董事会有关情况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会议决议 |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 2023年1月6日 | 《关于受让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 2023年4月10日 | 《关于继续持有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份额的议案》 《关于公司回购注销部分股票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 2023年4月20日 | 1、《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3、《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4、《2022年度财务决算及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5、《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7、《2022年度公司社会责任报告》 8、《2022年度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9、《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10、《关于董事、监事年度薪酬的议案》 11、《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的议案》 12、《关于2023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 13、《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4、《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15、《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6、《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7、《关于独立董事年度津贴的提案》 18、《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 2023年4月30日 | 《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
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 | 2023年5月25日 | 1、《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2、《关于选举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3、《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4、《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5、《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6、《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7、《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 | 2023年8月25日 | 《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 |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 | 2023年10月16日 | 《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
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 | 2023年10月29日 | 《关于公司总经理变更的议案》 |
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 | 2023年12月27日 | 《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浙江阳光绿色氢能实业有限公司的议案》 |
六、 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一) 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 姓名 | 是否独立董事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 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 ||
薛 跃 | 是 | 5 | 5 | 4 | 0 | 0 | 否 | 0 |
王瑞林 | 是 | 5 | 5 | 4 | 0 | 0 | 否 | 0 |
刘 葳 | 是 | 5 | 5 | 4 | 0 | 0 | 否 | 0 |
陈 卫 | 否 | 9 | 9 | 7 | 0 | 0 | 否 | 1 |
陈森洁 | 否 | 9 | 9 | 7 | 0 | 0 | 否 | 1 |
吴国明 | 否 | 9 | 9 | 7 | 0 | 0 | 否 | 1 |
李 阳 | 否 | 9 | 9 | 7 | 0 | 0 | 否 | 1 |
赵伟锋 | 否 | 9 | 9 | 7 | 0 | 0 | 否 | 1 |
赵芳华 | 否 | 5 | 5 | 4 | 0 | 0 | 否 | 0 |
沃 健 | 是 | 4 | 4 | 3 | 0 | 0 | 否 | 0 |
宋执环 | 是 | 4 | 4 | 3 | 0 | 0 | 否 | 0 |
任明武 | 是 | 4 | 4 | 3 | 0 | 0 | 否 | 0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 | 9 |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 | 2 |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7 |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0 |
(二) 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成员情况
专门委员会类别 | 成员姓名 |
审计委员会 | 薛跃(独立董事)、刘葳(独立董事)、陈卫 |
提名委员会 | 刘葳(独立董事)、薛跃(独立董事)、赵伟锋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王瑞林(独立董事)、赵伟锋、薛跃(独立董事)、刘葳(独立董事)、赵芳华 |
战略委员会 | 陈卫、陈森洁、吴国明、李阳、赵伟锋、王瑞林 |
(二)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委员会召开6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3年1月17日 | 阳光照明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 | 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年报相关事项》 | 无 |
2023年4月11日 | 阳光照明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 | 审议通过了《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2年报审计工作的报告》 | 无 |
2023年4月19日 | 阳光照明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 | 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3年度财务预算计划的议案》;《关于聘请2023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2022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2年度审计工作总结》 | 无 |
2023年4月28日 | 阳光照明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四次会议 | 《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 无 |
2023年8月25日 | 阳光照明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五次会议 | 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 无 |
2023年10月16日 | 阳光照明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六次会议 | 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 无 |
(三) 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委员会召开2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3年5月25日 | 阳光照明提名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 | 审议通过《关于提名陈卫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提名吴国明等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提名陈圣华为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提名张龙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 无 |
2023年11月3日 | 阳光照明提名委员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总经理变更的议案》 | 无 |
(四) 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3年4月19日 | 阳光照明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 | 审议通过《关于董事、监事年度薪酬的议案》、《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的议案》 | 无 |
(五) 报告期内战略委员会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3年12月27日 | 阳光照明战略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 | 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暨开展新业务的议案》 | 无 |
(六) 存在异议事项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 监事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九、 报告期末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一) 员工情况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1,547 |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2,492 |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 | 4,039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 | 66 |
专业构成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 |
生产人员 | 2,477 |
销售人员 | 450 |
技术人员 | 566 |
财务人员 | 87 |
行政人员 | 459 |
合计 | 4,039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博士研究生 | 5 |
硕士研究生 | 49 |
本科 | 761 |
专科 | 477 |
高中及以下 | 2,747 |
合计 | 4,039 |
(二) 薪酬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根据企业的经营理念和管理模式,遵照国家有关劳动法、工资支付条例等政策和制度,结合公司其他有关规章制度制订了《薪酬管理制度》,并根据市场实际情况适时调整员工薪酬,工资:采用结构工资制:主要由基本工资、加班工资、绩效工资(以员工岗位责任、工作绩效、工作技能等指标综合考核,适当向市场、技术岗位倾斜)、各种津贴(包括有职位津贴、保密津贴、出差津贴、伙食津贴、通讯津贴等)组成。
(三) 培训计划
√适用 □不适用
为提高员工和管理人员的素质,提高公司的管理水平,保证公司可持续性发展。培训将采用内部培训、外聘讲师,以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进行各类培训。一是储备管理人员培训,打通公司核心基层、中层、高层员工职业发展通道,为各类管理职位提供后备人才支撑,建设公司人才发展梯队;二是领导力培训,提高高层管理人员战略思维和行业洞察力,从战略高度规划并指导公司发展;三是专业技术人员培训,提高技术理论水平和专业技能,增强技术创新、技术改造潜力;四是实施奖励制度,鼓励员工通过学习,积极取得各级职称证书以提升个人能力,从而更好的为公司服务;五是向上级劳动部门申请开展操作人员技能等级评定,不断提升操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操作技能。
(四) 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劳务外包的工时总数(小时) | 368,040.50 |
劳务外包支付的报酬总额(元) | 7,478,855.15 |
十、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和浙江证监局《印发<关于转发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浙证监发[2012]138号)的规定,为进一步细化《公司章程》关于股利分配政策的条款,增加股利分配决策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公司于2016年2月25日召开201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章程》的现金分红政策进一步明确,制定了《公司未来三年(2015年-201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公司于2019年4月2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未来三年(2018年—2020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2、根据《公司章程》关于现金分红政策的规定,公司已于2023年5月25日召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决定2022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总股本1,414,659,630股扣减公司回购账户39,478,064股后的股本数1,375,181,566股作为基数进行分配利润,共派发现金红利178,773,603.58(含税)。上述分配方案已于2023年6月12日实施完毕。
(二)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 √是 □否 |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 √是 □否 |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 √是 □否 |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 √是 □否 |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 √是 □否 |
(三) 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公司应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四) 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0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1.30 |
每10股转增数(股) | 0 |
现金分红金额(含税) | 173,556,885.58 |
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215,348,638.16 |
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80.59 |
以现金方式回购股份计入现金分红的金额 | 119,954,145.36 |
合计分红金额(含税) | 293,511,030.94 |
合计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136.30 |
十一、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根据“经营目标责任制”,对高级管理人员实施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公司依照全年经营目标完成情况,结合年度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并经公司董事会考核后,决
定高层管理人员的激励报酬额度。今后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完善考评和激励机制,使高级管理人员与股东利益逐步趋于一致,最终实现股东价值最大化。
十二、 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管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公司根据2023年度内部控制实施情况编制了《阳光照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坚持以风险防范为导向,以提升管理实效为目的,增强内控制度执行力和内控管理有效性。形成事前风险防控、事中监控预警、事后评价优化的管理闭环。结合公司的行业特点和实际经营情况,从管理层至业务层建立了系统的内部控制体系及长效的内控监督机制。同时,以全面预算为抓手,提升财务预警能力,注重财务数据分析,加强资金使用监管,建立全覆盖的风险管理体系,进一步夯实全面风险管理能力。
十四、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独立审计,出具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审计报告。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意见类型: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十五、 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无
十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是否建立环境保护相关机制 | 否 |
报告期内投入环保资金(单位:万元) | 0 |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是否采取减碳措施 | 是 |
减少排放二氧化碳当量(单位:吨) | 846.33 |
减碳措施类型(如使用清洁能源发电、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减碳技术、研发生产助于减碳的新产品等) | 1、公司主要产品为LED照明它在替代传统的白炽灯、节能灯、高压钠灯过程中起到节约电能的作用。 2、公司涉足阴离子交换电解槽制氢技术设备的成功研发将打通“绿氢”发展的堵点,进一步降低“绿氢”生产成本,提高氢能产业竞争力,推动绿色能源经济发展助力,早日实现碳中和目标。 |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一) 是否单独披露社会责任报告、可持续发展报告或ESG报告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已披露《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暨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全文内容已于2024年4月23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 社会责任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对外捐赠、公益项目 | 数量/内容 | 情况说明 |
总投入(万元) | 120 | / |
其中:资金(万元) | 100 | / |
物资折款(万元) | 20 | / |
惠及人数(人) | 100 | / |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
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
项目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已达到 □未达到 √不适用
(三) 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解释第16号》,规定“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据此,公司对会计处理进行相应变更。
2、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解释第17号》,规定“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以及“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据此,公司对会计处理进行相应变更。
(二)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审批程序及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现聘任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 83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 14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 任成、陆玲莹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累计年限 | 任成(3年)、陆玲莹(3年) |
名称 | 报酬 | |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25 |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经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3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面临退市风险的情况
(一)导致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八、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九、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诚信经营,不存在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等不良诚信状况。
十二、重大关联交易
(一)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六)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1、 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万元 币种: 人民币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方 | 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 担保 起始日 | 担保 到期日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担保是否逾期 | 担保逾期金额 | 反担保情况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关联 关系 | |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0 | ||||||||||||||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0 | ||||||||||||||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 29,538.96 |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 25,571.74 | ||||||||||||||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总额(A+B) | 25,571.74 | ||||||||||||||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7.03 | ||||||||||||||
其中: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 | 0 |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 | 20,785.67 |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 0 |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 20,785.67 | ||||||||||||||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 |||||||||||||||
担保情况说明 |
(三) 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1) 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类型 | 资金来源 | 发生额 | 未到期余额 | 逾期未收回金额 |
银行理财产品 | 自有资金 | 26.53 | 0 | 0 |
私募基金产品 | 自有资金 | 4.70 | 0 | 0 |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受托人 | 委托理财类型 | 委托理财金额 | 委托理财起始日期 | 委托理财终止日期 | 资金 来源 | 资金 投向 | 是否存在受限情形 | 报酬确定方式 | 年化 收益率 | 预期收益 (如有) | 实际 收益或损失 | 未到期金额 | 逾期未收回金额 | 是否经过法定程序 | 未来是否有委托理财计划 | 减值准备计提金额(如有) |
交通银行上虞支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300,000,000.00 | 2023/1/5 | 2023/3/31 | 自有资金 | 保本浮动收益 | 1.55%-3.16% | 2,207,671.23 | 是 | 否 | ||||||
交通银行上虞支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130,000,000.00 | 2023/1/5 | 2023/3/31 | 自有资金 | 保本浮动收益 | 1.55%-3.16% | 956,657.53 | 是 | 否 |
交通银行上虞支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300,000,000.00 | 2023/4/4 | 2023/6/30 | 自有资金 | 保本浮动收益 | 1.55%-3.20% | 2,288,219.18 | 是 | 否 | ||||||
交通银行上虞支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130,000,000.00 | 2023/4/4 | 2023/6/30 | 自有资金 | 保本浮动收益 | 1.55%-3.20% | 991,561.64 | 是 | 否 | ||||||
交通银行上虞支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230,000,000.00 | 2023/7/4 | 2023/9/28 | 自有资金 | 保本浮动收益 | 1.55%-3.10% | 1,679,945.21 | 是 | 否 | ||||||
交通银行上虞支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100,000,000.00 | 2023/7/4 | 2023/8/10 | 自有资金 | 保本浮动收益 | 1.55%-3.10% | 314,246.58 | 是 | 否 | ||||||
交通银行上虞支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230,000,000.00 | 2023/10/10 | 2023/12/29 | 自有资金 | 保本浮动收益 | 1.55%-2.90% | 1,461,917.81 | 是 | 否 | ||||||
交通银行上虞支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50,000,000.00 | 2023/1/5 | 2023/3/31 | 自有资金 | 保本浮动收益 | 1.55%-3.16% | 367,945.21 | 是 | 否 | ||||||
交通银行上虞支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50,000,000.00 | 2023/4/4 | 2023/6/30 | 自有资金 | 保本浮动收益 | 1.55%-3.20% | 381,369.86 | 是 | 否 | ||||||
交通银行上虞支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50,000,000.00 | 2023/7/4 | 2023/9/28 | 自有资金 | 保本浮动收益 | 1.55%-3.10% | 365,205.48 | 是 | 否 | ||||||
交通银行上虞支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50,000,000.00 | 2023/10/10 | 2023/12/29 | 自有资金 | 保本浮动收益 | 1.55%-2.90% | 317,808.22 | 是 | 否 | ||||||
交通银行上虞支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20,000,000.00 | 2023/1/6 | 2023/3/31 | 自有资金 | 保本浮动收益 | 1.55%-3.16% | 145,446.58 | 是 | 否 | ||||||
交通银行上虞支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20,000,000.00 | 2023/4/6 | 2023/6/30 | 自有资金 | 保本浮动收益 | 1.55%-3.20% | 149,041.10 | 是 | 否 | ||||||
交通银行上虞支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20,000,000.00 | 2023/7/5 | 2023/9/28 | 自有资金 | 保本浮动收益 | 1.55%-3.10% | 144,383.56 | 是 | 否 |
交通银行上虞支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20,000,000.00 | 2023/10/10 | 2023/12/29 | 自有资金 | 保本浮动收益 | 1.55%-2.90% | 127,123.29 | 是 | 否 | ||||||
交通银行上虞支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30,000,000.00 | 2023/1/6 | 2023/3/31 | 自有资金 | 保本浮动收益 | 1.55%-3.16% | 218,169.86 | 是 | 否 | ||||||
交通银行上虞支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30,000,000.00 | 2023/4/6 | 2023/6/30 | 自有资金 | 保本浮动收益 | 1.55%-3.20% | 223,561.64 | 是 | 否 | ||||||
交通银行上虞支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30,000,000.00 | 2023/7/5 | 2023/9/28 | 自有资金 | 保本浮动收益 | 1.55%-3.10% | 216,575.34 | 是 | 否 | ||||||
交通银行上虞支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30,000,000.00 | 2023/10/10 | 2023/12/29 | 自有资金 | 保本浮动收益 | 1.55%-2.90% | 190,684.93 | 是 | 否 | ||||||
交行上海市分行第一支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15,000,000.00 | 2023/1/12 | 2023/7/20 | 自有资金 | 保本浮动收益 | 1.45%-2.60% | 186, 410.96 | 是 | 否 | ||||||
交行上海市分行第一支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15,000,000.00 | 2023/7/24 | 2023/12/25 | 自有资金 | 保本浮动收益 | 1.25%-2.40% | 139,232.88 | 是 | 否 | ||||||
中信银行厦门湖滨北支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120,000,000.00 | 2023/1/12 | 2023/3/28 | 自有资金 | 保本浮动收益 | 1.3%-2.7%-3.1% | 656,084.38 | 是 | 否 | ||||||
兴业银行厦门莲富支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100,000,000.00 | 2023/4/6 | 2023/5/30 | 自有资金 | 保本浮动收益 | 1.5%-2.66%-2.87% | 263,667.945 | 是 | 否 | ||||||
中信银行厦门湖滨北支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130,000,000.00 | 2023/4/7 | 2023/5/30 | 自有资金 | 保本浮动收益 | 1.3%-2.69%-3.09% | 340,214.99 | 是 | 否 |
兴业银行厦门莲富支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55,000,000.00 | 2023/6/19 | 2023/9/27 | 自有资金 | 保本浮动收益 | 1.5%-2.64% | 266,531.51 | 是 | 否 | ||||||
中信银行厦门湖滨北支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55,000,000.00 | 2023/6/19 | 2023/9/27 | 自有资金 | 保本浮动收益 | 1.05%-2.59%-2.99% | 261,483.56 | 是 | 否 | ||||||
中信银行厦门湖滨北支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80,000,000.00 | 2023/7/10 | 2023/9/27 | 自有资金 | 保本浮动收益 | 1.05%-2.58%-2.98% | 345,712.66 | 是 | 否 | ||||||
兴业银行厦门莲富支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50,000,000.00 | 2023/10/16 | 2023/12/28 | 自有资金 | 保本浮动收益 | 1.5%-2.45% | 245,000 | 是 | 否 | ||||||
民生银行厦门海沧支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150,000,000.00 | 2023/10/16 | 2023/12/28 | 自有资金 | 保本浮动收益 | 1.45%-2.85% | 810,000 | 是 | 否 | ||||||
民生银行厦门海沧支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63,000,000.00 | 2023/7/7 | 2023/9/27 | 自有资金 | 保本浮动收益 | 1.5%-2.8% | 396,295.89 | 是 | 否 | ||||||
宁波幻方量化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私募基金产品 | 300,000,000 | 2021/10/13 | 自有资金 | 浮动收益 | 浮动收益 | / | 是 | 是 | |||||||
上海金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私募基金产品 | 40,000,000 | 2023/7/7 | 自有资金 | 浮动收益 | 浮动收益 | / | 是 | 是 |
上海金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私募基金产品 | 30,000,000 | 2023/7/7 | 自有资金 | 浮动收益 | 浮动收益 | / | 是 | 是 | |||||||
上海金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私募基金产品 | 30,000,000 | 2023/7/21 | 自有资金 | 浮动收益 | 浮动收益 | / | 是 | 是 | |||||||
上海金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私募基金产品 | 35,000,000 | 2023/9/1 | 自有资金 | 浮动收益 | 浮动收益 | / | 是 | 是 | |||||||
上海金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私募基金产品 | 35,000,000 | 2023/9/22 | 自有资金 | 浮动收益 | 浮动收益 | / | 是 | 是 |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理财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2. 委托贷款情况
(1) 委托贷款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四、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五、其他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
1、国家持股 | |||||||||
2、国有法人持股 | |||||||||
3、其他内资持股 | |||||||||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
4、外资持股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1,414,659,630 | 100 | -39,478,064 | -39,478,064 | 1,375,181,566 | 100 | |||
1、人民币普通股 | 1,414,659,630 | 100 | -39,478,064 | -39,478,064 | 1,375,181,566 | 100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4、其他 | |||||||||
三、股份总数 | 1,414,659,630 | 100 | -39,478,064 | -39,478,064 | 1,375,181,566 | 100 |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3年5月29日注销了回购账户中的39,478,064股,注销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1,375,181,566股。
3、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一)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存续期内利率不同的债券,请分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及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39,29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38,811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二)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性质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世纪阳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10,000,000 | 476,695,661 | 34.66 | 0 | 无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陈森洁 | 0 | 115,439,778 | 8.39 | 0 | 无 | 境内自然人 | ||
浙江桢利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0 | 30,748,393 | 2.24 | 0 | 无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0 | 30,235,600 | 2.20 | 0 | 无 | 国有法人 | ||
绍兴市滨海新区沥海街道集体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 0 | 21,825,055 | 1.59 | 0 | 无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BARCLAYS BANK PLC | 17,770,462 | 17,770,462 | 1.29 | 0 | 无 | 境外法人 | ||
全国社保基金四一三组合 | 12,300,005 | 12,300,005 | 0.89 | 0 | 无 | 其他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成中证360互联网+大数据10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 9,385,111 | 10,027,611 | 0.73 | 0 | 无 | 其他 | ||
UBS AG | 5,761,241 | 9,742,253 | 0.71 | 0 | 无 | 其他 | ||
上海宁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宁泉致远5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0 | 7,568,971 | 0.55 | 0 | 无 | 其他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世纪阳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476,695,661 | 人民币普通股 | 476,695,661 | |||||
陈森洁 | 115,439,778 | 人民币普通股 | 115,439,778 |
浙江桢利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30,748,393 | 人民币普通股 | 30,748,393 |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30,235,6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0,235,600 |
绍兴市滨海新区沥海街道集体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 21,825,055 | 人民币普通股 | 21,825,055 |
BARCLAYS BANK PLC | 17,770,462 | 人民币普通股 | 17,770,462 |
全国社保基金四一三组合 | 12,300,005 | 人民币普通股 | 12,300,005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成中证360互联网+大数据10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 10,044,111 | 人民币普通股 | 10,044,111 |
UBS AG | 9,742,253 | 人民币普通股 | 9,742,253 |
上海宁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宁泉致远5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7,568,971 | 人民币普通股 | 7,568,971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无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无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前十名股东中,公司第一、第二和第三大股东为公司一致行动人。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有无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不适用 |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出借股份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初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 | 期初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 | 期末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 | 期末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 | ||||
数量合计 | 比例(%) | 数量合计 | 比例(%) | 数量合计 | 比例(%) | 数量合计 | 比例(%)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成中证360互联网+大数据10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 659,000 | 0.05 | 未知 | 未知 | 10,044,111 | 0.73 | 16,500 | 0.01 |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末变化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本报告期新增/退出 | 期末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数量 | 期末股东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以及转融通出借尚未归还的股份数量 | ||
数量合计 | 比例(%) | 数量合计 | 比例(%)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成中证360互联网+大数据10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 新增 | 16,500 | 0.01 | 10,044,111 | 0.73 |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三)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四、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控股股东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名称 | 世纪阳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 陈卫 |
成立日期 | 1998年10月15日 |
主要经营业务 | 实业投资,资产管理,房地产项目投资,高技术产业投资,粮、油、棉、蔬和药材的种植,淡水动物养殖、销售;塑料制品的生产和销售;电器零配件、纸制品销售。 |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持有爱博医疗(688050)28.20万股。 |
其他情况说明 |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变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二) 实际控制人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陈森洁及其配偶 |
国籍 | 中国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陈森洁先生2003年2月至2014年3月,任本公司董事长。2014年至今,担任本公司董事。 |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 除本公司以外无其他情况。 |
3 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6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 √不适用
(三)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适用 √不适用
四、 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
股份数量比例达到 80%以上
□适用 √不适用
五、 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 √不适用
六、 股份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 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一、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照明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阳光照明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阳光照明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我们确定下列事项是需要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
(一)商誉及收购中获得的无形资产减值
1.事项描述:
阳光照明公司于2017年通过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分别取得诺乐适投资(丹麦)100.00%股权和多乐照明(加拿大)53.00%股权,2018年通过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分别取得利安分销有限公司、浙江家利宝照明电器有限公司和Divine Lighting(英国)100.00%股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阳光照明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所示,阳光照明公司由于上述股权收购产生的商誉原值期末余额为22,943.13万元,已累计计提减值准备13,974.89万元,其中2023年度增加减值准备645.00万元(因外币报表折算增加的减值准备645.00万元),账面价值为8,968.24万元;股权收购中获得的在无形资产中确认的商标权及专利、客户关系原值合计为17,703.74万元,已累计摊销9,990.87万元,已累计计提减值准备4,729.04万元,其中2023年度增加减值准备222.79万元(因外币报表折算增加的减值准备222.79万元),账面价值为2,983.83万元。阳光照明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于年末对上述商誉及收购获得的无形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在评估包含相关资产的资产组可回收金额时,聘请了外部独立评估机构对相关资产组2023年12月31日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对其进行减值测试。
由于上述商誉及收购获得的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对财务报表影响重大,管理层执行减值测试时需对关键假设作出重大判断,而管理层估计及判断的不同可能造成重大财务影响,因此,我们将评估阳光照明公司商誉及收购获得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1)了解、评价并测试阳光照明公司与商誉及收购中获得的无形资产减值相关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
(2)评估管理层减值测试方法和模型确定的适当性,以及与以前年度测试方法的一致性;
(3)评估管理层减值测试中所采用的关键假设及判断(包括但不限于减值迹象分析、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划分、减值测试关键参数的选取等)的合理性与恰当性;
(4)评价管理层聘请的外部评估专家的专业胜任能力、独立性和客观性;
(5)取得评估专家出具的评估报告,了解和评价管理层聘任的评估专家的工作过程及其所作的重要判断,并与评估专家讨论估值模型、关键假设和重要参数的合理性;
(6)检查减值测试所依据的基础数据及减值测试计算的准确性;
(7)复核以前年度的减值测试有关的预期参数与期后实际情况的偏差,以验证相关参数的合理性;
(8)评价商誉及收购中获得的无形资产减值相关的重要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二)收入确认
1.事项描述:
附注五(四十五)所述,2023年度,阳光照明公司营业收入金额为307,538.55万元。
由于营业收入是阳光照明公司的关键业绩指标之一,管理层可能存在不恰当确认收入的固有风险,因此我们将收入确认列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1)了解、评价并测试阳光照明公司与收入确认相关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
(2)检查主要客户的销售合同条款,以评估管理层关于收入确认的方法是否恰当;
(3)向主要客户就销售额进行函证;
(4)抽样选取销售记录,检查至销售合同或订单、出库单、出口报关单、货运提单、商品签收单等原始单据进行核对;
(5)执行分析性复核程序,检查主要产品各年销售收入和毛利率变动情况;
(6)执行截止性测试,检查收入是否确认在恰当的会计期间;
(7)检查与营业收入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四、其他信息
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2023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阳光照明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阳光照明公司、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阳光照明公司治理层(以下简称治理层)负责监督阳光照明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三)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阳光照明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
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阳光照明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五)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六)就阳光照明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3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12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816,967,917.23 | 1,971,455,647.23 |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450,887,732.14 | 279,851,979.37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852,586.35 | 870,199.27 | |
应收账款 | 621,758,046.20 | 753,663,881.45 | |
应收款项融资 | 12,848,112.32 | 3,022,276.73 | |
预付款项 | 39,214,278.23 | 31,397,810.75 |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36,455,920.35 | 29,651,185.55 |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511,474,892.02 | 649,964,938.07 | |
合同资产 | 1,049,710.09 | 2,379,769.06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99,590,191.28 | ||
其他流动资产 | 258,744,179.38 | 127,222,510.35 | |
流动资产合计 | 3,849,843,565.59 | 3,849,480,197.83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13,742,078.79 | 14,132,440.25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96,956,646.92 | 81,514,444.51 | |
投资性房地产 | 25,049,664.82 | 27,367,915.80 | |
固定资产 | 993,244,794.95 | 1,069,985,670.69 | |
在建工程 | 2,260,628.84 | 1,532,984.54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50,274,407.31 | 52,506,222.93 | |
无形资产 | 168,337,905.76 | 189,024,661.64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89,682,416.33 | 85,212,675.73 | |
长期待摊费用 | 2,276,935.70 | 5,060,618.56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90,187,849.65 | 94,504,970.95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808,880.50 | 98,904,691.52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533,822,209.57 | 1,719,747,297.12 | |
资产总计 | 5,383,665,775.16 | 5,569,227,494.95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119,798,414.57 | 105,807,763.23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1,003,412.83 | 5,474,059.80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355,255,332.37 | 383,249,366.03 | |
应付账款 | 557,450,921.07 | 677,808,969.74 | |
预收款项 | 726,432.00 | ||
合同负债 | 31,938,339.60 | 42,806,851.10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78,855,051.70 | 78,915,889.90 | |
应交税费 | 38,398,113.03 | 50,474,256.39 | |
其他应付款 | 220,297,882.46 | 244,306,193.43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78,503,100.50 | 87,346,634.65 | |
其他流动负债 | 2,359,490.20 | 2,813,666.68 | |
流动负债合计 | 1,484,586,490.33 | 1,679,003,650.95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67,862,685.63 | 65,491,823.59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租赁负债 | 30,453,042.72 | 38,440,541.88 | |
长期应付款 | 22,470,000.00 | 22,470,000.00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93,051,826.79 | 96,964,222.66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38,849,729.06 | 44,103,310.87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7,671,889.53 | 8,307,183.24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260,359,173.73 | 275,777,082.24 | |
负债合计 | 1,744,945,664.06 | 1,954,780,733.19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1,375,181,566.00 | 1,414,659,630.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48,293,343.39 | 172,993,584.10 | |
减:库存股 | 156,466,137.65 | ||
其他综合收益 | 2,780,130.96 | 5,772,716.09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548,972,306.72 | 515,808,131.83 |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1,634,315,987.28 | 1,630,905,127.59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3,609,543,334.35 | 3,583,673,051.96 | |
少数股东权益 | 29,176,776.75 | 30,773,709.80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3,638,720,111.10 | 3,614,446,761.76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5,383,665,775.16 | 5,569,227,494.95 |
公司负责人:陈卫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圣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顾月珍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12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807,268,276.42 | 829,151,762.05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450,773,771.58 | 279,443,133.56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609,674.99 | 617,500.00 | |
应收账款 | 436,826,414.73 | 505,954,294.69 | |
应收款项融资 | 2,260,721.20 | 2,966,026.73 | |
预付款项 | 1,318,085.19 | 279,557.69 | |
其他应收款 | 133,338,899.60 | 143,127,843.80 | |
其中:应收利息 | 6,208,701.76 | 3,414,769.36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124,923,571.40 | 121,329,196.02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209,302,321.37 | 101,258,413.65 | |
流动资产合计 | 2,166,621,736.48 | 1,984,127,728.19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1,384,926,940.91 | 1,440,399,278.10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26,331,751.77 | ||
投资性房地产 | 21,327,820.19 | 23,033,647.89 | |
固定资产 | 330,239,021.68 | 357,475,961.40 | |
在建工程 | 818,849.15 | 809,575.59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38,835,085.60 | 41,336,354.67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0 | 100,510.46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35,029,864.36 | 39,687,190.64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593,667.67 | 1,105,920.92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838,103,001.33 | 1,903,948,439.67 | |
资产总计 | 4,004,724,737.81 | 3,888,076,167.86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0 | 2,470,417.00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135,716,910.08 | 164,605,987.27 | |
应付账款 | 242,138,759.01 | 232,214,733.54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5,391,969.98 | 8,179,450.91 | |
应付职工薪酬 | 25,109,753.68 | 21,253,146.71 | |
应交税费 | 7,419,766.56 | 13,290,409.61 | |
其他应付款 | 106,832,577.03 | 113,808,331.93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7,500,000.00 | 8,027,000.00 | |
其他流动负债 | 663,642.25 | 1,069,289.03 | |
流动负债合计 | 530,773,378.59 | 564,918,766.00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22,470,000.00 | 22,470,000.00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77,131,408.38 | 77,968,596.36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6,185,000.00 | 7,422,000.00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05,786,408.38 | 107,860,596.36 | |
负债合计 | 636,559,786.97 | 672,779,362.36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1,375,181,566.00 | 1,414,659,630.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35,161,414.73 | 152,149,488.38 | |
减:库存股 | 0 | 156,466,137.65 |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548,972,306.72 | 515,808,131.83 | |
未分配利润 | 1,408,849,663.39 | 1,289,145,692.94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3,368,164,950.84 | 3,215,296,805.50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4,004,724,737.81 | 3,888,076,167.86 |
公司负责人:陈卫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圣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顾月珍
合并利润表2023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3,075,385,539.67 | 3,731,165,030.51 | |
其中:营业收入 | 3,075,385,539.67 | 3,731,165,030.51 |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2,839,935,282.73 | 3,529,402,791.25 | |
其中:营业成本 | 2,015,870,514.25 | 2,673,741,051.87 |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33,116,031.67 | 29,667,279.95 | |
销售费用 | 447,854,167.44 | 459,273,582.47 | |
管理费用 | 279,890,619.08 | 313,987,085.01 | |
研发费用 | 101,219,784.38 | 136,669,650.49 | |
财务费用 | -38,015,834.09 | -83,935,858.54 | |
其中:利息费用 | 18,893,943.94 | 13,403,896.36 | |
利息收入 | 28,184,221.43 | 20,063,146.18 | |
加:其他收益 | 30,636,685.97 | 46,160,744.32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6,736,950.59 | 14,503,628.64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312,189.02 | 63,159.30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0,254,472.27 | -16,006,081.34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84,473.51 | -41,019,792.95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4,058,161.98 | 3,337,167.27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25,874.19 | 1,158,754.56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258,452,659.93 | 209,896,659.76 | |
加:营业外收入 | 4,374,127.98 | 4,968,134.47 | |
减:营业外支出 | 2,200,178.68 | 2,114,922.00 |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260,626,609.23 | 212,749,872.23 | |
减:所得税费用 | 41,524,209.23 | 35,428,002.82 |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19,102,400.00 | 177,321,869.41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19,102,400.00 | 177,321,869.41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15,348,638.16 | 183,873,659.28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3,753,761.84 | -6,551,789.87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2,555,447.08 | 2,940,607.95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2,992,585.13 | 2,696,029.36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2,992,585.13 | 2,696,029.36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2,992,585.13 | 2,696,029.36 | |
(7)其他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437,138.05 | 244,578.59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216,546,952.92 | 180,262,477.36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212,356,053.03 | 186,569,688.64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4,190,899.89 | -6,307,211.28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6 | 0.13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6 | 0.13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公司负责人:陈卫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圣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顾月珍
母公司利润表2023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833,173,780.87 | 1,154,408,269.97 | |
减:营业成本 | 613,008,566.71 | 911,609,483.73 | |
税金及附加 | 12,280,624.22 | 11,472,975.40 | |
销售费用 | 67,207,782.53 | 57,342,091.16 | |
管理费用 | 75,363,577.66 | 74,311,879.50 | |
研发费用 | 38,544,735.21 | 50,597,020.72 | |
财务费用 | -25,030,239.99 | -65,701,229.88 | |
其中:利息费用 | 3,022,909.99 | 2,617,272.28 | |
利息收入 | 18,189,370.13 | 11,017,213.13 | |
加:其他收益 | 4,170,856.39 | 8,347,793.52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79,181,970.61 | 306,309,106.03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263,811.73 | 435,223.89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3,801,055.02 | -11,757,816.71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4,289,342.12 | -18,183,946.63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2,840,901.24 | 23,869,715.90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5,589.37 | 831,906.48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337,498,586.30 | 424,192,807.93 | |
加:营业外收入 | 1,394,733.20 | 3,857,279.35 | |
减:营业外支出 | 1,160,295.76 | 1,327,618.96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337,733,023.74 | 426,722,468.32 | |
减:所得税费用 | 6,091,274.82 | 7,928,495.60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31,641,748.92 | 418,793,972.72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31,641,748.92 | 418,793,972.72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331,641,748.92 | 418,793,972.72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公司负责人:陈卫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圣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顾月珍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3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3,345,790,115.28 | 4,075,369,625.38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17,274,029.74 | 202,006,722.52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62,880,454.45 | 192,972,030.70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725,944,599.47 | 4,470,348,378.60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2,057,620,854.43 | 2,740,329,192.05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538,644,353.96 | 662,393,005.61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09,420,327.48 | 95,400,349.63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629,642,549.50 | 635,757,892.88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335,328,085.37 | 4,133,880,440.17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90,616,514.10 | 336,467,938.43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3,151,446,161.80 | 2,801,360,080.36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0 | 10,753,711.98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2,913,030.18 | 5,802,435.15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154,359,191.98 | 2,817,916,227.49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7,079,819.56 | 37,487,604.35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3,484,421,016.65 | 2,897,673,323.00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764,009.03 | 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504,264,845.24 | 2,935,160,927.35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49,905,653.26 | -117,244,699.86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0 | 5,000,000.00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0 | 5,000,000.00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29,999,337.91 | 43,119,891.44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9,999,337.91 | 48,119,891.44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7,987,731.56 | 51,692,248.93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94,170,118.92 | 284,512,310.49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1,500,000.00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5,186,761.95 | 19,493,936.43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37,344,612.43 | 355,698,495.85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07,345,274.52 | -307,578,604.41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10,604,326.01 | 18,016,206.79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56,030,087.67 | -70,339,159.05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919,585,863.18 | 1,989,925,022.23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763,555,775.51 | 1,919,585,863.18 |
公司负责人:陈卫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圣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顾月珍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3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942,148,413.51 | 1,252,781,916.66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28,486,144.72 | 55,925,514.06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29,579,436.19 | 66,463,364.56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100,213,994.42 | 1,375,170,795.28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611,601,973.29 | 831,721,140.75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44,767,455.07 | 180,280,105.69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23,907,705.60 | 16,619,217.22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12,525,709.36 | 228,340,337.87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992,802,843.32 | 1,256,960,801.53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7,411,151.10 | 118,209,993.75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1,949,913,924.88 | 1,809,067,395.14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270,500,000.00 | 316,926,864.86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947,727.60 | 2,657,936.99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3,579,397.79 | 39,738,012.77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234,941,050.27 | 2,168,390,209.76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7,964,423.12 | 25,249,487.17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2,180,595,602.85 | 1,886,099,738.55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8,490,954.40 | 93,794,00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197,050,980.37 | 2,005,143,225.72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7,890,069.90 | 163,246,984.04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78,773,603.58 | 277,653,585.48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022,909.99 | 628,485.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81,796,513.57 | 278,282,070.48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81,796,513.57 | -278,282,070.48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6,223,675.02 | 9,509,880.08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30,271,617.55 | 12,684,787.39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814,036,121.02 | 801,351,333.63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783,764,503.47 | 814,036,121.02 |
公司负责人:陈卫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圣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顾月珍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3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3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414,659,630.00 | 172,993,584.10 | 156,466,137.65 | 5,772,716.09 | 515,808,131.83 | 1,630,905,127.59 | 3,583,673,051.96 | 30,773,709.80 | 3,614,446,761.76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414,659,630.00 | 172,993,584.10 | 156,466,137.65 | 5,772,716.09 | 515,808,131.83 | 1,630,905,127.59 | 3,583,673,051.96 | 30,773,709.80 | 3,614,446,761.76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39,478,064.00 | -124,700,240.71 | -156,466,137.65 | -2,992,585.13 | 33,164,174.89 | 3,410,859.69 | 25,870,282.39 | -1,596,933.05 | 24,273,349.34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992,585.13 | 215,348,638.16 | 212,356,053.03 | 4,190,899.89 | 216,546,952.92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39,478,064.00 | -124,700,240.71 | -156,466,137.65 | -7,712,167.06 | 7,712,167.06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39,478,064.00 | -124,700,240.71 | -156,466,137.65 | -7,712,167.06 | 7,712,167.06 | ||||||||||
(三)利润分配 | 33,164,174.89 | -211,937,778.47 | -178,773,603.58 | -1,500,000.00 | -180,273,603.58 | ||||||||||
1.提取盈余公积 | 33,164,174.89 | -33,164,174.89 | 0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178,773,603.58 | -178,773,603.58 | -1,500,000.00 | -180,273,603.58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12,000,000.00 | -12,000,000.00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375,181,566.00 | 48,293,343.39 | 2,780,130.96 | 548,972,306.72 | 1,634,315,987.28 | 3,609,543,334.35 | 29,176,776.75 | 3,638,720,111.10 |
项目 | 2022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452,102,930.00 | 285,920,497.72 | 306,207,866.27 | 3,076,686.73 | 473,928,734.56 | 1,763,947,178.78 | 3,672,768,161.52 | 32,080,921.08 | 3,704,849,082.60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452,102,930.00 | 285,920,497.72 | 306,207,866.27 | 3,076,686.73 | 473,928,734.56 | 1,763,947,178.78 | 3,672,768,161.52 | 32,080,921.08 | 3,704,849,082.60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37,443,300.00 | -112,926,913.62 | -149,741,728.62 | 2,696,029.36 | 41,879,397.27 | -133,042,051.19 | -89,095,109.56 | -1,307,211.28 | -90,402,320.84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696,029.36 | 183,873,659.28 | 186,569,688.64 | -6,307,211.28 | 180,262,477.36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37,443,300.00 | -112,926,913.62 | -149,741,728.62 | -628,485.00 | 5,000,000.00 | 4,371,515.00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5,000,000.00 | 5,000,000.0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37,443,300.00 | -112,926,913.62 | -149,741,728.62 | -628,485.00 | -628,485.00 |
公司负责人:陈卫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圣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顾月珍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2023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3年度 |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三)利润分配
(三)利润分配 | 41,879,397.27 | -316,915,710.47 | -275,036,313.20 | -275,036,313.2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41,879,397.27 | -41,879,397.27 | 0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275,036,313.20 | -275,036,313.20 | -275,036,313.20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414,659,630.00 | 172,993,584.10 | 156,466,137.65 | 5,772,716.09 | 515,808,131.83 | 1,630,905,127.59 | 3,583,673,051.96 | 30,773,709.80 | 3,614,446,761.76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414,659,630.00 | 152,149,488.38 | 156,466,137.65 | 515,808,131.83 | 1,289,145,692.94 | 3,215,296,805.50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414,659,630.00 | 152,149,488.38 | 156,466,137.65 | 515,808,131.83 | 1,289,145,692.94 | 3,215,296,805.50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39,478,064.00 | -116,988,073.65 | -156,466,137.65 | 33,164,174.89 | 119,703,970.45 | 152,868,145.34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331,641,748.92 | 331,641,748.92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39,478,064.00 | -116,988,073.65 | -156,466,137.65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39,478,064.00 | -116,988,073.65 | -156,466,137.65 | ||||||||
(三)利润分配 | 33,164,174.89 | -211,937,778.47 | -178,773,603.58 | ||||||||
1.提取盈余公积 | 33,164,174.89 | -33,164,174.89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178,773,603.58 | -178,773,603.58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375,181,566.00 | 35,161,414.73 | 548,972,306.72 | 1,408,849,663.39 | 3,368,164,950.84 |
项目
项目 | 2022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452,102,930.00 | 265,076,402.00 | 306,207,866.27 | 473,928,734.56 | 1,187,267,430.69 | 3,072,167,630.98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452,102,930.00 | 265,076,402.00 | 306,207,866.27 | 473,928,734.56 | 1,187,267,430.69 | 3,072,167,630.98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37,443,300.00 | -112,926,913.62 | -149,741,728.62 | 41,879,397.27 | 101,878,262.25 | 143,129,174.52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418,793,972.72 | 418,793,972.72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37,443,300.00 | -112,926,913.62 | -149,741,728.62 | -628,485.00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37,443,300.00 | -112,926,913.62 | -149,741,728.62 | -628,485.00 | |||||||
(三)利润分配 | 41,879,397.27 | -316,915,710.47 | -275,036,313.2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41,879,397.27 | -41,879,397.27 | 0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275,036,313.20 | -275,036,313.20 |
公司负责人:陈卫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圣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顾月珍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414,659,630.00 | 152,149,488.38 | 156,466,137.65 | 515,808,131.83 | 1,289,145,692.94 | 3,215,296,805.50 |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原名浙江阳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1月4日变更为现名)系经浙江省人民政府证券委员会浙证委[1997]72号文批准,由浙江阳光集团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于1997年7月16日在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取得注册号为330000000009109(原注册号为3300001001184)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017年3月6日换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000146150706G的《营业执照》。公司注册地: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道人民大道西段568号。法定代表人:陈卫。公司现有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37,518.1566万元,总股本为137,518.1566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公司系由浙江阳光集团有限公司职工持股会、绍兴市上虞区沥东镇集体资产经营公司、绍兴市上虞区国有资产经营总公司、绍兴市上虞区广通实业开发公司以及陈森洁等35位自然人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时股本为8,316.00万元,其中:法人股4,282.74万元,占51.50%;自然人股4,033.26万元,占48.50%。2000年6月23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0]83号文批复,同意公司采用向二级市场投资者配售和上网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000.00万股,发行后公司股本总额变更为12,316.00万元,其中:非流通股8,316.00万股,流通股4,000.00万股。公司股票于2000年7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2005年11月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支付3股对价,股权分置改革后,公司注册资本和股份总数不变,股份性质全部为流通股。根据公司2006年8月15日召开的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以2005年12月31日总股本12,316.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红股2股,公司注册资本由12,316.00万元增加至14,779.20万元。根据公司2007年4月16日召开的200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以2006年12月31日总股本14,779.2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红股3股,公司注册资本由14,779.20万元增加至19,212.96万元。根据公司2008年3月25日召开的200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以2007年12月31日总股本19,212.96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红股3股,公司注册资本由19,212.96万元增加至24,976.848万元。根据公司2011年3月29日召开的201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以2010年12月31日总股本24,976.848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以资本公积转增5股,公司注册资本由24,976.848万元增加至37,465.272万元。2012年2月12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12]183号文批复,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5,900.00万股新股,本公司于2012年3月13日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8名特定投资者发行
了5,56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16.50元。经此次非公开发行后本公司股本总额增至43,025.272万元。根据公司2012年5月7日召开的201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以利润分配实施时总股本43,025.272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5股红股,公司注册资本由43,025.272万元增加至64,537.908万元。根据公司2014年5月13日召开的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以利润分配实施时总股本64,537.908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公司注册资本由64,537.908万元增加至96,806.862万元。根据公司2015年5月6日召开的201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以利润分配实施时总股本96,806.862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公司注册资本由96,806.862万元增加至145,210.293万元。根据公司2021年5月18日召开的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议案》,公司完成股份回购37,443,300股,根据回购股份方案用于减少注册资本,本公司注册资本从145,210.293万元减至141,465.963万元。根据公司于2023年4月10日、5月25日分别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关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注销回购专用账户中39,478,064股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本公司注册资本从141,465.963万元减至137,518.1566万元。已于2023年7月31日完成工商变更。
本公司属照明电器行业。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照明器具制造;照明器具销售;半导体照明器件制造;半导体照明器件销售;照明器具生产专用设备制造;照明器具生产专用设备销售;电气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标准化服务;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节能管理服务;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家用电器制造;五金产品制造;建筑用金属配件制造;建筑用金属配件销售;建筑装饰、水暖管道零件及其他建筑用金属制品制造;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风机、风扇销售;工程管理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第一大股东为世纪阳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该公司持有本公司股权为47,669.5661万股,持股比例为34.66%。
本财务报告已于2024年4月19日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批准。
四、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年修订)》的披露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不存在导致对报告期末起12个月内的持续经营假设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
五、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及各子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职工薪酬和收入确认等交易和事项指定了若干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具体会计政策参见相关说明。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正常营业周期是指本公司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公司以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本公司境外子公司根据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确定美元、欧元、澳元、加元、丹麦克朗、日元、英镑、泰铢、雷亚尔、新元为其记账本位币,编制财务报表时折算为人民币。本公司编制本财务报表时所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
5. 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重要性标准 |
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 金额1000万元以上(含) |
重大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 单项在建工程明细金额超过资产总额0.5% |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 金额500万元以上(含) |
收到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单项现金流量金额超过资产总额5% |
支付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单项现金流量金额超过资产总额5% |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 少数股东权益金额大于等于500万元 |
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活动 | 金额大于10000万元 |
6.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除因会计政策不同而进行的调整以外,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公司取得的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前持有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与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方在取得被合
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与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方最终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应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公司在购买日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对于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如果在购买日或合并当期期末,因各种因素影响无法合理确定作为合并对价付出的各项资产的公允价值,或合并中取得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合并当期期末,公司以暂时确定的价值为基础对企业合并进行核算。自购买日算起12个月内取得进一步的信息表明需对原暂时确定的价值进行调整的,则视同在购买日发生,进行追溯调整,同时对以暂时性价值为基础提供的比较报表信息进行相关的调整;自购买日算起12个月以后对企业合并成本或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资产、负债价值的调整,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则进行处理。
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购买日不符合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条件的,不予以确认。购买日后12个月内,如取得新的或进一步的信息表明购买日的相关情况已经存在,预期被购买方在购买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带来的经济利益能够实现的,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商誉,商誉不足冲减的,差额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除上述情况以外,确认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判断该多次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多次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1)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2)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3)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4)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
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已经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当期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3.企业合并中有关交易费用的处理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7. 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控制的判断标准及合并范围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该回报金额。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含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结构化主体等)。2.合并报表的编制方法本公司以自身和各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报表。本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确定、计量和列报要求,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反映本公司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合并财务报表时抵销本公司与各子公司、各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和往来对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的影响。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视同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自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纳入本公司的合并范围,将其自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的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分别纳入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在报告期内,同时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表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本期若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的,则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期初数;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将子公司自购买日至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自购买日至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子公司少数股东应占的权益、损益和当期综合收益中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和综合收益总额项下单独列示。子公
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3.购买少数股东股权及不丧失控制权的部分处置子公司股权本公司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以及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均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4.丧失控制权的处置子公司股权本期本公司处置子公司,则该子公司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时,对于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投资,本公司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与商誉之和,形成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采用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和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在该原有子公司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外净负债或者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以外,其余一并转入当期投资收益)。其后,对该部分剩余股权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或《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相关规定进行后续计量。5.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理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需区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其中的每一项交易视情况分别按照“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和“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详见前段)适用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即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份额之间的差额,作为权益性交易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在丧失控制权时不得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8.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本公司根据在合营安排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将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合营企业,是指本公司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本公司对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按照本附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中所述的会计政策处理。
共同经营,是指本公司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本公司确认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1.确认本公司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2.确认本公司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3.确认出售本公司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4.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5.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当本公司作为合营方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该资产不构成业务,下同)或者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时,在该等资产出售给第三方之前,本公司仅确认因该项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该等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对于由本公司向共同经营投出或者出售资产的情况,本公司全额确认损失;对于本公司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的情况,本公司按承担的份额确认该损失。
9.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将本公司库存现金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确认为现金。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是指从购买日起3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10.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1.外币交易业务
对发生的外币业务,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通常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当日外汇牌价的中间价,下同)折合记账本位币记账。但公司发生的外币兑换业务或涉及外币兑换的交易事项,按照实际采用的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
2.外币货币性项目和非货币性项目的折算方法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1)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2)用于境外经营净投资有效套期的套期工具的汇兑差额(该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直至净投资被处置才被确认为当期损益);以及(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外币货币性项目除摊余成本之外的其他账面余额变动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之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的记账本位币金额计量。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3.外币报表折算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年初未分配利润为上一年折算后的年末未分配利润;年末未分配利润按折算后的利润分配各项目计算列示;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在资产负债表股东权益项目下的“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反映。处置境外经营并丧失控制权时,将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全部或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在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导致持有境外经营权益比例降低但不丧失对境外经营控制权时,与该境外经营处置部分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将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不转入当期损益。现金流量表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项目反映。
11.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金融工具包括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
1.金融工具的分类、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和初始计量
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对于以常规方式购买金融资产的,本公司在交易日确认将收到的资产和为此将承担的负债。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对于初始确认时不具有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按照本附注的收入确认方法确定的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2)金融资产的分类和后续计量
本公司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是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①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②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该类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后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应当以该金融资产的初始确认金额经下列调整后的结果确定:①扣除已偿还的本金;②加上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进行摊销形成的累计摊销额;③扣除累计计提的损失准备。
实际利率法,是指计算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以及将利息收入或利息费用分摊计入各会计期间的方法。实际利率,是指将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预计存续期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或该金融负债摊余成本所使用的利率。在确定实际利率时,本公司在考虑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所有合同条款(如提前还款、展期、看涨期权或其他类似期权等)的基础上估计预期现金流量,但不考虑预期信用损失。
本公司根据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乘以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但下列情况除外:①对于购入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起,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②对于购入或源生的未发生信用减值、但在后续期间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若该金融工具在后续期间因其信用风险有所改善而不再存在信用减值,并且这一改善在客观上可与应用上述规定之后
发生的某一事件相联系,应转按实际利率乘以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来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是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①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②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该类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后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本公司可在初始确认时将其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该指定基于单项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基础上作出,且相关投资从工具发行者的角度符合权益工具的定义。此类投资在初始指定后,除了获得的股利(属于投资成本收回部分的除外)计入当期损益外,其他相关的利得或损失(包括汇兑损益)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除上述1)、2)情形外,本公司将其余所有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如果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可以将金融资产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确认的或有对价构成金融资产的,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该类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后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负债的分类和后续计量
本公司将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财务担保合同及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 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本公司作为购买方确认的或有对价形成金融负债的,该金融负债应当按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会计处理。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后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因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金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除非该处理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该金融负债的其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2)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
该类金融负债按照本附注金融资产转移的会计政策确定的方法进行计量。
3)财务担保合同
财务担保合同,是指当特定债务人到期不能按照最初或修改后的债务工具条款偿付债务时,要求本公司向蒙受损失的合同持有人赔付特定金额的合同。
不属于上述1)或2)情形的财务担保合同,在初始确认后按照下列两项金额之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①按照本附注金融工具的减值方法确定的损失准备金额;
②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本附注的收入确认方法所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
4)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除上述1)、2)、3)情形外,本公司将其余所有的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该类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后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或在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时计入当期损益。
(4)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本公司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的合同。本公司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权益工具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与权益性交易相关的交易费用从权益中扣减。本公司对权益工具持有方的各种分配(不包括股票股利),减少股东权益。本公司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额。
(5)衍生工具及嵌入衍生工具
衍生工具,包括远期外汇合约、货币汇率互换合同、利率互换合同及外汇期权合同等。衍生工具于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并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衍生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嵌入衍生工具,是指嵌入到非衍生工具(即主合同)中的衍生工具。对于嵌入衍生工具与主合同构成的混合合同,若主合同属于金融资产的,本公司不从该混合合同中分拆嵌入衍生工具,而将该混合合同作为一个整体适用本公司关于金融资产分类的会计政策。若混合合同包含的主合同不属于金融资产,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将嵌入衍生工具从混合合同中分拆,作为单独的衍生工具处理:
1)嵌入衍生工具的经济特征及风险与主合同的经济特征及风险不紧密相关。
2)与该嵌入衍生工具具有相同条款的单独工具符合衍生工具的定义。
3)该混合合同不是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会计处理。嵌入衍生工具从混合合同中分拆的,本公司按照适用的会计准则规定对混合合同的主合同进行会计处理。本公司无法根据嵌入衍生工具的条款和条件对嵌入衍生工具的公允价值进行可靠计量的,该嵌入衍生工具的公允价值根据混合合同公允价值和主合同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确定。使用了上述方法后,该嵌入衍生工具在取得日或后续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仍然无法单独计量的,本公司将该混合合同整体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工具。
2.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及计量方法金融资产转移,是指本公司将金融资产(或其现金流量)让与或交付该金融资产发行方以外的另一方。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是指本公司将之前确认的金融资产从其资产负债表中予以转出。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本公司予以终止确认:(1)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2)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3)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若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且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的,则按照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继续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该金融资产价值变动使企业面临的风险水平。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被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2)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之和。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终止确认部分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2)终止确认部分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之和。对于本公司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整体或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按上述方法计算的差额计入留存收益。
3.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本公司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本公司(借入方)与借出方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原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本公司对原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
合同条款做出实质性修改的,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按照修改后的条款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终止确认的,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回购金融负债一部分的,按照继续确认部分和终止确认部分在回购日各自的公允价值占整体公允价值的比例,对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4.金融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见本附注。
5.金融工具的减值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合同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租赁应收款以及本附注所述的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或合同资产及租赁应收款,本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上述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工具,本公司按照一般方法计量损失准备,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本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金融工具整个预计存续期内所有可能发生的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负债表日后12个月内(若金融工具的预计存续期少于12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可能发生的金融工具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是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一部分。
本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对于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获得关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充分证据的金融工具,本公司以组合为基础考虑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若本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
6.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目前可执行该种法定权利,同时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12. 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按照本附注所述的简化计量方法确定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并进行会计处理。在资产负债表日,按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的现值计量应收票据的信用损失。本公司将信用风险特征明显不同的应收票据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并估计预期信用损失;将其余应收票据按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为若干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并考虑前瞻性信息,在组合基础上估计预期信用损失。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银行承兑汇票组合 | 承兑人为信用风险较低的银行 |
商业承兑汇票组合 | 承兑人为信用风险较高的企业 |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将债务人信用状况明显恶化、未来回款可能性较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等信用风险特征明显不同的应收票据单独进行减值测试。
13. 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按照本附注所述的简化计量方法确定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并进行会计处理。在资产负债表日,按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的现值计量应收账款的信用损失。本公司将信用风险特征明显不同的应收账款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并估计预期信用损失;将其余应收账款按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为若干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并考虑前瞻性信息,在组合基础上估计预期信用损失。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账龄组合 | 按账龄划分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账款 |
关联方组合 | 应收本公司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款项 |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按照先发生先收回的原则统计并计算应收账款账龄。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将债务人信用状况明显恶化、未来回款可能性较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等信用风险特征明显不同的应收账款单独进行减值测试。
14.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应收款项融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按照本附注所述的一般方法确定应收款项融资的预期信用损失并进行会计处理。在资产负债表日,按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的现值计量应收款项融资的信用损失。本公司将信用风险特征明显不同的应收款项融资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并估计预期信用损失;将其余应收款项融资按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为若干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并考虑前瞻性信息,在组合基础上估计预期信用损失。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银行承兑汇票组合 | 承兑人为信用风险较低的银行 |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按照先发生先收回的原则统计并计算应收账款账龄。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将债务人信用状况明显恶化、未来回款可能性较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等信用风险特征明显不同的应收款项融资单独进行减值测试。
15. 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按照本附注所述的一般方法确定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并进行会计处理。在资产负债表日,按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的现值计量其他应收款的信用损失。本公司将信用风险特征明显不同的其他应收款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并估计预期信用损失;将其余其他应收款按信用风险特征划
分为若干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并考虑前瞻性信息,在组合基础上估计预期信用损失。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账龄组合 | 按账龄划分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其他应收款 |
应收出口退税组合 | 应收出口退税款 |
关联方组合 | 应收本公司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款项 |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按照先发生先收回的原则统计并计算其他应收款账龄。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将债务人信用状况明显恶化、未来回款可能性较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等信用风险特征明显不同的其他应收款单独进行减值测试。
16.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存货类别、发出计价方法、盘存制度、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存货包括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在途物资和委托加工物资等。
2.企业取得存货按实际成本计量。(1)外购存货的成本即为该存货的采购成本,通过进一步加工取得的存货成本由采购成本和加工成本构成。(2)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存货,以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使该存货达到当前位置和状态所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存货的相关税费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3)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存货通常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
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存货的成本。(4)以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存货按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以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存货按公允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3.企业发出存货的成本计量采用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4.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低值易耗品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包装物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5.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可变现净值是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除有明确证据表明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异常外,本期期末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以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其中:
(1)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2)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者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基于库龄确认存货可变现净值的各库龄组合可变现净值的计算方法和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17. 合同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是指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公司拥有的、无条件(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列示。
公司将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相互抵销后以净额列示。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按照本附注所述的简化计量方法确定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并进行会计处理。在资产负债表日,按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的现值计量合同资产的信用损失。本公司将信用风险特征明显不同的合同资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并估计预期信用损失;将其余合同资产按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为若干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并考虑前瞻性信息,在组合基础上估计预期信用损失。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账龄组合 | 按账龄划分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合同资产 |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按照先发生先收回的原则统计并计算其他应收款账龄。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将债务人信用状况明显恶化、未来回款可能性较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等信用风险特征明显不同的合同资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
18.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主要通过出售(包括具有商业实质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下同)而非持续使用一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收回其账面价值的,在满足下列条件时,将其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确认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
(2)出售极可能发生,即公司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有关规定要求相关权力机构或者监督部门批准后方可出售的,公司已经获得批准。确定的购买承诺,是指公司与其他方签订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购买协议,该协议包含交易价格、时间和足够严厉的违约惩罚等重要条款,使协议出现重大调整或者撤销的可能性极小。
公司因出售对子公司的投资等原因导致其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当拟出售的子公司投资满足持有待售类别划分条件时,在母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将对子公司投资整体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在合并报表中将子公司所有资产和负债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划分条件的,公司停止将其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部分资产或负债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移除的,处置组中剩余资产或负债新组成的处置组仍满足持有待售划分条件的,公司将新组成的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否则将满足持有待售类别划分条件的非流动资产单独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对于当期首次满足持有待售类别划分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不调整可比会计期间的资产负债表。
2.持有待售类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初始计量及后续计量
对于取得日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公司在初始计量时比较假定其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的初始计量金额和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以两者孰低计量。除公司合并中取得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外,由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以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作为初始计量金额而产生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将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首次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按照相关会计准则规定计量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中各项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在初始计量或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中的非流动资产不计提折旧或摊销,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的负债的利息和其他费用应继续予以确认。
公司对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确认资产减值损失金额时,先抵减处置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处置组中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以下简称第42号准则)计量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账面价值。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持有待售的处置组时,首先按照相关会计准则规定计量处置组中不适用第42号准则计量规定的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再按照上述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得转回。
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处置组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适用第42号准则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依据处置组中除商誉外的适用第42号准则计量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增加其账面价值,同时将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已抵减的商誉账面价值以及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得转回。
3.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的终止确认和计量
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划分条件而不再继续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或非流动资产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移除时,按照以下两者孰低计量:(1)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的账面价值,按照假定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本应确认的折旧、摊销或减值等进行调整后的金额;(2)可收回金额。
公司终止确认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将尚未确认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终止经营的认定标准和列报方法
√适用 □不适用
4.终止经营的条件
终止经营,是指公司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且该组成部分已经处置或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1)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
(2)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的一项相关联计划的一部分;
(3)该组成部分是专为转售而取得的子公司。
5.终止经营的列报
拟结束使用而非出售的处置组满足终止经营定义中有关组成部分的,自停止使用日起作为终止经营列报;因出售对子公司的投资等原因导致其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且该子公司符合终止经营定义的,在合并报表中列报相关终止经营损益;在利润表中将终止经营处置损益的调整金额作为终止经营损益列报。
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不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或非流动资产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移除的,公司在当期利润表中将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账面价值调整金额作为持续经营损益列报。公司的子公司、共同经营、合营企业、联营企业以及部分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的投资不再继续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或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移除的,公司在当期财务报表中相应调整各个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
不符合终止经营定义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其减值损失或转回金额及处置损益作为持续经营损益列报。终止经营的减值损失或转回金额等经营损益及处置损益作为终止经营损益列报。
对于当期列报的终止经营,公司在当期财务报表中,将原来作为持续经营损益列报的信息重新作为可比会计期间的终止经营损益列报。终止经营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划分条件的,公司在当期财务报表中,将原来作为终止经营损益列报的信息重新作为可比会计期间的持续经营损益列报。
19.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本部分所指的长期股权投资是指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包括对子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
1.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本公司与其他合营方一同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且对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享有权利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的合营企业。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不考虑享有的保护性权利。
重大影响,是指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决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
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联营企业。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时,考虑投资方直接或间接持有被投资单位的表决权股份以及投资方及其他方持有的当期可执行潜在表决权在假定转换为对被投资方单位的股权后产生的影响,包括被投资单位发行的当期可转换的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及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影响。2.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1)同一控制下的合并形成的,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承担债务或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同一控制下被合并方的股权,最终形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应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日按照应享有被合并方股东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公司按照购买日确定的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成本为购买日购买方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购买方为企业合并而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本公司将合并协议约定的或有对价作为企业合并转移对价的一部分,按照其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入企业合并成本。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判断该多次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按照原持有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原持有股权投资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直接转入留存收益。
(3)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外的其他股权投资,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以支付现金取得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
券取得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费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有关规定确定;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有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以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也计入投资成本。对于因追加投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投资分类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应当直接转入留存收益。3.长期股权投资的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1)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公司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当期投资收益。
(2)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公司不一致的,按照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等。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公司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收益。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
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全额确认。
在公司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亏损时,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处理:首先,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其次,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不足以冲减的,以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账面价值为限继续确认投资损失、冲减长期应收项目的账面价值。经过上述处理,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企业仍承担额外义务的,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净利润的,本公司在收益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在持有投资期间,被投资单位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以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净利润、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中归属于被投资单位的金额为基础进行核算。对于本公司向合营企业与联营企业投出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投资方因此取得长期股权投资但未取得控制权的,以投出业务的公允价值作为新增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投出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向合营企业或者联营企业出售的资产构成业务的,取得的对价与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自联营及合营企业购入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全额确认与交易相关的利得或损失。4.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权益法核算下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者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对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者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确认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2)成本法核算下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剩余股权仍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其在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者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者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处理,并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
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净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因其他投资方增资而导致本公司持股比例下降、从而丧失控制权但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按照新的持股比例确认本公司应享有的被投资单位因增资扩股而增加净资产的份额,与应结转持股比例下降部分所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然后,按照新的持股比例视同自取得投资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
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全部结转为当期损益。
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如果上述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先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
20. 投资性房地产
(1). 如果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
折旧或摊销方法
1.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者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含自行建造或开发活动完成后用于出租的建筑物以及正在建造或开发过程中将来用于出租的建筑物)。
2.投资性房地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如与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与该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投资性房地产成本。其他后续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对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采用与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相同的方法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
4. 投资性房地产的用途改变为自用时,自改变之日起,将该投资性房地产转换
为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按转换前的账面价值作为转换后的入账价值。自用房地产的用途或者存货改变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时,自改变之日起,将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或存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以转换前的账面价值作为转换后的入账价值;转换为以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以转换日的公允价值作为转换后的入账价值。
5.当投资性房地产被处置、或者永久退出使用且预计不能从其处置中取得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项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计入当期损益。
21.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有形资产:(1)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持有的;(2)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
固定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予以确认:(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符合上述确认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上述确认条件的,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30 | 5 | 3.17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10 | 5 | 9.50 |
运输工具 | 年限平均法 | 5 | 5 | 19.00 |
电子设备及其他 | 年限平均法 | 5 | 5 | 19.00 |
说明:
(1)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固定资产装修费用,在两次装修期间与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采用年限平均法单独计提折旧。
(2)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还应扣除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计算折旧率。
(3)公司至少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改变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22.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1.在建工程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则予以确认。在建工程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实际成本计量。2.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工程实际成本转入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结算的,先按估计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暂估价值,但不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
3.本公司在建工程转为固定资产的具体标准和时点如下:
类 别 | 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 |
房屋建筑物 |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
机器设备 | 交付使用时 |
23.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者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1)当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暂停资本化: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费用,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该项中断如是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3)停止资本化:当所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的资产中部分项目分别完工且可单独使用时,该部分资产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购建或者生产的资产的各部分分别完工,但必须等到整体完工后才可使用或者对外销售的,在该资产整体完工时停止借款费用资本化。
3.借款费用资本化率及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包括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的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占用了一般借款的,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在资本化期间内,每一会计期间的利息资本化金额不超过当期相关借款实际发生的利息金额。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在资本化期间内予以资本化。专门借款发生的辅助费用,在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前发生的,予以资本化;在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后发生的,计入当期损益。一般借款发生的辅助费用,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借款存在折价或者溢价的,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应摊销的折价或者溢价金额,调整每期利息金额。
24.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6. 无形资产
(1). 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估计情况、摊销方法或复核程序
√适用 □不适用
1.无形资产的初始计量
无形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以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可直接归属于使该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税金等其他成本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且换入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无形资产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无形资产的成本,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
关税费作为换入无形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与无形资产有关的支出,如果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无形资产成本。除此之外的其他项目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作为无形资产核算。自行开发构建厂房等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支出和建筑物建造成本分别作为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核算。如为外购的房屋及建筑物,则将有关价款在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之间分配,难以合理分配的,全部作为固定资产处理。2.无形资产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估计情况、摊销方法或复核程序根据无形资产的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同行业情况、历史经验、相关专家论证等综合因素判断,能合理确定无形资产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作为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无法合理确定无形资产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估计其使用寿命时通常考虑以下因素:(1)运用该资产生产的产品通常的寿命周期、可获得的类似资产使用寿命的信息;(2)技术、工艺等方面的现阶段情况及对未来发展趋势的估计;(3)以该资产生产的产品或提供劳务的市场需求情况;(4)现在或潜在的竞争者预期采取的行动;(5)为维持该资产带来经济利益能力的预期维护支出,以及公司预计支付有关支出的能力;(6)对该资产控制期限的相关法律规定或类似限制,如特许使用期、租赁期等;(7)与公司持有其他资产使用寿命的关联性等。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估计情况:
项 目 | 预计使用寿命依据 | 期限(年) |
土地使用权 | 土地使用权证登记使用年限 | 50-70 |
商标及专利权 | 预计受益期限 | 5-10 |
软件 | 预计受益期限 | 2-10 |
客户关系 | 预计受益期限 | 8-10 |
排污权 | 预计受益期限 | 5 |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使用寿命内按照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系统合理地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但每年均对该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并进行减值测试。
本公司于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与以前估计不同的,调整原先估计数,并按会计估计变更处理;预计某项无形资产已经不能给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将该项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2). 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及相关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划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标准:为获取新的技术和知识等进行的有计划的调查阶段,应确定为研究阶段,该阶段具有计划性和探索性等特点;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阶段,应确定为开发阶段,该阶段具有针对性和形成成果的可能性较大等特点。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可证明其有用性;(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如不满足上述条件的,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27.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无形资产、商誉等长期资产,存在下列迹象的,表明资产可能发生了减值:
1.资产的市价当期大幅度下跌,其跌幅明显高于因时间的推移或者正常使用而预计的下跌;
2.企业经营所处的经济、技术或者法律等环境以及资产所处的市场在当期或者将在近期发生重大变化,从而对企业产生不利影响;
3.市场利率或者其他市场投资报酬率在当期已经提高,从而影响企业计算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折现率,导致资产可收回金额大幅度降低;
4.有证据表明资产已经陈旧过时或者其实体已经损坏;
5.资产已经或者将被闲置、终止使用或者计划提前处置;
6.企业内部报告的证据表明资产的经济绩效已经低于或者将低于预期,如资产所创造的净现金流量或者实现的营业利润(或者亏损)远远低于(或者高于)预计金额等;
7.其他表明资产可能已经发生减值的迹象。上述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详见本附注;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资产组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在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收益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至少在每年年终终了进行减值测试。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期间不予转回。
28.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支出入账,在受益期或规定的期限内平均摊销。如果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其中:
租入的固定资产发生的改良支出,对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平均摊销。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按剩余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限平均摊销。
租入的固定资产发生的装修费用,对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按两次装修间隔期间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中较短的期限平均摊销。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按两次装修间隔期间、剩余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三者中较短的期限平均摊销。
29. 合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负债是指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公司将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相互抵销后以净额列示。
30. 职工薪酬
(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职工工资、奖金、按规定的基准和比例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职工福利费为非货币性福利的,如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如果该负债预期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不能完全支付,且财务影响重大的,则该负债将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
(2).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离职后福利计划包括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其中,设定提存计划,是指向独立的基金缴存固定费用后,企业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的离职后福利计划;设定受益计划,是指除设定提存计划以外的离职后福利计划。
(1)设定提存计划
本公司按当期政府的相关规定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除基本养老保险外,本公司还依据国家企业年金制度的相关政策建立了企业年金缴纳制度(补充养老保险)或者企业年金计划。本公司按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向当地社会保险机构缴费或者年金计划缴费,相应支出计入当期损益或者相关资产成本。
(3).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在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者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和本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辞退福利预期在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不能完全支付的,按照其他长期职工薪酬处理。
职工内部退休计划采用与上述辞退福利相同的原则处理。本公司将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的期间拟支付的内退人员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在符合预计负债确认条件时,计入当期损益(辞退福利)。正式退休日期之后的经济补偿(如正常养老退休金),按照离职后福利处理。
(4).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进行会计处理,除此之外按照设定受益计划进行会计处理。但相关职工薪酬成本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部分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1.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当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1.该义务是承担的现时义务;2.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
最佳估计数分以下情况处理: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的中间值:即上下限金额的平均数确定。所需支出不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或虽然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但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不相同的,如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如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
本公司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且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的,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32.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因减少注册资本或奖励职工等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按实际支付的金额作为库存股处理,同时进行备查登记。如果将回购的股份注销,则将按注销股票面值和注销股数计算的股票面值总额与实际回购所支付的金额之间的差额冲减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如果将回购的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属于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于职工行权购买本公司股份收到价款时,转销交付职工的库存股成本和等待期内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累计金额,同时,按照其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33.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4. 收入
(1). 按照业务类型披露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1.收入的总确认原则
公司以控制权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公司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1)客户在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2)客户能够控制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3)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但是,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公司考虑下列迹象:(1)公司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2)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3)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4)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5)客户已接受该商品;(6)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交易价格,是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公司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公司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作为负债进行会计处理,不计入交易价格。合同中存在可变对价的,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但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合同开始日,公司预计客户取得商品控制权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不超过一年的,不考虑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
2.本公司收入的具体确认原则
(1)内销收入确认原则:根据公司与客户签订的合同相关约定,客户在签收商品之后,所售商品控制权已转移至购货方,公司根据客户的收货确认单日期确认收入;
(2)出口收入确认原则:①根据公司与境外客户的约定,销售的商品在装船后,该商品的控制权已经转移,公司根据报关单的出口日期确认收入;②根据公司与境外客户的约定,将销售的商品运输至目的港,完成清关事项并交付给客户,该商品的控制权转移,公司根据客户的收货确认单日期确认收入。
(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涉及不同收入确认方式及计量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5.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1.合同成本的确认条件
合同成本包括合同取得成本及合同履约成本。
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除预期能够收回的增量成本之外的其他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明确由客户承担的除外。
公司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除收入准则外的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1)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2)该成本增加了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3)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2.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摊销
合同取得成本确认的资产与合同履约成本确认的资产(以下简称“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则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3.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减值在确定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减值损失时,公司首先对按照其他企业会计准则确认的、与合同有关的其他资产确定减值损失;然后确定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减值损失。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司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与为转让该相关商品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的差额的,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提减值准备后,如果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发生变化,使得公司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与为转让该相关商品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的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36.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1.政府补助的分类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包括购买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的财政拨款、固定资产专门借款的财政贴息等;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本公司在进行政府补助分类时采取的具体标准为:
(1)政府补助文件规定的补助对象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或者补助对象的支出主要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2)根据政府补助文件获得的政府补助全部或者主要用于补偿以后期间或已发生的费用或损失的,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3)若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则采用以下方式将该政府补助款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或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1)政府文件明确了补助所针对的特定项目的,根据该特定项目的预算中将形成资产的支出金额和计入费用的支出金额的相对比例进行划分,对该划分比例需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变更;
2)政府文件中对用途仅作一般性表述,没有指明特定项目的,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
补助。2.政府补助的确认时点本公司对于政府补助通常在实际收到时,按照实收金额予以确认和计量。但对于期末有确凿证据表明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按照应收的金额计量。按照应收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所依据的是当地财政部门正式发布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予以主动公开的财政扶持项目及其财政资金管理办法,且该管理办法应当是普惠性的(任何符合规定条件的企业均可申请),而不是专门针对特定企业制定的;
(2)应收补助款的金额已经过有权政府部门发文确认,或者可根据正式发布的财政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自行合理测算,且预计其金额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3)相关的补助款批文中已明确承诺了拨付期限,且该款项的拨付是有相应财政预算作为保障的,因而可以合理保证其可在规定期限内收到;
(4)根据本公司和该补助事项的具体情况,应满足的其他相关条件(如有)。
3.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公允价值计量;非货币性资产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名义金额计量。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政府补助采用的是总额法,具体会计处理如下: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本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37.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1.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和计量
本公司根据资产、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公司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作为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但不包括下列情况产生的所得税:(1)企业合并;(2)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交易或者事项;(3)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规定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的股利支出,按照税收政策可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且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确认在所有者权益中的交易或事项。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公司以很
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此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非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
(1)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并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不会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2)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各项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该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
(1)商誉的初始确认,或者具有以下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并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不会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2)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能够控制并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根据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的项目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该计税基础与其账面数之间的差额),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公司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会计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转回减记的金额。
2.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
时进行时,本公司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且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时,本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38. 租赁
√适用 □不适用
作为承租方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进行简化处理的判断依据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使用权资产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包括: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
本公司使用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对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租赁资产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2)租赁负债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租赁确认租赁负债。租赁负债按照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租赁付款额包括: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该款项在初始计量时根据租赁期开始日的指数或比率确定;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提是公司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租赁期反映出公司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根据公司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本公司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本公司的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发生下列情形的,本公司按照变动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本公司对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评估结果发生变化,或续租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实际行使情况与原评估结果不一致;根据担
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动;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在对租赁负债进行重新计量时,本公司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本公司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3)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进行简化处理的判断依据和会计处理方法本公司选择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将相关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短期租赁,是指在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 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低价值资产租赁,是指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公司转租或预期转租租赁资产的,原租赁不属于低价值资产租赁。
(4)租赁变更
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公司将该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该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租赁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在租赁变更生效日,公司重新分摊变更后合同的对价,重新确定租赁期,并按照变更后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作为出租方的租赁分类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融资租赁,是指无论所有权最终是否转移,但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
本公司作为转租出租人时,基于原租赁产生的使用权资产对转租赁进行分类。如果原租赁为短期租赁且本公司选择对原租赁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本公司将该转租赁分类为经营租赁。
(1)经营租赁会计处理
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确认为租金收入。本公司将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予以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分摊计入当期损益。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融资租赁会计处理
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本公司对应收融资租赁款进行初始计量时,将租赁投资净额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租赁投资净额为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应收融资租赁款的终止确认和减值按照金融工具进行会计处理。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9.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40.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 | 影响金额 |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本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319,648.31 |
所得税费用 | -1,319,648.31 | |
未分配利润 | 1,187,683.48 | |
盈余公积 | 131,964.83 |
其他说明
[注]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解释16号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本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16号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对在首次施行该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该解释施行日之间发生的上述交易进行追溯调整;对在首次施行该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上述单项交易而确认的资产和负债,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进行追溯调整,并将累计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可比期间财务报表已重新表述。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41.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六、 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 | 按5%、6%、9%、10%、13%等税率计缴。出口货物执行“免、抵、退”税政策,退税率为5%-13%。 |
房产税 | 从价计征的,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余值的1.2%计缴;从租计征的,按租金收入的12%计缴 | 1.2%、12%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应缴流转税税额 | 7% |
教育费附加 | 应缴流转税税额 | 3% |
地方教育附加 | 应缴流转税税额 | 2%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本公司 | 15 |
厦门阳光恩耐照明有限公司(厦门阳光公司) | 15 |
浙江阳光城市照明工程有限公司(城市照明公司) | 15 |
安徽阳光照明电器有限公司(安徽阳光公司) | 25 |
浙江阳光碧陆斯照明电子有限公司(碧陆斯公司) | 20 |
上海登芯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登芯微公司) | 20 |
上海森恩浦照明电器有限公司(森恩浦公司) | 20 |
绍兴上虞阳光节能科技有限公司(上虞阳光节能公司) | 20 |
浙江虹芯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虹芯微公司) | 20 |
浙江阳光照明有限公司(阳光照明公司) | 25 |
鹰潭阳光照明有限公司(鹰潭阳光公司) | 25 |
浙江智易物联科技有限公司(智易物联公司) | 25 |
曼佳美照明电器(浙江)有限公司(曼佳美浙江公司) | 25 |
厦门恩耐照明技术有限公司(厦门恩耐照明公司) | 25 |
浙江阳光照明灯具有限公司(灯具公司) | 25 |
浙江家利宝照明电器有限公司(家利宝公司) | 25 |
安徽智易物联科技有限公司(安徽智易公司) | 25 |
上海智易光物联科技有限公司(智易光物联公司) | 25 |
艾耐特照明(欧洲)有限公司(欧洲公司) | 34 |
美国阳光实业有限公司 | 34 |
澳洲艾耐特照明有限公司(澳洲公司) | 30 |
阳光照明美国公司 | 21 |
恩耐照明(德国)有限公司(德国公司) | 20.50 |
CEOTIS ECLAIRAGE SAS(法国公司) | 28-33 |
诺乐适投资(丹麦) | 22 |
多乐照明(加拿大) | 12.5-26.5 |
利安分销有限公司 | 16.5 |
巴西公司 | 15 |
泰国曼佳美公司 | 20 |
曼佳美德国 | 20.50 |
美国家利宝 | 21 |
美国智能家居 | 21 |
美国美加公司 | 21 |
新加坡曼佳美 | 16.5 |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1. 根据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333004069),2023年本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所得税优惠期三年(含2023年)。本期按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2.根据厦门市科学技术局、厦门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135100496),2021年本公司子公司厦门阳光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所得税优惠期三年(含2021年)。本期按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3.根据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233003713),2022年本公司子公司城市照明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三年内企业所得税减按15%的税率计缴(含2022年)。本期按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4.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下发的财税[2019]13号规定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8号规定,碧陆斯公司、登芯微公司、森恩浦公司、上虞阳光节能公司、虹芯微公司适用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
得额超过100万但不超过300万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157,065.60 | 301,675.13 |
银行存款 | 1,757,313,767.37 | 1,915,754,743.19 |
其他货币资金 | 59,497,084.26 | 55,399,228.91 |
合计 | 1,816,967,917.23 | 1,971,455,647.23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140,730,434.27 | 181,111,971.06 |
其他说明无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指定理由和依据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450,887,732.14 | 279,851,979.37 | / |
其中: | |||
权益工具投资 | 450,773,771.58 | 279,443,133.56 | / |
其他 | 113,960.56 | 408,845.81 | / |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其中: | |||
合计 | 450,887,732.14 | 279,851,979.37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
商业承兑票据 | 897,459.32 | 915,999.23 |
减:坏账准备 | -44,872.97 | -45,799.96 |
合计 | 852,586.35 | 870,199.27 |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
商业承兑票据 | 455,696.17 | |
合计 | 455,696.17 |
(4).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897,459.32 | 100.00 | 44,872.97 | 5.00 | 852,586.35 | 915,999.23 | 100.00 | 45,799.96 | 5.00 | 870,199.27 |
其中: | ||||||||||
合计 | 897,459.32 | / | 44,872.97 | / | 852,586.35 | 915,999.23 | / | 45,799.96 | / | 870,199.27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票据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45,799.96 | -926.99 | 44,872.97 | |||
合计 | 45,799.96 | -926.99 | 44,872.97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票据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票据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613,159,665.59 | 740,395,523.39 | |
1年以内小计 | 613,159,665.59 | 740,395,523.39 |
1至2年 | 43,670,216.45 | 77,918,827.29 |
2至3年 | 45,803,764.11 | 27,802,090.32 |
3至4年 | 18,772,662.43 | 16,392,560.45 |
4至5年 | 13,134,208.48 | 13,140,275.11 |
5年以上 | 32,818,681.80 | 28,015,389.37 |
合计 | 767,359,198.85 | 903,664,665.93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33,307,895.10 | 4.34 | 33,244,035.22 | 99.81 | 63,859.88 | 34,946,934.63 | 3.87 | 34,883,911.31 | 99.82 | 63,023.32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734,051,303.75 | 95.66 | 112,357,117.43 | 15.31 | 621,694,186.32 | 868,717,731.30 | 96.13 | 115,116,873.17 | 13.25 | 753,600,858.13 |
其中: | ||||||||||
合计 | 767,359,198.85 | / | 145,601,152.65 | / | 621,758,046.20 | 903,664,665.93 | / | 150,000,784.48 | / | 753,663,881.45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Tungsram Operations Kft | 27,499,563.00 | 27,499,563.00 | 100.00 | 该公司于2022年12月开始破产清算。 |
江西恩吉龙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 4,710,070.26 | 4,710,070.26 | 100.00 | 江西恩吉龙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涉及诉讼,经法院裁定无可 |
供执行的财产,全额计提坏账 | ||||
SOCIETE D EQUIPEMENTS DOMESTIQUES LIGHTING | 320,615.41 | 320,615.41 | 100.00 | 公司破产清算 |
绍兴祥生弘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86,412.00 | 286,412.00 | 100.00 | 无法收回 |
上海锳科迩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1,250.00 | 1,250.00 | 100.00 | 公司已注销 |
ROYALTELLE INTERNATIONAL LIMITED | 10,656.91 | 3,197.09 | 30.00 | 逾期 |
WING SHUN ELECTRONIC | 80,571.51 | 24,171.45 | 30.00 | 逾期 |
Markham Restaurant Supply | 398,756.01 | 398,756.01 | 100.00 | 无法收回 |
合计 | 33,307,895.10 | 33,244,035.22 | 99.81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账龄组合 | 734,051,303.75 | 112,357,117.43 | 15.31 |
合计 | 734,051,303.75 | 112,357,117.43 | 15.31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 | 转销或 | 其他变 |
转回 | 核销 | 动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34,883,911.31 | 3,480,784.25 | 2,535,486.67 | 2,585,173.67 | 0 | 33,244,035.22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15,116,873.17 | -295,838.51 | 0 | 2,865,976.87 | 402,059.64 | 112,357,117.43 |
合计 | 150,000,784.48 | 3,184,945.74 | 2,535,486.67 | 5,451,150.54 | 402,059.64 | 145,601,152.65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 5,451,150.54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嘉兴市今顶电器科技有限公司 | 货款 | 1,282,271.00 | 无法收回 | 经业务部申请,财务部审核后董事长审批 | 否 |
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等21家 | 货款 | 845,160.49 | 账龄过长,款项无法收回 | 经业务部申请,财务部审核后董事长审批 | 否 |
东营九龙电器有限公司 | 货款 | 372,456.00 | 无法收回 | 经业务部申请,财务部审核后董事长审批 | 否 |
东营恒大华府置业有限公司 | 货款 | 367,840.64 | 无法收回 | 经业务部申请,财务部审核后董事长审批 | 否 |
济南恒大西区置业有限公司 | 货款 | 235,330.97 | 无法收回 | 经业务部申请,财务部审核后董事长审批 | 否 |
合计 | / | 3,103,059.10 | / | / | / |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客户A | 168,847,338.99 | 168,847,338.99 | 21.95 | 8,442,366.95 | |
客户B | 42,542,540.03 | 42,542,540.03 | 5.53 | 2,127,127.00 | |
客户C | 27,499,563.00 | 27,499,563.00 | 3.58 | 27,499,563.00 | |
客户D | 17,640,821.89 | 17,640,821.89 | 2.29 | 882,041.09 | |
客户E | 15,256,276.94 | 15,256,276.94 | 1.98 | 762,813.85 | |
合计 | 271,786,540.85 | 271,786,540.85 | 35.33 | 39,713,911.89 |
其他说明无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工程项目暂估 | 1,758,309.20 | 708,599.11 | 1,049,710.09 | 3,178,832.84 | 799,063.78 | 2,379,769.06 |
合计 | 1,758,309.20 | 708,599.11 | 1,049,710.09 | 3,178,832.84 | 799,063.78 | 2,379,769.06 |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758,309.20 | 100.00 | 708,599.11 | 40.30 | 1,049,710.09 | 3,178,832.84 | 100.00 | 799,063.78 | 25.14 | 2,379,769.06 |
其中: | ||||||||||
其中:账龄组合 | 1,758,309.20 | 100.00 | 708,599.11 | 40.30 | 1,049,710.09 | 3,178,832.84 | 100.00 | 799,063.78 | 25.14 | 2,379,769.06 |
合计 | 1,758,309.20 | / | 708,599.11 | / | 1,049,710.09 | 3,178,832.84 | / | 799,063.78 | / | 2,379,769.06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合同资产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计提 | 本期收回或转回 | 本期转销/核销 | 原因 |
工程项目暂估 | -90,464.67 | 0 | 0 | |
合计 | -90,464.67 | 0 | 0 | /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合同资产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无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无
7、 应收款项融资
(1). 应收款项融资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12,848,112.32 | 3,022,276.73 |
合计 | 12,848,112.32 | 3,022,276.73 |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16,222,315.82 | 0 |
合计 | 16,222,315.82 | 0 |
(4).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2,848,112.32 | 100 | 0 | 0 | 12,848,112.32 | 3,022,276.73 | 100 | 0 | 0 | 3,022,276.73 |
其中: | ||||||||||
合计 | 12,848,112.32 | / | 0 | / | 12,848,112.32 | 3,022,276.73 | / | 0 | / | 3,022,276.73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款项融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款项融资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38,728,590.77 | 98.76 | 30,729,598.11 | 97.87 |
1至2年 | 369.95 | 149,540.36 | 0.48 | |
2至3年 | 104,288.91 | 0.33 | ||
3年以上 | 485,317.51 | 1.24 | 414,383.37 | 1.32 |
合计 | 39,214,278.23 | 100.00 | 31,397,810.75 | 100.00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无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供应商A | 12,841,305.10 | 32.75 |
供应商B | 5,362,698.53 | 13.68 |
供应商C | 1,027,813.66 | 2.62 |
供应商D | 937,821.72 | 2.39 |
供应商E | 833,741.09 | 2.13 |
合计 | 21,003,380.10 | 53.56 |
其他说明无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36,455,920.35 | 29,651,185.55 |
合计 | 36,455,920.35 | 29,651,185.55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利息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无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无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股利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29,808,500.45 | 26,702,278.13 |
1年以内小计 | 29,808,500.45 | 26,702,278.13 |
1至2年 | 8,577,188.14 | 3,816,580.74 |
2至3年 | 1,202,535.78 | 3,482,163.15 |
3至4年 | 2,438,609.75 | 2,020,215.29 |
4至5年 | 626,002.70 | 1,893,139.57 |
5年以上 | 4,886,721.02 | 3,218,483.95 |
合计 | 47,539,557.84 | 41,132,860.83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收出口退税 | 15,158,027.11 | 9,088,834.17 |
备用金 | ||
代垫款项 | 1,911,336.34 | 3,344,351.25 |
暂挂税金 | ||
预付海关税款 | ||
押金、保证金 | 17,610,982.01 | 18,858,506.86 |
待结算预付款 | 2,646,487.95 | 3,270,258.34 |
暂借款 | 1,271,533.99 | 302,188.40 |
其他 | 8,941,190.44 | 6,268,721.81 |
减:坏账准备 | 11,083,637.49 | 11,481,675.28 |
合计 | 36,455,920.35 | 29,651,185.55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 | 4,037,385.43 | 1,604,592.93 | 5,839,696.92 | 11,481,675.28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转入第二阶段 | -651,358.98 | 651,358.98 | - | |
--转入第三阶段 | -170,941.30 | -541,555.22 | 712,496.52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1,094,263.57 | -754,045.94 | 1,386,550.94 | -461,758.57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51,131.69 | - | 12,589.09 | 63,720.78 |
2023年12月31日余额 | 2,171,953.27 | 960,350.75 | 7,951,333.47 | 11,083,637.49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1,481,675.28 | -461,758.57 | 63,720.78 | 11,083,637.49 | ||
合计 | 11,481,675.28 | -461,758.57 | 63,720.78 | 11,083,637.49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无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客户A | 15,158,027.11 | 31.89 | 应收出口退税 | 1年以内 | - |
客户B | 1,000,560.00 | 2.10 | 押金保证金 | 5年以上 | 1,000,560.00 |
客户C | 1,000,000.00 | 2.10 | 押金保证金 | 1年以内 | 50,000.00 |
客户D | 778,320.00 | 1.64 | 押金保证金 | 1-2年 | 194,580.00 |
客户E | 730,190.00 | 1.54 | 押金保证金 | 其中:1年以内20,000.00元,3-4年10,000.00元,5年以上700,190.00元。 | 710,190.00 |
合计 | 18,667,097.11 | 39.27 | / | / | 1,955,330.00 |
(7). 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0、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在途物资 | 20,854,857.74 | - | 20,854,857.74 | 28,754,862.00 | 28,754,862.00 | |
原材料 | 80,939,269.71 | 12,801,058.98 | 68,138,210.73 | 100,389,767.95 | 20,856,707.21 | 79,533,060.74 |
在产品 | 58,163,310.27 | 5,078,767.33 | 53,084,542.94 | 70,931,217.24 | 8,169,803.08 | 62,761,414.16 |
库存商品 | 429,964,880.76 | 90,806,090.86 | 339,158,789.90 | 525,247,675.67 | 74,533,240.73 | 450,714,434.94 |
发出商品 | 27,181,865.72 | - | 27,181,865.72 | 26,033,966.63 | 26,033,966.63 | |
委托加工物资 | 2,778,856.14 | 17,746.01 | 2,761,110.13 | 1,581,480.19 | 44,682.31 | 1,536,797.88 |
周转材料 | 295,514.86 | - | 295,514.86 | 630,401.72 | 630,401.72 | |
合计 | 620,178,555.20 | 108,703,663.18 | 511,474,892.02 | 753,569,371.40 | 103,604,433.33 | 649,964,938.07 |
(2).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20,856,707.21 | -6,002,056.97 | - | 2,053,591.26 | - | 12,801,058.98 |
库存商品 | 74,533,240.73 | 22,799,447.71 | 1,610,510.83 | 8,137,108.41 | - | 90,806,090.86 |
在产品 | 8,169,803.08 | -1,891,263.32 | - | 1,199,772.43 | - | 5,078,767.33 |
委托加工物资 | 44,682.31 | -26,936.30 | - | - | - | 17,746.01 |
合计 | 103,604,433.33 | 14,879,191.12 | 1,610,510.83 | 11,390,472.10 | - | 108,703,663.18 |
本期转回或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标准
□适用 √不适用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的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及其计算标准和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 | ||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 | ||
保函保证金及利息 | 99,590,191.28 | 0 |
合计 | 99,590,191.28 | 0 |
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的其他说明无
13、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合同取得成本 | ||
应收退货成本 | ||
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 | 9,442,712.87 | 17,666,046.51 |
预缴其他税费 | 4,190,855.05 | 7,985,378.05 |
待摊费用 | 968,804.52 | 504,419.11 |
定期存款-本金 | 243,081,404.16 | 100,000,000.00 |
定期存款-应计利息 | 1,060,402.78 | 1,066,666.68 |
合计 | 258,744,179.38 | 127,222,510.35 |
其他说明无
14、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减值准备计提比例:
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的核销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减值准备计提比例:
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长期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无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无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本期实际核销的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长期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无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无
17、 长期股权投资
(1). 长期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小计 | |||||||||||
二、联营企业 | |||||||||||
广东阳光照明工程有限公司 | 11,522,734.86 | 263,811.73 | 11,786,546.59 | ||||||||
安徽百世贸照明有限公司 | 78,172.44 | 78,172.44 | - | ||||||||
恩耐泰轲环境艺术(上海)有限公司[注1] | -75,697.34 | -75,697.34 | |||||||||
陕西阳光庄盛照明工程有限公司 | 1,915,022.49 | 1,017.70 | 1,916,040.19 | ||||||||
北京智享天辰科技有限公司 | 692,207.80 | -577,018.45 | 115,189.35 |
小计 | 14,132,440.25 | 78,172.44 | -312,189.02 | 13,742,078.79 | |||||||
合计 | 14,132,440.25 | 78,172.44 | -312,189.02 | 13,742,078.79 |
[注1] 恩耐泰轲环境艺术(上海)有限公司是本公司之子公司安徽阳光公司联营企业,安徽阳光公司对其持有20%股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安徽阳光公司尚未实际出资。
(2). 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期存在终止确认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3).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预期持有1年以上] | 96,956,646.92 | 81,514,444.51 |
其中:权益工具投资 | 96,956,646.92 | 81,514,444.51 |
合计 | 96,956,646.92 | 81,514,444.51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 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土地使用权 | 在建工程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76,360,133.27 | 76,360,133.27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外购 | ||||
(2)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转入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76,360,133.27 | 76,360,133.27 | ||
二、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46,450,658.87 | 46,450,658.87 | ||
2.本期增加金额 | 2,318,250.98 | 2,318,250.98 | ||
(1)计提或摊销 | 2,318,250.98 | 2,318,250.98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48,768,909.85 | 48,768,909.85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2,541,558.60 | 2,541,558.60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2,541,558.60 | 2,541,558.60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25,049,664.82 | 25,049,664.82 | ||
2.期初账面价值 | 27,367,915.80 | 27,367,915.80 |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原因 |
深圳中深花园 | 403,951.74 | 房地产商未办理房屋登记,导致该房产无法办理产权证。 |
南宁商业大厦商铺 | 262,532.20 | 房产公司未提供验收资料,目前正在沟通中,预计2024年办妥。 |
(3).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5)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6)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7)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993,244,794.95 | 1,069,985,670.69 |
固定资产清理 | ||
合计 | 993,244,794.95 | 1,069,985,670.69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电子及其他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248,610,100.40 | 448,003,501.27 | 24,184,063.54 | 143,298,571.47 | 1,864,096,236.68 |
2.本期增加金额 | 961,778.55 | 3,773,144.82 | 371,984.20 | 5,911,056.22 | 11,017,963.79 |
(1)购置 | 2,174,053.14 | 370,884.95 | 2,369,540.07 | 4,914,478.16 | |
(2)在建工程转入 | 1,427,651.04 | 1,427,651.04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4)其他 | 961,778.55 | 171,440.64 | 1,099.25 | 3,541,516.15 | 4,675,834.59 |
3.本期减少金额 | 190,703.13 | 2,261,251.18 | 750,440.42 | 1,203,491.60 | 4,405,886.33 |
(1)处置或报废 | 190,703.13 | 2,261,251.18 | 750,440.42 | 1,203,491.60 | 4,405,886.33 |
4.期末余额 | 1,249,381,175.82 | 449,515,394.91 | 23,805,607.32 | 148,006,136.09 | 1,870,708,314.14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369,508,347.22 | 239,136,809.50 | 21,649,736.86 | 111,475,890.49 | 741,770,784.07 |
2.本期增加金额 | 41,880,372.10 | 33,152,086.15 | 937,863.70 | 10,310,286.81 | 86,280,608.76 |
(1)计提 | 41,082,243.12 | 33,010,951.40 | 936,832.74 | 8,979,361.32 | 84,009,388.58 |
(2)其他增加 | 798,128.98 | 141,134.75 | 1,030.96 | 1,330,925.49 | 2,271,220.18 |
3.本期减少金额 | 157,791.52 | 886,961.60 | 698,189.93 | 1,041,219.80 | 2,784,162.85 |
(1)处置或报废 | 157,791.52 | 886,961.60 | 698,189.93 | 1,041,219.80 | 2,784,162.85 |
4.期末余额 | 411,230,927.80 | 271,401,934.05 | 21,889,410.63 | 120,744,957.50 | 825,267,229.98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47,787,922.09 | 115,265.49 | 4,436,594.34 | 52,339,781.92 | |
2.本期增加金额 | 2,781.92 | 2,781.92 |
(1)计提 | 2,781.92 | 2,781.92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45,806.63 | 468.00 | 146,274.63 | ||
(1)处置或报废 | 145,806.63 | 468.00 | 146,274.63 | ||
4.期末余额 | 47,642,115.46 | 118,047.41 | 4,436,126.34 | 52,196,289.21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838,150,248.02 | 130,471,345.40 | 1,798,149.28 | 22,825,052.25 | 993,244,794.95 |
2.期初账面价值 | 879,101,753.18 | 161,078,769.68 | 2,419,061.19 | 27,386,086.64 | 1,069,985,670.69 |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原值 | 累计折旧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备注 |
房屋建筑物 | 780,118.54 | 592,742.84 | 187,375.70 | ||
机器设备 | 135,938,810.27 | 73,061,586.87 | 23,626,589.74 | 39,250,633.66 | |
运输工具 | 506,333.01 | 442,294.44 | 2,850.20 | 61,188.37 | |
电子设备 | 10,904,098.33 | 9,080,375.12 | 759,608.58 | 1,064,114.63 | |
小计 | 148,129,360.15 | 83,176,999.27 | 24,389,048.52 | 40,563,312.36 |
(3).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房屋建筑物 | 65,871,334.51 | 正在办理中 |
(5). 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无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无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22、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2,260,628.84 | 1,532,984.54 |
工程物资 | ||
合计 | 2,260,628.84 | 1,532,984.54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设备安装工程 | 2,260,628.84 | 2,260,628.84 | 1,532,984.54 | 1,532,984.54 | ||
合计 | 2,260,628.84 | 2,260,628.84 | 1,532,984.54 | 1,532,984.54 |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 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设备安装工程 | 1,532,984.54 | 3,324,246.40 | 1,427,651.04 | 1,168,951.06 | 2,260,628.84 | |||||||
合计 | 1,532,984.54 | 3,324,246.40 | 1,427,651.04 | 1,168,951.06 | 2,260,628.84 | / | / | / | / |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工程物资
(1). 工程物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 油气资产
(1) 油气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油气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25、 使用权资产
(1) 使用权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交通工具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76,758,459.08 | 3,280,037.80 | 80,038,496.88 |
2.本期增加金额 | 15,263,041.05 | 17,624,845.94 | 32,887,886.99 |
(1)新增租赁 | 14,069,653.85 | 16,006,750.35 | 30,076,404.20 |
(2)其他增加 | 1,193,387.20 | 1,618,095.59 | 2,811,482.79 |
3.本期减少金额 | 14,215,530.75 | 17,980,489.80 | 32,196,020.55 |
(1)处置 | 14,215,530.75 | 17,980,489.80 | 32,196,020.55 |
4.期末余额 | 77,805,969.38 | 2,924,393.94 | 80,730,363.32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26,950,655.15 | 581,618.80 | 27,532,273.95 |
2.本期增加金额 | 14,112,010.70 | 3,379,259.08 | 17,491,269.78 |
(1)计提 | 14,043,245.35 | 2,552,418.55 | 16,595,663.90 |
(2)其他增加 | 68,765.35 | 826,840.53 | 895,605.88 |
3.本期减少金额 | 11,683,696.96 | 2,883,890.76 | 14,567,587.72 |
(1)处置 | 11,683,696.96 | 2,883,890.76 | 14,567,587.72 |
4.期末余额 | 29,378,968.89 | 1,076,987.12 | 30,455,956.01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0 | 0 | 0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0 | 0 | 0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48,427,000.49 | 1,847,406.82 | 50,274,407.31 |
2.期初账面价值 | 49,807,803.93 | 2,698,419.00 | 52,506,222.93 |
(2) 使用权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8)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9)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10)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无
(11)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无其他说明:
无
26、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软件 | 排污权 | 客户关系 | 商标及专利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48,399,010.47 | 54,032,994.75 | 1,295,540.00 | 107,797,959.36 | 72,687,330.15 | 384,212,834.73 |
2.本期增加金额 | 4,446,781.77 | 6,151,834.09 | 789,831.07 | 11,388,446.93 | ||
(1)购置 | 4,213,551.89 | 4,213,551.89 |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4)其他增加 | 233,229.88 | 6,151,834.09 | 789,831.07 | 7,174,895.04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295,540.00 | 1,295,540.00 | ||||
(1)处置 | 1,295,540.00 | 1,295,540.00 | ||||
4.期末余额 | 148,399,010.47 | 58,479,776.52 | 0 | 113,949,793.45 | 73,477,161.22 | 394,305,741.66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37,897,260.23 | 24,147,544.53 | 1,295,540.00 | 52,311,365.71 | 34,473,971.88 | 150,125,682.35 |
2.本期增加金额 | 2,737,062.44 | 7,503,971.20 | 10,937,698.31 | 8,668,602.34 | 29,847,334.29 | |
(1)计提 | 2,737,062.44 | 7,343,062.39 | 7,947,479.30 | 8,331,572.87 | 26,359,177.00 | |
(2)其他增加 | 160,908.81 | 2,990,219.01 | 337,029.47 | 3,488,157.29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295,540.00 | 1,295,540.00 | ||||
(1)处置 | 1,295,540.00 | 1,295,540.00 | ||||
4.期末余额 | 40,634,322.67 | 31,651,515.73 | 63,249,064.02 | 43,142,574.22 | 178,677,476.64 | |
三、减值准备 |
1.期初余额 | 0 | 0 | 0 | 35,341,483.66 | 9,721,007.08 | 45,062,490.74 |
2.本期增加金额 | 2,062,137.28 | 165,731.24 | 2,227,868.52 | |||
(1)计提 | ||||||
(2)其他增加 | 2,062,137.28 | 165,731.24 | 2,227,868.52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37,403,620.94 | 9,886,738.32 | 47,290,359.26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07,764,687.80 | 26,828,260.79 | 0 | 13,297,108.49 | 20,447,848.68 | 168,337,905.76 |
2.期初账面价值 | 110,501,750.24 | 29,885,450.22 | 0 | 20,145,109.99 | 28,492,351.19 | 189,024,661.64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是0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7、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外币折算 | 处置 | 其他 | |||
诺乐适投资(丹麦) | 109,735,683.04 | 6,449,996.40 | 116,185,679.44 | |||
利安分销公司 | 23,563,203.58 | 23,563,203.58 | ||||
合计 | 133,298,886.62 | 6,449,996.40 | 139,748,883.02 |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企业合并形成的 | 外币折算 | 处置 | 其他 | |||
诺乐适投资(丹麦) | 185,780,692.26 | 10,919,737.00 | 196,700,429.26 | |||
利安分销公司 | 23,563,203.58 | 23,563,203.58 | ||||
多乐照明(加拿大) | 7,293,437.63 | 7,293,437.63 | ||||
家利宝照明公司 | 1,874,228.88 | 1,874,228.88 | ||||
合计 | 218,511,562.35 | 10,919,737.00 | 229,431,299.35 |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名称 | 所属资产组或组合的构成及依据 | 所属经营分部及依据 | 是否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
诺乐适投资(丹麦) | 诺乐适投资(丹麦)公司销售的产品存在活跃市场,可以带来独立的现金流,可将其认定为一个单独的资产组。 | 诺乐适投资(丹麦)是阳光照明的控股子公司,所属阳光照明。 | 是 |
多乐照明(加拿大) | 多乐照明(加拿大)公司销售的产品存在活跃市场,可以带来独立的现金流,可将其认定为一个单独的资产组。 | 多乐照明(加拿大)是阳光照明的控股子公司,所属阳光照明。 | 是 |
家利宝照明公司 | 家利宝照明公司生产的产品存在活跃市场,可以带来独立的现金流,可将其认定为一个单独的资产组。 | 家利宝照明公司是阳光照明的控股子公司,所属阳光照明。 | 是 |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可收回金额的具体确定方法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5). 业绩承诺及对应商誉减值情况
形成商誉时存在业绩承诺且报告期或报告期上一期间处于业绩承诺期内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8、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经营租赁租的固定资产改良支出 | 1,095,731.16 | 62,735.12 | 264,761.12 | 893,705.16 | |
装修费 | 1,708,964.97 | 252,819.42 | 1,590,749.49 | 371,034.90 | |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 697,249.83 | 697,249.83 | 0 | ||
其他 | 1,558,672.60 | 546,476.96 | 1,012,195.64 | ||
合计 | 5,060,618.56 | 315,554.54 | 3,099,237.40 | 2,276,935.70 |
其他说明:
无
29、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103,577,225.36 | 18,453,392.63 | 108,439,009.93 | 19,161,071.54 |
坏账准备 | 137,021,787.38 | 21,534,761.55 | 138,489,191.05 | 22,059,845.32 |
存货跌价准备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减少) | 19,226,228.42 | 2,883,934.26 | 23,027,283.44 | 3,454,092.53 |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 ||||
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93,051,826.79 | 13,957,774.02 | 98,285,789.07 | 14,742,868.36 |
预提费用 | 60,019,860.76 | 9,019,804.93 | 75,561,683.69 | 11,334,252.55 |
未抵扣亏损 | 55,661,258.71 | 18,150,385.15 | 77,613,435.43 | 19,978,844.89 |
政府补助 | 6,978,648.60 | 1,086,838.42 | 10,435,650.05 | 1,620,987.58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42,461,113.84 | 6,369,167.08 | 44,421,843.07 | 6,663,276.46 |
租赁负债 | 5,278,593.23 | 1,319,648.31 | ||
合计 | 523,276,543.09 | 92,775,706.35 | 576,273,885.73 | 99,015,239.23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
使用权资产 | 5,877,497.45 | 1,469,374.36 |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 | 38,221,975.01 | 7,774,960.01 | 42,157,052.32 | 8,307,183.24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 | 6,769,412.47 | 1,015,411.86 | 21,568,626.56 | 4,510,268.28 |
合计 | 50,868,884.93 | 10,259,746.23 | 63,725,678.88 | 12,817,451.52 |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末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末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初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初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587,856.70 | 90,187,849.65 | 4,510,268.28 | 94,504,970.95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2,587,856.70 | 7,671,889.53 | 4,510,268.28 | 8,307,183.24 |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0、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合同取得成本 | ||||||
合同履约成本 | ||||||
应收退货成本 | ||||||
合同资产 | ||||||
预付设备款 | 1,808,880.50 | 1,808,880.50 | 1,844,500.68 | 1,844,500.68 |
保函保证金本金及未到期应收利息 | 97,060,190.84 | 97,060,190.84 | ||||
合计 | 1,808,880.50 | 1,808,880.50 | 98,904,691.52 | 98,904,691.52 |
其他说明:
无
31、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 | 期初 |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
货币资金 | 53,412,141.72 | 53,412,141.72 | 冻结 | 承兑汇票保证金、保函保证金、远期结售汇保证金 | 51,869,784.05 | 51,869,784.05 | 其他 | 承兑汇票保证金、保函保证金、远期结售汇保证金 |
应收票据 | ||||||||
存货 | ||||||||
固定资产 | ||||||||
无形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99,590,191.28 | 99,590,191.28 | 质押 | 保函保证金 | 97,060,190.84 | 97,060,190.84 | 其他 | 保函保证金 |
合计 | 153,002,333.00 | 153,002,333.00 | / | / | 148,929,974.89 | 148,929,974.89 | / | / |
其他说明:
无
32、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
抵押借款 | ||
保证借款 | 118,874,552.70 | |
信用借款 | 105,510,253.40 |
应计利息 | 923,861.87 | 297,509.83 |
合计 | 119,798,414.57 | 105,807,763.23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无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指定的理由和依据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
其中: | |||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5,474,059.80 | 1,003,412.83 | |
其中: | |||
远期外汇合约 | 5,474,059.80 | 1,003,412.83 | |
合计 | 5,474,059.80 | 1,003,412.83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4、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应付票据
(1). 应付票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商业承兑汇票 | ||
银行承兑汇票 | 355,255,332.37 | 383,249,366.03 |
合计 | 355,255,332.37 | 383,249,366.03 |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 元。到期未付的原因是0
36、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材料款 | 550,146,272.66 | 664,786,711.00 |
设备及工程款 | 7,304,648.41 | 13,022,258.74 |
合计 | 557,450,921.07 | 677,808,969.74 |
(2).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常州市百事得工程照明有限公司 | 6,026,244.50 | 未到结算期 |
深圳与德万物互联技术有限公司 | 932,128.80 | 产品质量存在纠纷 |
河南禾光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856,098.36 | 未到结算期 |
浙江上百贸易有限公司 | 773,792.80 | 未结算 |
绍兴市上虞区弈阳水电安装服务部(任国尧) | 631,094.04 | 未到结算期 |
合计 | 9,219,358.50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7、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以内 | 726,432.00 | 0 |
合计 | 726,432.00 | 0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3).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8、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货款 | 31,938,339.60 | 42,806,851.10 |
合计 | 31,938,339.60 | 42,806,851.10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9、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72,244,874.70 | 500,655,244.08 | 497,448,292.67 | 75,451,826.11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1,859,675.74 | 31,377,470.08 | 29,833,920.23 | 3,403,225.59 |
三、辞退福利 | 4,811,339.46 | 1,349,799.77 | 6,161,139.23 | -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1,201,611.00 | 1,201,611.00 | - | |
合计 | 78,915,889.90 | 534,584,124.93 | 534,644,963.13 | 78,855,051.70 |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62,455,488.36 | 472,601,438.18 | 468,575,963.14 | 66,480,963.40 |
二、职工福利费 | 3,350,065.46 | 3,451,801.80 | 3,245,025.06 | 3,556,842.20 |
三、社会保险费 | 850,908.05 | 16,427,180.08 | 16,222,009.62 | 1,056,078.51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720,060.14 | 14,605,441.41 | 14,452,132.55 | 873,369.00 |
工伤保险费 | 130,847.91 | 1,476,498.42 | 1,424,892.67 | 182,453.66 |
生育保险费 | 345,240.25 | 344,984.40 | 255.85 | |
四、住房公积金 | 2,299.00 | 4,237,497.17 | 4,237,497.17 | 2,299.00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5,586,113.83 | 3,850,647.41 | 5,081,118.24 | 4,355,643.00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八、其他 | 86,679.44 | 86,679.44 | ||
合计 | 72,244,874.70 | 500,655,244.08 | 497,448,292.67 | 75,451,826.11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1,789,960.46 | 30,289,840.91 | 28,794,278.55 | 3,285,522.82 |
2、失业保险费 | 69,715.28 | 1,087,629.17 | 1,039,641.68 | 117,702.77 |
3、企业年金缴费 | ||||
合计 | 1,859,675.74 | 31,377,470.08 | 29,833,920.23 | 3,403,225.59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0、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14,845,367.83 | 21,624,047.42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
企业所得税 | 10,123,102.70 | 17,080,587.47 |
个人所得税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476,728.97 | 1,333,753.97 |
房产税 | 6,518,973.86 | 6,873,292.70 |
印花税 | 386,497.65 | 315,134.31 |
土地使用税 | 4,376,402.82 | 1,009,361.34 |
教育费附加 | 227,586.64 | 484,718.68 |
地方教育附加 | 151,724.40 | 304,980.90 |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 1,148,294.70 | 1,390,648.78 |
其他 | 143,433.46 | 57,730.82 |
合计 | 38,398,113.03 | 50,474,256.39 |
其他说明:
无
41、 其他应付款
(1).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其他应付款 | 220,297,882.46 | 244,306,193.43 |
合计 | 220,297,882.46 | 244,306,193.43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利息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逾期的重要应付利息: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应付股利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应付款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押金保证金 | 65,855,928.35 | 66,434,927.27 |
应付暂收款 | 6,180,322.09 | 17,842,806.51 |
预提费用 | 138,946,512.51 | 147,829,837.93 |
暂借款 | 7,073,201.77 | |
其他 | 9,315,119.51 | 5,125,419.95 |
合计 | 220,297,882.46 | 244,306,193.43 |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1,749,712.07 | 未到结算期 |
上海腾振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 1,700,000.00 | 未到结算期 |
财税通软件有限公司 | 391,142.00 | 房租押金,尚在租期 |
苏州维旺科技有限公司 | 300,000.00 | 押金保证金,尚未结算 |
厦门欣友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300,000.00 | 押金保证金,尚未结算 |
合计 | 4,440,854.07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2、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3、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53,206,784.00 | 56,930,338.99 |
1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13,254,331.14 | 16,330,129.93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12,041,985.36 | 14,086,165.73 |
合计 | 78,503,100.50 | 87,346,634.65 |
其他说明:
无
44、 其他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短期应付债券 | ||
应付退货款 | ||
待转销项税 | 1,903,794.03 | 2,363,666.68 |
应付账款[注1] | 455,696.17 | 450,000.00 |
合计 | 2,359,490.20 | 2,813,666.68 |
[注1]应付账款系未终止确认的应收票据。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
抵押借款 | ||
保证借款 | 39,227,376.45 | 7,964,348.59 |
信用借款 | ||
质押+保证借款 | 28,635,309.18 | 57,527,475.00 |
合计 | 67,862,685.63 | 65,491,823.59 |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无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6、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债券的具体情况:(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转股权会计处理及判断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7、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租赁付款项 | 50,016,105.06 | 61,700,527.49 |
减:未确认的融资费用 | 6,308,731.20 | -6,929,855.68 |
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3,254,331.14 | -16,330,129.93 |
合计 | 30,453,042.72 | 38,440,541.88 |
其他说明:
无
48、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长期应付款 | ||
专项应付款 | 22,470,000.00 | 22,470,000.00 |
合计 | 22,470,000.00 | 22,470,000.0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专项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T5大功率节能荧光灯及配套灯具产业化拨款 | 14,470,000.00 | 14,470,000.00 | [注1] | ||
2015年工业转型升级资金 | 8,000,000.00 | 8,000,000.00 | [注2] | ||
合计 | 22,470,000.00 | 22,470,000.00 | / |
其他说明:
[注1] T5大功率节能荧光灯及配套灯具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拨款系经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高技[1998]2171号文批准拨入,原拨入金额为15,000,000.00元,2003年度上缴530,000.00元。[注2] 2015年工业转型升级资金系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信部规[2015]463号文批准拨入,拨入金额为8,000,000.00元。
4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1).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离职后福利-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 | ||
二、辞退福利 | ||
三、其他长期福利 | ||
四、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93,051,826.79 | 96,964,222.66 |
合计 | 93,051,826.79 | 96,964,222.66 |
(2). 设定受益计划变动情况
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
□适用 √不适用
计划资产:
□适用 √不适用
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净资产)
□适用 √不适用
设定受益计划的内容及与之相关风险、对公司未来现金流量、时间和不确定性的影响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设定受益计划重大精算假设及敏感性分析结果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0、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1、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44,103,310.87 | 5,253,581.81 | 38,849,729.06 |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 |
合计 | 44,103,310.87 | 5,253,581.81 | 38,849,729.06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3、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发行 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 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1,414,659,630 | -39,478,064 | -39,478,064 | 1,375,181,566 |
其他说明:
2023年5月,公司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39,478,064股库存股份予以注销,公司总股本将从1,414,659,630股减至1,375,181,566股。
54、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无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无
55、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155,680,050.14 | 124,700,240.71 | 30,979,809.43 | |
其他资本公积 | 17,313,533.96 | 17,313,533.96 | ||
合计 | 172,993,584.10 | 124,700,240.71 | 48,293,343.39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1)公司本期无新回购股票,公司于2023年5月29日注销已回购股票39,478,064股,注销已回购股票价值156,466,137.65元。注销后,库存股余额为0。本期注销库存股导致股本减少39,478,064.00元,资本公积减少116,988,073.65元。
(2)本期公司收购浙江智易原少数股东股权减少资本公积7,712,167.06元。
56、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4).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库存股 | 156,466,137.65 | 156,466,137.65 | 0 | |
合计 | 156,466,137.65 | 156,466,137.65 | 0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
5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 余额 | 本期发生金额 | 期末 余额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414,462.24 | -1,414,462.24 | ||||||
其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1,414,462.24 | -1,414,462.24 | ||||||
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7,187,178.33 | -2,555,447.08 | -2,992,585.13 | 437,138.05 | 4,194,593.20 | |||
其中: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7,187,178.33 | -2,555,447.08 | -2,992,585.13 | 437,138.05 | 4,194,593.20 |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5,772,716.09 | -2,555,447.08 | -2,992,585.13 | 437,138.05 | 2,780,130.96 |
其他说明,包括对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转为被套期项目初始确认金额调整:
无
58、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59、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515,808,131.83 | 33,164,174.89 | 548,972,306.72 | |
任意盈余公积 | ||||
储备基金 | ||||
企业发展基金 | ||||
其他 | ||||
合计 | 515,808,131.83 | 33,164,174.89 | 548,972,306.72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本期增加系根据公司董事会决议按2023年度母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60、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1,630,905,127.59 | 1,763,947,178.78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1,630,905,127.59 | 1,763,947,178.78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215,348,638.16 | 183,873,659.28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33,164,174.89 | 41,879,397.27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178,773,603.58 | 275,036,313.20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1,634,315,987.28 | 1,630,905,127.59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6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3,027,173,032.59 | 1,983,258,551.85 | 3,661,416,742.57 | 2,606,751,161.66 |
其他业务 | 48,212,507.08 | 32,611,962.40 | 69,748,287.94 | 66,989,890.21 |
合计 | 3,075,385,539.67 | 2,015,870,514.25 | 3,731,165,030.51 | 2,673,741,051.87 |
(2).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5).√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分部 | 合计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业务类型 | ||||
照明电器行业 | 3,027,173,032.59 | 1,983,258,551.85 | 3,027,173,032.59 | 1,983,258,551.85 |
其他业务 | 48,212,507.08 | 32,611,962.40 | 48,212,507.08 | 32,611,962.40 |
按产品分类 | ||||
LED光源及灯具产品 | 2,988,434,184.05 | 1,949,290,191.73 | 2,988,434,184.05 | 1,949,290,191.73 |
节能灯光源及灯具产品 | 38,738,848.54 | 33,968,360.12 | 38,738,848.54 | 33,968,360.12 |
其他产品 | 48,212,507.08 | 32,611,962.40 | 48,212,507.08 | 32,611,962.40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北美洲 | 782,043,440.42 | 433,878,844.19 | 782,043,440.42 | 433,878,844.19 |
非洲 | 40,874,377.23 | 29,612,037.14 | 40,874,377.23 | 29,612,037.14 |
拉丁美洲 | 2,277,793.29 | 1,513,284.18 | 2,277,793.29 | 1,513,284.18 |
欧洲 | 780,176,842.56 | 469,909,684.77 | 780,176,842.56 | 469,909,684.77 |
亚洲(不含中国) | 699,346,740.9 | 537,303,275.80 | 699,346,740.95 | 537,303,275.80 |
大洋洲 | 104,032,688.59 | 47,827,525.38 | 104,032,688.59 | 47,827,525.38 |
中国 | 666,633,656.63 | 495,825,862.79 | 666,633,656.63 | 495,825,862.79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2、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7,795,769.59 | 9,663,677.87 |
教育费附加 | 3,591,725.55 | 4,295,494.56 |
资源税 | ||
房产税 | 10,226,163.39 | 8,775,600.42 |
土地使用税 | 6,461,246.17 | 2,494,991.87 |
车船使用税 | ||
印花税 | 1,520,624.81 | 1,281,202.33 |
地方教育附加 | 2,413,795.31 | 2,863,823.64 |
其他 | 1,106,706.85 | 292,489.26 |
合计 | 33,116,031.67 | 29,667,279.95 |
其他说明:
无
63、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125,940,840.00 | 127,021,849.04 |
广告及业务宣传费 | 23,658,733.79 | 46,327,808.72 |
交通差旅费 | 11,274,596.31 | 13,570,265.55 |
业务招待费 | 2,615,977.77 | 3,153,066.37 |
市场开拓费 | 170,907,907.43 | 160,012,878.72 |
办公费 | 9,832,865.30 | 7,441,527.17 |
租赁费 | 11,872,499.35 | 11,231,147.54 |
保险费 | 4,887,648.35 | 6,218,167.44 |
质量成本 | 3,530,518.04 | 3,753,846.47 |
咨询服务费 | 14,507,533.67 | 17,697,007.05 |
其他 | 68,825,047.43 | 62,846,018.40 |
合计 | 447,854,167.44 | 459,273,582.47 |
其他说明:
无
64、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167,438,507.42 | 189,546,219.42 |
折旧与摊销 | 55,684,131.48 | 60,831,355.85 |
咨询审计等中介机构费 | 11,195,661.33 | 15,673,324.29 |
业务招待费 | 1,409,281.96 | 1,216,241.13 |
租赁费 | 9,216,926.85 | 13,282,804.59 |
交通差旅费 | 2,368,047.06 | 2,827,139.86 |
办公及会议费 | 4,490,820.52 | 3,726,538.47 |
其他 | 28,087,242.46 | 26,883,461.40 |
合计 | 279,890,619.08 | 313,987,085.01 |
其他说明:
无
65、 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60,886,905.57 | 82,680,565.67 |
直接材料 | 22,238,468.26 | 27,857,885.67 |
折旧与摊销 | 5,663,800.31 | 8,944,339.97 |
检验测试费 | 9,165,619.26 | 11,543,478.91 |
其他 | 3,264,990.98 | 5,643,380.27 |
合计 | 101,219,784.38 | 136,669,650.49 |
其他说明:
无
66、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费用 | 18,893,943.94 | 13,403,896.36 |
减:利息收入 | 28,184,221.43 | 20,063,146.18 |
汇兑损失 | 1,188,286.36 | 34,383,840.09 |
减:汇兑收益 | 35,530,596.76 | 117,556,302.01 |
手续费支出 | 3,755,198.77 | 4,581,064.17 |
其他 | 1,861,555.03 | 1,314,789.03 |
合计 | -38,015,834.09 | -83,935,858.54 |
其他说明:
无
67、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按性质分类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政府补助 | 30,597,405.32 | 45,343,822.21 |
个税手续费返还 | 39,280.65 | 650,214.35 |
税收减免 | - | 166,707.76 |
合计 | 30,636,685.97 | 46,160,744.32 |
其他说明:
无
68、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312,189.02 | 63,159.30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1,921,827.56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16,471,758.05 | 22,113,792.34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
远期结售汇收益 | -1,344,446.00 | -7,673,323.00 |
合计 | 16,736,950.59 | 14,503,628.64 |
其他说明:
无
69、 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0,878,784.45 | -11,926,721.71 |
其中:衍生金融工具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624,312.18 | -4,079,359.63 |
按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 ||
合计 | -10,254,472.27 | -16,006,081.34 |
其他说明:
无
71、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926.99 | 63,514.27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649,459.07 | -41,403,020.84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461,758.57 | 319,713.62 |
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 ||
财务担保相关减值损失 | ||
预付账款坏账损失 | 2,300.00 | |
合计 | -184,473.51 | -41,019,792.95 |
其他说明:
无
72、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90,464.67 | -145,618.98 |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14,148,626.65 | 4,387,557.17 |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四、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 ||
五、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0 | -904,770.92 |
六、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 ||
七、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 ||
八、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 ||
九、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 ||
十、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 ||
十一、商誉减值损失 | ||
十二、其他 | ||
合计 | -14,058,161.98 | 3,337,167.27 |
其他说明:
无
73、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处置未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时确认的收益 | 125,874.19 | 1,158,754.56 |
合计 | 125,874.19 | 1,158,754.56 |
其他说明:
无
74、 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收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 |||
接受捐赠 | |||
政府补助 | - | 50,000.00 | - |
罚没及违约金收入 | 1,183,767.79 | 340,536.14 | 1,183,767.79 |
无法支付的应付款 | 710,285.00 | 3,673,082.42 | 710,285.00 |
其他 | 2,480,075.19 | 904,515.91 | 2,480,075.19 |
合计 | 4,374,127.98 | 4,968,134.47 | 4,374,127.98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5、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 ||||
对外捐赠 | 1,113,503.00 | 1,152,036.91 | 1,113,503.00 | |
资产报废、毁损损失 | 125,185.44 | 487,368.82 | 125,185.44 | |
赔偿金、违约金 | 465,055.27 | 256,220.15 | 465,055.27 |
其他 | 496,434.97 | 219,296.12 | 496,434.97 |
合计 | 2,200,178.68 | 2,114,922.00 | 2,200,178.68 |
其他说明:
无
76、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37,842,381.64 | 43,121,735.04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3,681,827.59 | -7,693,732.22 |
合计 | 41,524,209.23 | 35,428,002.82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260,626,609.23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39,093,991.38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5,298,413.58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7,991,653.28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799,176.76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773,334.09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19,119,548.28 |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 -14,570,170.24 |
其他 | -629,843.28 |
减免所得税额 | -368,588.06 |
所得税费用 | 41,524,209.23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详见附注
78、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政府补助 | 25,343,823.51 | 32,847,918.24 |
利息收入 | 28,184,221.43 | 16,466,478.95 |
其他零星收入及经营性往来 | 3,990,137.28 | 9,096,335.05 |
押金保证金 | 205,362,272.23 | 128,759,297.83 |
租金收入 | 0 | 5,802,000.63 |
合计 | 262,880,454.45 | 192,972,030.70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付现费用 | 421,190,313.60 | 438,298,089.33 |
往来款 | 32,496,184.94 | |
押金保证金 | 205,144,873.60 | 159,296,382.94 |
其他 | 3,307,362.30 | 5,667,235.67 |
合计 | 629,642,549.50 | 635,757,892.88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2). 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赎回理财产品本金 | 2,653,000,000.00 | 2,790,000,000.00 |
定期存款到期收回。 | 480,000,000.00 | |
合计 | 3,133,000,000.00 | 2,790,000,000.00 |
收到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无
支付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购买理财产品 | 2,653,000,000.00 | 2,790,000,000.00 |
购买定期存款· | 610,000,000.00 | 100,000,000.00 |
购买私募基金 | 170,000,000.00 | |
支付对境内公司投资款 | 26,330,000.00 | |
合计 | 3,459,330,000.00 | 2,890,000,000.00 |
支付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无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远期结售汇合约结算亏损 | 2,764,009.03 | 0 |
合计 | 2,764,009.03 | 0 |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3). 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使用权资产费用 | 25,186,761.95 | 18,865,451.43 |
库存股 | 628,485.00 | |
合计 | 25,186,761.95 | 19,493,936.43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筹资活动产生的各项负债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
短期借款 | 105,807,763.23 | 29,999,337.91 | 626,352.04 | 16,635,038.61 | - | 119,798,414.57 |
长期借款(含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122,422,162.58 | - | - | 1,352,692.95 | - | 121,069,469.63 |
租赁负债(含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54,770,671.81 | - | 31,126,509.76 | 23,970,501.39 | 18,219,306.32 | 43,707,373.86 |
合计 | 283,000,597.62 | 29,999,337.91 | 31,752,861.80 | 41,958,232.95 | 18,219,306.32 | 284,575,258.06 |
(4). 以净额列报现金流量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不涉及当期现金收支、但影响企业财务状况或在未来可能影响企业现金流量的重大活动及财务影响
□适用 √不适用
79、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219,102,400.00 | 177,321,869.41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14,058,161.98 | -3,337,167.27 |
信用减值损失 | 184,473.51 | 41,019,792.95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84,009,388.58 | 87,793,455.34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16,595,663.90 | 16,347,931.10 |
无形资产摊销 | 26,359,177.00 | 23,491,988.78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3,099,237.40 | 8,596,038.04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25,874.19 | -1,158,754.56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25,185.44 | 475,569.39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0,254,472.27 | 16,006,081.34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15,877,622.72 | -5,146,537.50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6,736,950.59 | -14,503,628.64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4,317,121.30 | -4,725,603.78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635,293.71 | -2,968,128.44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23,610,854.93 | 238,633,297.53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20,359,940.50 | 250,523,578.50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228,023,406.42 | -481,889,232.03 |
其他 | -1,815,660.52 | -10,012,611.7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90,616,514.10 | 336,467,938.43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租赁形成的使用权资产 | 11,388,446.93 | 14,007,809.98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1,763,555,775.51 | 1,919,585,863.18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1,919,585,863.18 | 1,989,925,022.23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56,030,087.67 | -70,339,159.05 |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1,763,555,775.51 | 1,919,585,863.18 |
其中:库存现金 | 157,065.60 | 301,675.13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1,757,313,767.37 | 1,915,754,743.19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6,084,942.54 | 3,529,444.86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存放同业款项 | ||
拆放同业款项 |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763,555,775.51 | 1,919,585,863.18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5). 使用范围受限但仍作为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列示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理由 |
其他货币资金 | 34,708,368.78 | 37,487,625.04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
其他货币资金 | 18,503,772.94 | 14,182,159.01 | 保函保证金 |
其他货币资金 | 200,000.0 | 200,000.00 | 远期结售汇保证金 |
合计 | 53,412,141.72 | 51,869,784.05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无
80、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1、 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6).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 余额 |
货币资金 | - | - | 187,745,431.01 |
其中:美元 | 9,666,059.26 | 7.0827 | 68,461,797.92 |
欧元 | 8,589,135.09 | 7.8592 | 67,503,730.50 |
澳元 | 3,458,060.79 | 4.8484 | 16,766,061.93 |
港币 | 19,151,553.12 | 0.9062 | 17,355,137.44 |
日元 | 29.00 | 0.0502 | 1.46 |
加币 | 526,211.90 | 5.3673 | 2,824,337.13 |
泰铢 | 53,570,245.74 | 0.2074 | 11,110,468.97 |
雷亚尔 | 218,156.70 | 1.4655 | 319,708.64 |
新币 | 633,078.00 | 5.3772 | 3,404,187.02 |
应收账款 | - | - | 489,549,286.42 |
其中:美元 | 46,179,114.22 | 7.0827 | 327,072,812.29 |
欧元 | 12,683,641.99 | 7.8592 | 99,683,279.13 |
澳元 | 4,250,885.22 | 4.8484 | 20,609,991.90 |
港币 | 26,434,008.85 | 0.9062 | 23,954,498.82 |
加币 | 2,544,841.00 | 5.3673 | 13,658,925.10 |
泰铢 | 17,636,791.65 | 0.2074 | 3,657,870.59 |
新币 | 169,588.00 | 5.3772 | 911,908.59 |
其他应收款 | - | - | 13,346,547.37 |
其中:美元 | 515,143.00 | 7.0827 | 3,648,603.33 |
欧元 | 451,558.89 | 7.8592 | 3,548,891.63 |
澳币 | 617,114.96 | 4.8484 | 2,992,020.17 |
港币 | 2,318,909.93 | 0.9062 | 2,101,396.18 |
泰铢 | 3,685,872.36 | 0.2074 | 764,449.93 |
新币 | 54,152.00 | 5.3772 | 291,186.13 |
短期借款 | 118,874,552.70 | ||
其中:欧元 | 11,308,430.22 | 7.8592 | 88,875,214.79 |
港币 | 33,104,544.15 | 0.9062 | 29,999,337.91 |
应付账款 | - | - | 106,646,914.02 |
其中:美元 | 3,785,721.24 | 7.0827 | 26,813,127.82 |
欧元 | 6,479,891.71 | 7.8592 | 50,926,764.93 |
澳元 | 578,804.32 | 4.8484 | 2,806,274.87 |
港币 | 5,761,044.55 | 0.9062 | 5,220,658.57 |
加币 | 3,801,118.00 | 5.3673 | 20,401,740.64 |
泰铢 | 1,620,456.19 | 0.2074 | 336,082.61 |
新币 | 26,457.00 | 5.3772 | 142,264.58 |
其他应付款 | - | - | 124,337,658.82 |
其中:美元 | 1,004,575.00 | 7.0827 | 7,115,103.35 |
欧元 | 11,936,231.93 | 7.8592 | 93,809,233.98 |
澳元 | 1,590,518.93 | 4.8484 | 7,711,471.98 |
港币 | 12,699,151.90 | 0.9062 | 11,507,971.45 |
加币 | 711,776.00 | 5.3673 | 3,820,315.32 |
泰铢 | 568,225.62 | 0.2074 | 117,849.99 |
新币 | 47,555.00 | 5.3772 | 255,712.75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53,206,784.00 | ||
其中:欧元 | 6,770,000.00 | 7.8592 | 53,206,784.00 |
长期借款 | 67,862,685.63 | ||
其中:欧元 | 8,634,808.33 | 7.8592 | 67,862,685.63 |
其他说明:
(1)欧洲公司,主要经营地为欧洲,记账本位币为欧元;
(2)美国阳光实业有限公司,主要经营地为美国,记账本位币为美元;
(3)阳光照明美国公司,主要经营地为美国,记账本位币为美元;
(4)澳洲公司,主要经营地为澳大利亚,记账本位币为澳元;
(5)德国公司,主要经营地为德国,记账本位币为欧元;
(6)法国公司,主要经营地为法国,记账本位币为欧元;
(7)多乐照明(加拿大),主要经营地为加拿大,记账本位币为加元;
(8)诺乐适投资(丹麦),主要经营地为丹麦,记账本位币丹麦克朗;
(9)利安分销有限公司,主要经营地为香港,记账本位币为港币;
(10)巴西公司,主要经营地为巴西,记账本位币为雷亚尔;
(11)泰国曼佳美公司,主要经营地为泰国,记账本位币为泰铢;
(12)美国家利宝,主要经营地为美国,记账本位币为美元;
(13)美国智能家居,主要经营地为美国,记账本位币为美元;
(14)美国美加公司,主要经营地为美国,记账本位币为美元;
(15)新加坡公司,主要经营地为新加坡,记账本位币为新币。
(16)本公司之境外子公司根据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确定美元、欧元、澳元、加元、丹麦克朗、英镑、泰铢、雷亚尔、新币为其记账本位币,本期上述境外经营实体的记账本位币没有发生变化。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
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2、 租赁
(1) 作为承租人
□适用 √不适用
(2) 作为出租人
作为出租人的经营租赁
□适用 √不适用
作为出租人的融资租赁
□适用 √不适用
未折现租赁收款额与租赁投资净额的调节表
□适用 √不适用
未来五年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适用 √不适用
(3) 作为生产商或经销商确认融资租赁销售损益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8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无
八、 研发支出
(1). 按费用性质列示
√适用 □不适用
(7).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60,886,905.57 | 82,680,565.67 |
直接材料 | 22,238,468.26 | 27,857,885.67 |
折旧与摊销 | 5,663,800.31 | 8,944,339.97 |
检验测试费 | 9,165,619.26 | 11,543,478.91 |
其他 | 3,264,990.98 | 5,643,380.27 |
合计 | 101,219,784.38 | 136,669,650.49 |
其中:费用化研发支出 | 101,219,784.38 | 136,669,650.49 |
资本化研发支出 | - | - |
其他说明:
无
(2).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研发项目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重要的资本化研发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开发支出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3). 重要的外购在研项目
□适用 √不适用
九、 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本期是否存在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交易或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根据2023年1月14日公司股东会决议,由于公司业务架构调整而决定解散上海登芯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已于2023年4月23日办妥工商变更登记。故自该公司注销时起,不再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 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资本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 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森恩浦公司 | 上海市 | 1,000.00 | 上海市 | 制造、销售 | 100.00 | - | 设立 |
德国公司 | 德国 | 100万欧元 | 德国 | 贸易 | 100.00 | - | 设立 |
浙江阳光照明 | 绍兴市上虞区 | 3,000.00 | 绍兴市上虞区 | 制造业 | 100.00 | - | 设立 |
鹰潭阳光公司 | 鹰潭市 | 5,000.00 | 鹰潭市 | 制造 | 100.00 | - | 设立 |
虹芯微公司 | 衢州市 | 750.00 | 衢州市 | 信息技术服务 | 100.00 | - | 设立 |
碧陆斯公司[注1] | 绍兴市上虞区 | 300万美元 | 绍兴市上虞区 | 制造 | 50.00 | - | 设立 |
上虞阳光节能公司 | 绍兴市上虞区 | 2,000.00 | 绍兴市上虞区 | 研发 | 100.00 | - | 设立 |
厦门阳光公司 | 厦门市 | 31,579.00 | 厦门市 | 制造 | 100.00 | - | 设立 |
厦门恩耐照明公司 | 厦门市 | 5,000.00 | 厦门市 | 研发 | - | 100.00 | 设立 |
澳洲公司 | 澳大利亚 | 100.00澳元 | 澳洲 | 贸易 | - | 100.00 | 设立 |
利安分销有限公司 | 香港 | 10,308.37港币 | 香港 | 贸易 | -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美国阳光实业有限公司 | 美国 | 1,768.01美元 | 美国 | 贸易 | 100.00 | - | 设立 |
阳光照明美国公司 | 美国 | 1,200.00美元 | 美国 | 贸易 | 100.00 | - | 设立 |
美国智能家居 | 美国 | - | 美国 | 贸易 | - | 100.00 | 设立 |
美国家利宝 | 美国 | - | 美国 | 贸易 | - | 100.00 | 设立 |
美国美加 | 美国 | - | 美国 | 贸易 | - | 100.00 | 设立 |
安徽阳光公司 | 金寨县 | 10,000.00 | 金寨县 | 制造 | 100.00 | - | 设立 |
曼佳美(浙江)[注2] | 绍兴市上虞区 | 3,000.00 | 绍兴市上虞区 | 贸易 | 100.00 | - | 设立 |
家利宝公司 | 绍兴市上虞区 | 2,000.00 | 绍兴市上虞区 | 制造 | 100.00 | - | 设立 |
登芯微公司[注3] | 上海市 | 3,000.00 | 上海市 | 设计、研发 | - | 100.00 | 设立 |
智易物联公司 | 杭州市 | 10,000.00 | 杭州市 | 贸易 | 100.00 | -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城市照明公司 | 绍兴市上虞区 | 7,000.00 | 绍兴市上虞区 | 制造、安装 | - | 100.00 | 设立 |
智易光物联公司 | 上海市 | 500.00 | 上海市 | 贸易 | - | 100.00 | 设立 |
灯具公司 | 绍兴市上虞区 | 5,000.00 | 绍兴市上虞区 | 贸易 | 100.00 | - | 设立 |
多乐照明(加拿大) | 加拿大 | 0.0011加元 | 加拿大 | 贸易 | - | 53.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泰国曼佳美公司 | 泰国 | 340.00美元 | 泰国 | 贸易 | 1.00 | 99.00 | 设立 |
巴西公司 | 巴西 | - | 巴西 | 贸易 | - | 100.00 | 设立 |
艾耐特照明(欧洲)有限公司 | 比利时 | 634.75欧元 | 比利时 | 贸易 | 98.40 | 1.60 | 设立 |
安徽智易公司 | 金寨县 | 5,000.00 | 金寨县 | 制造 | - | 100.00 | 设立 |
曼佳美新加坡 | 新加坡 | 721.49新币 | 新加坡 | 贸易 | 100.00 | 设立 |
诺乐适投资(丹麦) | 丹麦 | 254.35丹麦克朗 | 丹麦 | 贸易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法国公司 | 法国 | 4,167,263欧元 | 法国 | 贸易 | 100.00 | 设立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由于公司子公司层级较多,且三级之后的子公司并非本公司重要子公司,故企业集团构成仅列示一级和部分重要二级子公司,共计32家(包含本期注销1家),未列示的子公司共计11家。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无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无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无
其他说明:
[注1]本公司直接持有碧陆斯公司50.00%的股权,根据碧陆斯公司第一届第七次董事会决议,其重大财务政策和经营政策由本公司决定,故本公司拥有对其实质控制权。
[注2]2023年5月26日,本公司一级子公司浙江阳光美加照明有限公司名称变更为曼佳美照明电器(浙江)有限公司。
[注3]登芯微公司已于2023年4月23日注销。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持股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碧陆斯公司 | 50.00 | 117.47 | 150.00 | 1,710.87 |
多乐照明(加拿大) | 47.00 | 257.91 | - | 1,206.81 |
合计 | 375.38 | 150.00 | 2,917.68 |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
碧陆斯公司 | 3,996.09 | 302.33 | 4,298.42 | 876.68 | - | 876.68 | 3,679.06 | 340.31 | 4,019.37 | 532.56 | - | 532.56 |
多乐照明(加拿大) | 6,044.87 | 218.41 | 6,263.28 | 3,729.61 | 27.60 | 3,757.21 | 4,493.71 | 350.09 | 4,843.80 | 2,798.86 | 356.64 | 3,155.50 |
子公司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碧陆斯公司 | 1,237.20 | 234.94 | 234.94 | 207.28 | 1,146.29 | 210.28 | 210.28 | 94.92 |
多乐照明(加拿大) | 12,165.13 | 724.76 | 724.76 | 1,889.17 | 11,184.87 | 422.54 | 422.54 | 1,889.17 |
其他说明:
无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1). 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根据股权转让协议以12,000,000.00元人民币的价格购入QI XIAOMING持有的本公司子公司智易物联公司15%的股权,持股比例由85%变更为100%,发生购
买少数股东权益的权益性交易,扣除少数股权影响,相应减少股本溢价7,712,167.06元。
(2). 交易对于少数股东权益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浙江智易物联科技有限公司 | |
购买成本/处置对价 | |
--现金 | 12,000,000.00 |
--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 | |
购买成本/处置对价合计 | 12,000,000.00 |
减:按取得/处置的股权比例计算的子公司净资产份额 | 4,287,832.94 |
差额 | 7,712,167.06 |
其中:调整资本公积 | 7,712,167.06 |
调整盈余公积 | |
调整未分配利润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1).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适用 □不适用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 |
直接 | 间接 | |||||
广东阳光照明工程有限公司 | 广东 | 深圳 | 贸易 | 49.00 | - | 权益法 |
陕西阳光庄盛照明工程有限公司 | 山西 | 西安 | 贸易 | - | 30.00 | 权益法 |
北京智享天辰科技有限公司 | 北京 | 北京 | 贸易 | - | 40.00 | 权益法 |
安徽百世贸照明有限公司[注1] | 安徽 | 金寨 | 贸易 | - | 20.00 | 权益法 |
恩耐泰轲环境艺术(上海)有限公司[注2] | 上海 | 上海 | 贸易 | - | 20.00 | 权益法 |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
持有20%以下表决权但具有重大影响,或者持有20%或以上表决权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依据:
[注1]安徽百世贸照明有限公司系本公司子公司安徽阳光公司的联营公司,注册资本10,000,000.00元人民币,2023年2月15日,安徽阳光公司以2,000,000.00
元将持有的安徽百世贸照明有限公司20.00%的股份转让,确认了1,921,827.56元投资收益。
[注2]恩耐泰轲环境艺术(上海)有限公司是本公司之子公司安徽阳光公司联营企业,安徽阳光公司对其持有20%股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安徽阳光公司尚未实际出资。
(2).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 上期发生额 | |
合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
联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13,742,078.79 | 14,132,440.25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 -312,189.02 | 63,159.30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312,189.02 | 63,159.30 |
其他说明无
(5).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适用 √不适用
(7). 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政府补助
1、 报告期末按应收金额确认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未能在预计时点收到预计金额的政府补助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 涉及政府补助的负债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财务报表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转入其他收益 | 本期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收益相关 |
递延收益 | 44,103,310.87 | 5,253,581.81 | 38,849,729.06 | 与资产/与收益相关 | |||
合计 | 44,103,310.87 | 5,253,581.81 | 38,849,729.06 | / |
3、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型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与资产相关 | 5,253,581.81 | 5,231,262.37 |
与收益相关 | 25,343,823.51 | 40,112,559.84 |
合计 | 30,597,405.32 | 45,343,822.21 |
其他说明:
无
十二、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1、 金融工具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面临各种金融工具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流动性风险。本公司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货币资金、股权投资、债权投资、借款、应收账款、应付账款等,各项金融工具的详细情况说明见本附注五相关项目。与这些金融工具有关的风险,以及本公司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
董事会负责规划并建立本公司的风险管理架构,制定本公司的风险管理政策和相关指引并监督风险管理措施的执行情况。本公司已制定风险管理政策以识别和分析本公司所面临的风险,这些风险管理政策对特定风险进行了明确规定,涵盖了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管理等诸多方面。本公司定期评估市场环境及本公司经营活动的变化以决定是否对风险管理政策及系统进行更新。本公司的风险管理由风险管理委员会按照董事会批准的政策开展。风险管理委员会通过与本公司其他业务部门的紧密合作来识别、评价和规避相关风险。本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就风险管理控制及程序进行定期的审核,并将审核结果上报本公司的审计委员会。
本公司通过适当的多样化投资及业务组合来分散金融工具风险,并通过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政策减少集中于单一行业、特定地区或特定交易对手的风险。
(一)市场风险
金融工具的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外汇风险、利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1、汇率风险
汇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的主要经营位于中国境内、北美、欧洲、大洋洲、香港,国内业务以人民币结算、出口业务主要以美元、欧元结算,境外经营公司以美元、欧元、澳元结算。但本公司已确认的外币资产和负债及未来的外币交易(外币资产和负债及外币交易的计价货币主要为美元、欧元、澳元)依然存在外汇风险。相关外币资产及外币负债包括:以外币计价的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短期借款、长期借款等。
本公司密切关注汇率变动对本公司汇率风险的影响。本公司目前并未采取任何措施规避汇率风险,但管理层负责监控汇率风险,并将于需要时考虑对冲重大汇率风险。本公司尽可能将外币收入与外币支出相匹配以降低外汇风险。此外,公司还签署远期外汇合约以防范本公司以美元结算的收入存在的汇兑风险。本期末,本公司面临的外
汇风险主要来源于以美元、欧元计价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外币金融资产和外币金融负债折算成人民币的金额见附注五(六十)“外币货币性项目”。
在所有其他变量保持不变的情况下,如果人民币对美元升值或者贬值5%,对本公司净利润的影响如下:
汇率变化 | 对净利润的影响(万元) | |
本期数 | 上年数 | |
上升5% | -1,098.56 | -2,034.44 |
下降5% | 1,098.56 | 2,034.44 |
管理层认为5%合理反映了人民币对美元可能发生变动的合理范围。
2、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面临的市场利率变动的风险主要与本公司以浮动利率计息的借款有关。本公司的利率风险主要产生于长期银行借款及应付债券等长期带息债务。浮动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固定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本公司根据当时的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及浮动利率合同的相对比例,并通过定期审阅与监察维持适当的固定和浮动利率工具组合。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向浮动利率计息的银行借款,在其他变量不变的假设下,假定利率变动100个基准点,不会对本公司的利润总额和股东权益产生重大的影响。管理层认为100个基点合理反映了下一年度利率可能发生变动的合理范围。
3、其他价格风险
本公司管理层认为与金融资产、金融负债相关的价格风险对本公司无重大影响。
(二)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交易对手方未能履行合同义务而导致本公司产生财务损失的风险。
本公司没有提供任何其他可能令本公司承受信用风险的担保。本公司所承但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资产负债表中各项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1、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判断依据
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本公司考虑在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基于本公司历史数据的定性和定量分析、外部信用风险评级以及前瞻性信息。当满足以下一个或多个定量、定性标准时,本公司认为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
(1)合同付款已逾期超过360天。
(2)根据外部公开信用评级结果,债务人信用评级等级大幅下降。
(3)债务人生产或经营环节出现严重问题,经营成果实际或预期发生显著下降。
(4)债务人所处的监管、经济或技术环境发生显著不利变化。
(5)预期将导致债务人履行其偿债义务能力的业务、财务或经济状况发生显著不利变化。
(6)其他表明金融资产发生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客观证据。
2、已发生信用减值的依据
本公司评估债务人是否发生信用减值时,主要考虑以下因素:
(1)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2)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
(3)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4)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5)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
(6)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
3、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参数
根据信用风险是否发生显著增加以及是否已发生信用减值,本公司对应收款项主要以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本公司主要考虑历史统计数据的定量分析及前瞻性信息,编制应收款项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对预期信用损失进行计量。本报告期内,预期信用损失估计技术或关键假设未发生重大变化。
4、预期信用损失模型中包括的前瞻性信息
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评估及预期信用损失的计算均涉及前瞻性信息。本公司通过历史数据分析,识别出影响各资产组合的信用风险及预期信用损失的相关信息,如GDP增速等宏观经济状况,所处行业周期阶段等行业发展状况等。本公司在考虑公司未来销售策略或信用政策的变化的基础上来预测这些信息对违约概率和违约损失率的影响。
(三)流动风险
流动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流动性风险由本公司的财务部门集中控制。财务部门通过监控现金余额、可随时变现的有价证券以及对未来12个月现金流量的滚动预测,确保公司在所有合理预测的情况下拥有充足的资金偿还债务,满足本公司经营需要,并降低现金流量波动的影响。
本公司持有的金融负债和表外担保项目按未折现剩余合同现金流量的到期期限分析如下(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 期末数 |
一年以内 | 一至两年 | 两至三年 | 三年以上 | 合 计 | |
短期借款 | 11,979.84 | 11,979.84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100.34 | 100.34 | |||
应付票据 | 35,525.53 | 35,525.53 | |||
应付账款 | 55,745.09 | 55,745.09 | |||
其他应付款 | 22,029.79 | 22,029.79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7,850.31 | 7,850.31 | |||
其他流动负债 | 235.95 | 235.95 | |||
长期借款 | 2,847.26 | 1,020.00 | 2,919.01 | 6,786.27 | |
租赁负债 | 1,376.84 | 852.33 | 816.13 | 3,045.30 | |
金融负债和或有负债合计 | 133,466.85 | 4,224.10 | 1,872.33 | 3,735.14 | 143,298.42 |
续上表:
项 目 | 期初数 | ||||
一年以内 | 一至两年 | 两至三年 | 三年以上 | 合 计 | |
短期借款 | 10,580.78 | - | - | - | 10,580.78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547.41 | - | - | - | 547.41 |
应付票据 | 38,324.94 | - | - | - | 38,324.94 |
应付账款 | 67,780.90 | - | - | - | 67,780.90 |
其他应付款 | 24,430.62 | - | - | - | 24,430.62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7,326.05 | - | - | - | 7,326.05 |
其他流动负债 | 45.00 | - | - | - | 45.00 |
长期借款 | - | 4,823.36 | 1,725.82 | 6,549.18 | |
租赁负债 | - | 1,264.14 | 1,042.70 | 1,537.21 | 3,844.05 |
金融负债和或有负债合计 | 149,035.70 | 6,087.50 | 2,768.52 | 1,537.21 | 159,428.93 |
2、 套期
(1) 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开展符合条件套期业务并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预期能实现风险管理目标但未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金融资产转移
(1) 转移方式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因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3) 继续涉入的转移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113,960.56 | 450,773,771.58 | 450,887,732.14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113,960.56 | 450,773,771.58 | 450,887,732.14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3)衍生金融资产 | ||||
(4)私募基金 | 450,773,771.58 | 450,773,771.58 | ||
(5)远期外汇合约 | 113,960.56 | 113,960.56 | ||
应收款项融资 | 12,848,112.32 | 12,848,112.32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96,956,646.92 | 96,956,646.92 | ||
2.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二)其他债权投资 |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四)投资性房地产 | ||||
1.出租用的土地使用权 | ||||
2.出租的建筑物 | ||||
3.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 ||||
(五)生物资产 | ||||
1.消耗性生物资产 | ||||
2.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12,962,072.88 | 547,730,418.50 | 560,692,491.38 | |
(六)交易性金融负债 | 1,003,412.83 | - | 1,003,412.83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1,003,412.83 | - | 1,003,412.83 | |
其中:发行的交易性债券 | ||||
衍生金融负债 | ||||
远期外汇合约 | 1,003,412.83 | - | 1,003,412.83 | |
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1,003,412.83 | - | 1,003,412.83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持有待售资产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对于公司持有的应收银行承兑汇票,其剩余期限较短,账面余额与公允价值相近,采用票面金额确定其公允价值。本公司持有的远期外汇合约系向银行购买,以对应银行根据合同约定的远期汇率及期末与该外汇远期合约估计汇率等信息计算确定其公允价值。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
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对于公司持有的应收银行承兑汇票,其剩余期限较短,账面余额与公允价值相近,采用票面金额确定其公允价值。
本公司持有的远期外汇合约系向银行购买,以对应银行根据合同约定的远期汇率及期末与该外汇远期合约估计汇率等信息计算确定其公允价值。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
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对于不在活跃市场上交易的公司股权,由于公司持有被投资单位股权较低,无重大影响,对被投资公司股权采用收益法或者市场法进行估值不切实可行,且近期内被投资单位并无引入外部投资者、股东之间转让股权等可作为确定公允价值的参考依据,此外,公司从可获取的相关信息分析,未发现被投资单位内外部环境自年初以来已发生重大变化,因此属于可用账面成本作为公允价值最佳估计的“有限情况”,因此年末以成本作为公允价值。
对于公司持有的私募基金投资,本公司因无法获取可观察输入值而采用第三层次估值技术予以估值。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
察参数敏感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
换时点的政策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世纪阳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浙江绍兴 | 有限责任公司 | 13,044.10 | 34.66 | 34.66 |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本公司的最终控制方为陈森洁先生及其配偶,陈森洁直接持有本公司8.39%的股份,并通过世纪阳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34.66%股份,陈森洁及其配偶通过浙江桢利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2.24%股份,合计持有公司45.29%股份,对本公司的表决权比例为45.29%。
陈森洁先生及其家族关联人担任本公司董事长、董事等职务,参与制定公司全面的规划、统筹,组织讨论公司的发展战略、经营方针、年度计划、财务预算、投资等,对公司重大事务具有重大决策权。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陈森洁先生及其配偶。其他说明:
无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与本公司的关系 |
广东阳光照明工程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陕西阳光庄盛照明工程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北京智享天辰科技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安徽百世贸照明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恩耐泰轲环境艺术(上海)有限公司[注] | 联营企业 |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科辉碧陆斯株式会社 | 其他 |
其他说明无
5、 关联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获批的交易额度(如适用) | 是否超过交易额度(如适用) | 上期发生额 |
科辉碧陆斯株式会社 | 采购商品 | 542,808.08 | 否 | 743,789.27 | |
北京智享天辰科技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 | 否 | 408,684.83 | |
陕西阳光庄盛照明工程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 | 否 | 15,043,039.05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广东阳光照明工程有限公司 | 材料销售 | 9,598,791.34 | 9,077,442.95 |
广东阳光照明工程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1,225,885.01 | - |
安徽百世贸照明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8,538,687.81 | 8,854,853.52 |
科辉碧陆斯株式会社 | 销售商品 | 8,085,768.53 | 6,146,663.06 |
北京智享天辰科技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1,877,503.76 | 8,043,945.28 |
陕西阳光庄盛照明工程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436,588.77 | -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929.65 | 1,112.16 |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6、 应收、应付关联方等未结算项目情况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应收账款 | 科辉碧陆斯株式会社 | 1,929,088.07 | 96,454.40 | 580,203.70 | 29,010.19 |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付账款 | 科辉碧陆斯株式会社 | 820,493.76 | 313,257.35 |
应付账款 | 北京智享天辰科技有限公司 | 31,843.79 | |
应付账款 | 陕西阳光庄盛照明工程有限公司 | 2,166,207.27 | 5,695,982.10 |
合同负债 | 广东阳光照明工程有限公司 | 175,376.86 | |
合同负债 | 安徽百世贸照明有限公司 | 1,121.30 | |
合同负债 | 北京智享天辰科技有限公司 | 17,192.00 | |
合同负债 | 陕西阳光庄盛照明工程有限公司 | 597.80 | |
其他应付款 | 北京智享天辰科技有限公司 | 127,882.80 | 127,882.80 |
其他应付款 | 广东阳光照明工程有限公司 | 699,584.40 | 576,089.90 |
其他应付款 | 安徽百世贸照明有限公司 | 50,000.00 | 50,000.00 |
其他应付款 | 陕西阳光庄盛照明工程有限公司 | 39,576.44 | |
其他应付款 | 科辉碧陆斯株式会社 | 6,406.34 |
(3). 其他项目
□适用 √不适用
7、 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股份支付
1、 各项权益工具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或其他权益工具
□适用 √不适用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股份支付费用
□适用 √不适用
5、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六、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对外重要承诺、性质、金额
合并范围内各公司为自身对外借款进行的财产抵押担保情况
担保单位 | 抵押权人 | 抵押标的物 | 抵押物账面原值 | 抵押物账面价值 | 担保借款余额 | 借款到期日 |
诺乐适投资(丹麦) | SPAR NORD BANK | [注] | [注] | [注] | EUR2,929,551.13 | 2024/6/1 |
[注] 诺乐适投资(丹麦)以其对诺乐适(丹麦)和诺乐适(挪威)的投资作为担保,向SPAR NORD BANK取得一笔长期借款,借款金额为DKK71,781,050.00,借款到期日为2024年6月1日。其中,诺乐适投资(丹麦)对诺乐适(丹麦)投资的账面金额为DKK132,691,774.00,对诺乐适(挪威)投资的账面金额为NOK16,280,636.00。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笔长期借款余额折算欧元后为EUR2,929,551.13。
3. 出具保函情况
(1)2020年9月3日,本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签订编号为GC2709320000337《履约保函》,金额为191,000.00元,该保函有效期为2020年9月3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为出具该保函,公司存出保证金人民币191,000.00元。
(2)2020年11月18日,本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签订编号为GC2709320000502《履约保函》,金额为30,246.25元,该保函有效期为2020年11月18日至2025年11月18日止,为出具该保函,公司存出保证金人民币30,246.25元。
(3)2021年4月30日,本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签订编号为GC2709321000196《履约保函》,金额为76,191.53元,该保函有效期为2021年4月30日至2023年12月30日止,为出具该保函,公司存出保证金人民币76,191.53元。
(4)2022年1月20日,本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签订编号为GC2709322000034《履约保函》,金额为人民币250,000.00元,该保函有效期为2022年1月20日至2024年7月30日止,为出具该保函,公司存出保证金人民币250,000.00元。
(5)2022年2月24日,本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签订编号为GC2709322000065《履约保函》,金额为人民币100,000.00元,该保函有效期为2022年2月24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为出具该保函,公司存出保证金人民币100,000.00元。
(6)2022年4月18日,本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签订编号为GC2709322000184《履约保函》,金额为人民币100,000.00元,该保函有效期为2022年4月18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为出具该保函,公司存出保证金人民币100,000.00元。
(7)2022年4月18日,本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签订编号为GC2709322000185《履约保函》,金额为人民币100,000.00元,该保函有效期为2022年4月18日至2025年10月31日止,为出具该保函,公司存出保证金人民币100,000.00元。
(8)2022年5月23日,本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签订编号为GC2709322000261《履约保函》,金额为人民币100,000.00元,该保函有效期为2022年5月23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为出具该保函,公司存出保证金人民币100,000.00元。
(9)2022年5月23日,本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签订编号为GC2709322000262《履约保函》,金额为人民币100,000.00元,该保函有效期为2022年5月23日至2025年12月31日止,为出具该保函,公司存出保证金人民币100,000.00元。
(10)2022年6月22日,本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签订编号为GC2709322000286《履约保函》,金额为人民币106,625.45元,该保函有效期为2022年6月22日至2024年12月31日止,为出具该保函,公司存出保证金人民币106,625.45元。
(11)2022年6月23日,本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签订编号为GC2709322000255《履约保函》,金额为人民币159,858.90元,该保函有效期为2022年6月23日至2024年12月31日止,为出具该保函,公司存出保证金人民币159,858.90元。
(12)2022年6月23日,本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签订编号为GC2709322000273《履约保函》,金额为人民币331,576.68元,该保函有效期为2022年6月23日至2024年12月31日止,为出具该保函,公司存出保证金人民币331,576.68元。
(13)2022年6月23日,本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签订编号为GC2709322000271《履约保函》,金额为人民币785,000.00元,该保函有效期为2022年6月23日至2024年11月30日止,为出具该保函,公司存出保证金人民币785,000.00元。
(14)2022年6月23日,本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签订编号为GC2709322000254《履约保函》,金额为人民币380,000.00元,该保函有效期为2022年6月23日至2024年11月30日止,为出具该保函,公司存出保证金人民币380,000.00元。
(15)2022年6月23日,本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签订编号为GC2709322000285《履约保函》,金额为人民币255,000.00元,该保函有效期为2022年6月23日至2024年11月30日止,为出具该保函,公司存出保证金人民币255,000.00元。
(16)2022年8月18日,本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签订编号为GC2709322000430《履约保函》,金额为人民币100,000.00元,该保函有效期为2022年8月18日至2024年7月31日止,为出具该保函,公司存出保证金人民币100,000.00元。
(17)2022年9月9日,本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签订编号为GC2709322000462《履约保函》,金额为人民币50,000.00元,该保函有效期为2022年9月9日至2024年7月31日止,为出具该保函,公司存出保证金人民币50,000.00元。
(18)2022年11月16日,本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签订编号为GC2709322000556《履约保函》,金额为人民币1,530,000.00元,该保函有效期为2022年11月16日至2024年12月31日止,为出具该保函,公司存出保证金人民币1,530,000.00元。
(19)2022年11月16日,本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签订编号为GC2709322000561《履约保函》,金额为人民币1,150,000.00元,该保函有效期为2022年11月16日至2024年12月31日止,为出具该保函,公司存出保证金人民币1,150,000.00元。
(20)2022年11月16日,本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签订编号为GC2709322000562《履约保函》,金额为人民币497,877.23元,该保函有效期为2022年11月16日至2024年12月31日止,为出具该保函,公司存出保证金人民币497,877.23元。
(21)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签订编号为GC2709322000603《履约保函》,金额为人民币733,000.00元,该保函有效期为2022年12月3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止,为出具该保函,公司存出保证金人民币733,000.00元。
(22)2023年6月21日,本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签订编号为GC2709323000283《履约保函》,金额为人民币2,213,000.00元,该保函有效期为2023年6月2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止,为出具该保函,公司存出保证金人民币2,213,000.00元。
(23)2023年11月23日,本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签订编号为GC2709323000574《履约保函》,金额为人民币1,300,000.00元,该保函有效期为2023年11月23日至2028年2月29日止,为出具该保函,公司存出保证金人民币1,300,000.00元。
(24)2023年10月18日,本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签订编号为GC2709323000496《履约保函》,金额为人民币1,240,000.00元,该保函有效期为2023年10月18日至2025年12月31日止,为出具该保函,公司存出保证金人民币1,240,000.00元。
(25)2023年5月19日,本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签订编号为GC2709323000199《履约保函》,金额为人民币808,097.64元,该保函有效期为2023年5月19日至2026年6月30日止,为出具该保函,公司存出保证金人民币808,097.64元。
(26)2023年10月18日,本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签订编号为GC2709323000497《履约保函》,金额为人民币730,000.00元,该保函有效期为2023年10月18日至2024年12月31日止,为出具该保函,公司存出保证金人民币730,000.00元。
(27)2023年10月18日,本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签订编号为GC2709323000501《履约保函》,金额为人民币620,000.00元,该保函有效期为2023年10月18日至2025年12月31日止,为出具该保函,公司存出保证金人民币620,000.00元。
(28)2023年10月9日,本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签订编号为GC2709323000454《履约保函》,金额为人民币600,000.00元,该保函有效期为2023年10月9日至2024年12月30日止,为出具该保函,公司存出保证金人民币600,000.00元。
(29)2023年1月29日,本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签订编号为GC2709323000026《履约保函》,金额为人民币487,000.00元,该保函有效期为2023年1月29日至2024年12月31日止,为出具该保函,公司存出保证金人民币487,000.00元。
(30)2023年3月6日,本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签订编号为GC2709323000071《履约保函》,金额为人民币377,000.00元,该保函有效期为2023年3月6日至2024年12月31日止,为出具该保函,公司存出保证金人民币377,000.00元。
(31)2023年7月10日,本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签订编号为GC2709323000324《履约保函》,金额为人民币300,000.00元,该保函有效期为2023年7月10日至2025年6月27日止,为出具该保函,公司存出保证金人民币300,000.00元。
(32)2023年10月18日,本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签订编号为GC2709323000500《履约保函》,金额为人民币267,797.43元,该保函有效期为2023年10月18日至2025年12月31日止,为出具该保函,公司存出保证金人民币267,797.43元。
(33)2023年9月27日,本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签订编号为GC2709323000458《履约保函》,金额为人民币200,000.00元,该保函有效期为2023年9月27日至2028年8月31日止,为出具该保函,公司存出保证金人民币200,000.00元。
(34)2023年3月6日,本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签订编号为GC2709323000070《履约保函》,金额为人民币166,669.23元,该保函有效期为2023年3月6日至2024年12月31日止,为出具该保函,公司存出保证金人民币166,669.23元。
(35)2023年7月10日,本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签订编号为GC2709323000237《履约保函》,金额为人民币100,000.00元,该保函有效期为2023年7月10日至2027年5月31日止,为出具该保函,公司存出保证金人民币100,000.00元。
(36)2023年2月1日,本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签订编号为GC2709323000037《履约保函》,金额为人民币100,000.00元,该保函有效期为2023年2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止,为出具该保函,公司存出保证金人民币100,000.00元。
(37)2023年8月18日,本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签订编号为GC2709323000408《履约保函》,金额为人民币100,000.00元,该保函有效期为2023年8月18日至2025年7月31日止,为出具该保函,公司存出保证金人民币100,000.00元。
(38)2023年8月18日,本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签订编号为GC2709323000407《履约保函》,金额为人民币100,000.00元,该保函有效期为2023年8月18日至2025年7月31日止,为出具该保函,公司存出保证金人民币100,000.00元。
(39)2023年8月8日,本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签订编号为GC2709323000391《履约保函》,金额为人民币88,938.00元,该保函有效期为2023年8月8日至2029年8月8日止,为出具该保函,公司存出保证金人民币88,938.00元。
(40)2023年11月23日,本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签订编号为GC2709323000573《履约保函》,金额为人民币21,663.15元,该保函有效期为2023年11月23日至2025年12月2日止,为出具该保函,公司存出保证金人民币21,663.15元。
(41)2015年4月15日,本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支行签订编号为330520150001156号《国内保函》,金额为人民币412,584.00元,该保函有效期为2015年4月15日至2025年4月14日止,为出具该保函,公司存出保证金人民币412,584.00元。
(42)2023年6月15日,本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支行签订编号为2023年(保函)字0037号《质量保函》,金额为人民币250,000.00元,该保函有效期为2023年6月15日至2026年7月31日止,为出具该保函,公司存出保证金人民币125,000.00元。
(43)2023年10月26日,本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支行签订编号为2023年(保函)字00091号《投标保函》,金额为人民币100,000.00元,该保函有效期为2023年10月26日至2024年2月28日止,为出具该保函,公司存出保证金人民币50,000.00元。
(44)2023年10月27日,本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支行签订编号为2023年(保函)字00096号《投标保函》,金额为人民币100,000.00元,该保函有效期为2023年10月27日至2024年4月30日止,为出具该保函,公司存出保证金人民币50,000.00元。
(45) 2018年1月15日,本公司的子公司厦门阳光照明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海沧支行签订编号为GC0957618000025的《开立保函/备用信用证合同》,厦门阳光照明出具以中国银行(卢森堡)有限公司布鲁塞尔分行为受益人、艾耐特照明(欧洲)有限公司为被担保人的保函;2023年8月1日,经厦门阳光照明申请,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海沧支行批准,将该保函金额修改为EUR8,350,000.00,有效期为2018年1月15日至2025年1月17日止,为出具该保函,厦门阳光照明存出保证金CNY92,000,000.00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艾耐特照明(欧洲)有限公司在该项担保下借款实际担保余额为EUR8,350,000.00。
(46)2021年12月16日,本公司的子公司厦门阳光照明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海沧支行签订编号为GC0957621001368的税款保函,保函金额为人民币500,000.00元,该保函有效期为2021年12月17日至2024年2月15日。厦门阳光照明本期未因为出具该保函缴纳保证金的情况。
(47)2023年12月15日,本公司的子公司城市照明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支行签订编号为2023年(保函)字00112号《履约保函》,金额为人民币454,466.19元,该保函有效期为2023年12月15日至2024年5月20日止,为出具该保函,公司存出保证金人民币454,466.19元。
(48)2023年12月28日,本公司的子公司城市照明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支行签订编号为2023年(保函)字00120号《履约保函》,金额为人民币335,533.80元,该保函有效期为2023年12月28日至2024年5月20日止,为出具该保函,公司存出保证金人民币335,533.80元。
(49)2023年8月10日,本公司的子公司城市照明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支行签订编号为2023年(保函)字0065号《履约保函》,金额为人民币50,000.00元,该保函有效期为2023年8月10日至2024年5月31日止,为出具该保函,公司存出保证金人民币50,000.00元。
(50)2022年10月21日,本公司的子公司城市照明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支行签订编号为2023年(保函)字0114号《履约保函》,金额为人民币50,000.00元,该保函有效期为2022年10月21日至2026年9月16日止,为出具该保函,公司存出保证金人民币50,000.00元。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担保单位 | 被担保单位 | 担保借款余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厦门阳光公司[注1] | 欧洲公司 | EUR8,350,000.00 | 2018/1/10 | 2025/1/17 | 否 |
厦门阳光公司[注2] | 欧洲公司 | - | 2018/1/10 | 2025/1/17 | 否 |
本公司[注3] | 厦门阳光公司 | - | 2019/6/28 | 2025/1/31 | 否 |
本公司[注4] | 鹰潭阳光公司 | 47,860,770.94 | 2023/11/24 | 2024/10/30 | 否 |
本公司[注5] | 城市照明公司 | 21,445,187.98 | 2023/9/7 | 2024/9/6 | 否 |
本公司[注6] | 城市照明公司 | 4,486,280.28 | 2023/5/17 | 2024/5/16 | 否 |
本公司[注7] | 安徽智易公司 | 39,146,342.40 | 2023/5/12 | 2024/5/12 | 否 |
本公司[注8] | 利安分销有限公司 | 30,000,000.00 | 2023/6/30 | 2024/6/28 | 否 |
本公司[注9] | 艾耐特照明(欧洲)有限公司 | EUR6,000,000.00 | 2023/5/18 | 2024/5/17 | 否 |
[注1] 2018年1月15日,本公司的子公司厦门阳光照明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海沧支行签订编号为GC0957618000025的《开立保函/备用信用证合同》,厦门阳光照明出具以中国银行(卢森堡)有限公司布鲁塞尔分行为受益人、艾耐特照明(欧洲)有限公司为被担保人的保函;2023年8月1日,经厦门阳光照明申请,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海沧支行批准,将该保函金额修改为EUR8,350,000.00,有效期为2018年1月15日至2025年1月17日止,为出具该保函,厦门阳光照明存出保证金CNY92,000,000.00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艾耐特照明(欧洲)有限公司在该项担保下借款实际担保余额为EUR8,350,000.00。
[注2]2018年1月10日,厦门阳光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海沧支行签订编号为GC0957618000021的《开立保函/备用信用证合同》,出具以中国银行(卢森堡)有限公司布鲁塞尔分行为受益人、艾耐特照明(欧洲)有限公司为被担保人、本公司为反担保人,金额为EUR21,700,000.00的保函,该保函有效期为2018年1月10日至2025年1月17日止,该保函由本公司提供反担保(担保金额
为190,000,000.00元)。2023年7月26日,本保函事项因“受益人确认保函撤销“已撤销。
[注3]2019年6月28日,本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海沧支行签订了编号为GC0957618000021-1的保证合同,该担保合同主合同为厦门阳光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海沧支行签订的编号为GC0957618000021的《开立保函/备用信用证合同》,本公司为主合同之债权提供最高额为190,000,000.00元的担保,有效期为2019年6月28日至2025年1月31日止。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项担保下的实际担保余额为EUR0.00。
[注4]2023年11月24日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余保字第YG23001号。本公司为鹰潭阳光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江支行的融资敞口部分提供最高额为120,000,000.00元的担保。担保有效期为2022年11月24日至2024年10月30日止。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项担保下的实际担保余额为47,860,770.94元。
[注5] 2023年9月7日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本公司为城市照明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的融资敞口部分提供最高额为2500万元的担保。担保有效期为2023年9月7日至2024年9月6日止。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项担保下的实际担保余额为21,445,187.98元。
[注6] 2023年5月17日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本公司为城市照明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的融资敞口部分提供最高额为20,000,000.00元的担保。担保有效期为2023年5月17日至2024年5月16日止。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项担保下的实际担保余额为4,486,280.28元。
[注7] 2023年5月12日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本公司为安徽阳光公司在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六安金寨支行的融资敞口部分提供最高额为60,000,000.00元的担保。担保有效期为2023年5月12日至2024年5月12日止。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项担保下的实际担保余额为39,146,342.40元。
[注8] 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签署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的《(跨境担保)企业保证书》,为子公司利安分销有限公司提供最高额为USD5,500,000.00元的担保,担保有效期为2023年6月30日至2024年6月28日止。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项担保下的实际担保余额为30,000,000.00元。
[注9] 2023年5月18日,本公司签署汇丰欧洲银行的《(跨境担保)企业保证书》,为子公司艾耐特照明(欧洲)有限公司提供最高额为EUR8,000,000.00元的担保,担保有效期为2023年5月18日至2024年5月17日止。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项担保下的实际担保余额为EUR6,000,000.00元。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七、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拟分配的利润或股利 | 173,556,885.58 |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利润或股利 | 173,556,885.58 |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八、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8).□适用 √不适用
(9).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
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九、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429,404,171.67 | 478,232,874.04 | |
1年以内小计 | 429,404,171.67 | 478,232,874.04 |
1至2年 | 17,175,948.98 | 41,372,263.34 |
2至3年 | 22,243,423.97 | 19,136,959.81 |
3至4年 | 11,094,092.38 | 8,483,845.70 |
4至5年 | 4,526,982.35 | 4,646,649.60 |
5年以上 | 18,501,254.42 | 17,051,903.71 |
合计 | 502,945,873.77 | 568,924,496.20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502,945,873.77 | 100.00 | 66,119,459.04 | 13.15 | 436,826,414.73 | 568,924,496.20 | 100.00 | 62,970,201.51 | 11.07 | 505,954,294.69 |
其中: | ||||||||||
合计 | 502,945,873.77 | / | 66,119,459.04 | / | 436,826,414.73 | 568,924,496.20 | / | 62,970,201.51 | / | 505,954,294.69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0).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62,970,201.51 | 3,994,418.02 | 845,160.49 | 66,119,459.04 |
合计 | 62,970,201.51 | 3,994,418.02 | 845,160.49 | 66,119,459.04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 845,160.49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等21家 | 货款 | 845,160.49 | 账龄过长,款项无法收回 | 经业务部申请,财务部审核后董事长审批 | 否 |
合计 | / | 845,160.49 | / | / | / |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客户A | 168,847,338.99 | 168,847,338.99 | 33.57 | 8,442,366.95 | |
灯具公司 | 119,702,437.59 | 119,702,437.59 | 23.80 | - | |
阳光照明美国公司 | 55,756,153.51 | 55,756,153.51 | 11.09 | - |
美国阳光实业有限公司 | 18,552,554.54 | 18,552,554.54 | 3.69 | - | |
客户E | 12,353,557.87 | 12,353,557.87 | 2.46 | 12,353,557.87 | |
合计 | 375,212,042.50 | 375,212,042.50 | 74.61 | 20,795,924.82 |
其他说明无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6,208,701.76 | 3,414,769.36 |
应收股利 | - | |
其他应收款 | 127,130,197.84 | 139,713,074.44 |
合计 | 133,338,899.60 | 143,127,843.8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定期存款 | ||
委托贷款 | ||
债券投资 | ||
关联方借款利息 | 6,208,701.76 | 3,414,769.36 |
合计 | 6,208,701.76 | 3,414,769.36 |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利息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股利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无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无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8,796,257.30 | 79,120,298.18 | |
1年以内小计 | 8,796,257.30 | 79,120,298.18 |
1至2年 | 71,834,885.27 | 10,748,375.63 |
2至3年 | 1,041,538.76 | 50,161,949.48 |
3年以上 | 50,980,291.79 | |
3至4年 | 47,944,383.31 | 2,188,437.68 |
4至5年 | 564,470.49 | 879,001.87 |
5年以上 | 2,471,437.99 | 1,842,450.94 |
减:坏账准备 | -5,522,775.28 | -5,227,439.34 |
合计 | 127,130,197.84 | 139,713,074.44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往来款 | 122,307,054.01 | 131,685,195.80 |
应收出口退税 | 2,904,405.21 | |
待结算预付款 | 1,595,752.16 | 1,649,523.97 |
押金保证金 | 6,375,342.30 | 6,065,341.73 |
预付海关税款 | 0 | |
暂挂税金 | 33,081.96 | 468,270.47 |
代垫款项 | 902,595.47 | 953,891.57 |
其他 | 1,439,147.22 | 1,213,885.03 |
减:坏账准备 | -5,522,775.28 | -5,227,439.34 |
合计 | 127,130,197.84 | 139,713,074.44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 | 整个存续期预 | 整个存续期预 |
预期信用损失 | 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 | 726,847.57 | 1,210,368.47 | 3,290,223.30 | 5,227,439.34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572,846.32 | 572,846.32 | - | - |
--转入第三阶段 | -239,712.66 | 239,712.66 | -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301,071.23 | -710,271.12 | 704,535.83 | 295,335.94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3年12月31日余额 | 455,072.48 | 833,231.01 | 4,234,471.79 | 5,522,775.28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1).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5,227,439.34 | 295,335.94 | 5,522,775.28 | |||
合计 | 5,227,439.34 | 295,335.94 | 5,522,775.28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无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阳光照明美国 | 70,827,000.00 | 53.39 | 往来款 | 1-2年 | - |
欧洲公司 | 46,745,820.00 | 35.24 | 往来款 | 3-4年 | - |
灯具公司 | 3,265,564.65 | 2.46 | 往来款 | 1年以内 | - |
鹰潭阳光公司 | 1,391,007.36 | 1.05 | 往来款 | 1年以内 | - |
客户E | 1,000,000.00 | 0.75 | 押金保证金 | 1年以内 | 50,000.00 |
合计 | 123,229,392.01 | 92.89 | / | / | 50,000.00 |
(7). 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1,373,140,394.32 | - | 1,373,140,394.32 | 1,428,876,543.24 | - | 1,428,876,543.24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11,786,546.59 | - | 11,786,546.59 | 11,522,734.86 | - | 11,522,734.86 |
合计 | 1,384,926,940.91 | - | 1,384,926,940.91 | 1,440,399,278.10 | - | 1,440,399,278.10 |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阳光照明公司 | 28,174,452.00 | - | - | 28,174,452.00 | ||
森恩浦公司 | 9,707,194.67 | - | - | 9,707,194.67 | ||
安徽阳光公司 | 100,900,500.00 | - | - | 100,900,500.00 | ||
碧陆斯公司 | 12,415,236.56 | - | - | 12,415,236.56 | ||
鹰潭阳光公司 | 59,396,500.00 | - | - | 59,396,500.00 | ||
厦门阳光公司 | 673,677,500.00 | - | - | 673,677,500.00 | ||
美国阳光实业有限公司 | 118,082,914.00 | - | - | 118,082,914.00 | ||
上虞阳光节能公司 | 5,500,000.00 | - | - | 5,500,000.00 | ||
阳光照明美国公司 | 78,223,600.00 | - | - | 78,223,600.00 | ||
曼佳美浙江公司 | 104,106,200.00 | - | 70,000,000.00 | 34,106,200.00 | ||
欧洲公司 | 48,494,200.00 | - | - | 48,494,200.00 | ||
泰国曼佳美公司 | 227,970.00 | - | - | 227,970.00 | ||
法国公司 | 26,017,215.98 | - | - | 26,017,215.98 | ||
灯具公司 | 57,046,834.48 | - | - | 57,046,834.48 | ||
智易物联公司 | 85,000,000.00 | 12,000,000.00 | - | 97,000,000.00 | ||
虹芯微公司 | 1,051,710.15 | - | - | 1,051,710.15 | ||
家利宝公司 | 20,854,508.45 | - | - | 20,854,508.45 | ||
德国公司 | 6.95 | - | 6.95 | |||
新加坡曼佳美 | - | 2,263,851.08 | - | 2,263,851.08 | ||
合计 | 1,428,876,543.24 | 14,263,851.08 | 70,000,000.00 | 1,373,140,394.32 |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投资 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 | 其他权益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益调整 | 变动 | 或利润 | |||||||||
一、合营企业 | |||||||||||
小计 | |||||||||||
二、联营企业 | |||||||||||
广东阳光照明工程有限公司 | 11,522,734.86 | 263,811.73 | 11,786,546.59 | ||||||||
小计 | 11,522,734.86 | 263,811.73 | 11,786,546.59 | ||||||||
合计 | 11,522,734.86 | 263,811.73 | 11,786,546.59 |
(3). 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2)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13)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14)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5)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779,351,962.78 | 572,808,741.22 | 1,082,901,979.19 | 853,731,271.16 |
其他业务 | 53,821,818.09 | 40,199,825.49 | 71,506,290.78 | 57,878,212.57 |
合计 | 833,173,780.87 | 613,008,566.71 | 1,154,408,269.97 | 911,609,483.73 |
(2).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分部 | 合计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业务类型 | ||||
照明电器行业 | 779,351,962.78 | 572,808,741.22 | 779,351,962.78 | 572,808,741.22 |
其他业务 | 53,821,818.09 | 40,199,825.49 | 53,821,818.09 | 40,199,825.49 |
按产品分类 | ||||
LED光源及灯具产品 | 622,213,181.43 | 456,676,512.04 | 622,213,181.43 | 456,676,512.04 |
节能灯光源及灯具产品 | 157,138,781.35 | 116,132,229.18 | 157,138,781.35 | 116,132,229.18 |
其他产品 | 53,821,818.09 | 40,199,825.49 | 53,821,818.09 | 40,199,825.49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北美洲 | 463,588,064.25 | 317,676,227.66 | 463,588,064.25 | 317,676,227.66 |
非洲 | 16,017,751.64 | 12,799,614.66 | 16,017,751.64 | 12,799,614.66 |
拉丁美洲 | 2,052,620.29 | 1,556,590.60 | 2,052,620.29 | 1,556,590.60 |
欧洲 | 11,832,645.05 | 7,705,667.32 | 11,832,645.05 | 7,705,667.32 |
亚洲(不含中国) | 18,480,621.49 | 17,898,053.83 | 18,480,621.49 | 17,898,053.83 |
中国 | 321,202,078.15 | 255,372,412.64 | 321,202,078.15 | 255,372,412.64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270,500,000.00 | 311,000,000.00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263,811.73 | 435,223.89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15,212,878.84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9,913,924.88 | 14,280,273.98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
远期结售汇收益 | -1,495,766.00 | -4,193,513.00 |
合计 | 279,181,970.61 | 306,309,106.03 |
其他说明:
无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二十、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1,935,081.25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30,636,685.97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4,872,839.78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2,535,486.67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 ||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 ||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173,949.30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0,333,359.79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212,712.01 | |
合计 | 31,607,971.17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5.99 | 0.16 | 0.16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5.11 | 0.13 | 0.13 |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陈卫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4年4月23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